(兩會題案)立法保障退休老人足夠溫飽!!!
在當今中國,為何非要立法監督強制政府保障退休老人足夠溫飽???
一.企業養老金絕不夠溫飽!(實際趕不上“低保”生活水平)
以我為例:在長春市是55歲有毒工種退休中最高工齡者(16歲下鄉,38年工齡)退休金全部只有1344元,那些絕大多數工齡肯定不如我的,更會少的可憐!(某21年女工,只有870元,甚至低于當地最低工資1000元水平)
在吉林省會長春市:
1,必須花費:
50平的房租(數據取自長春房地產報)每月就至少要1000元吧?(從現在開始退休的50后,60后70后……們都沒趕上福利分房,只能高價租房住)
每年(50平房的)采暖費1490元平均每月124元(50平居住水平,是一個工作一輩子老工人的最低不成文保障)
衛生費每月20元,
水電煤氣費每月合計60元,
2,最后只剩米錢:(140元)
如此最節儉的算來,這點退休金也只剩了140元,還不夠買最普通的2.4元一斤的大米-----60斤的!!!絕沒剩下買油,買菜,穿衣,甚至洗澡錢啊!!!
3,實際所剩米錢:(50多元)
改制后,不僅退休金低的可憐,還改沒了采暖費,職工醫保,若每年按20%上漲幅度(2011年長春1000元)再交職工醫保(需連交25年)那每月退休金竟只剩50多元,只夠買20來斤大米錢!這能活命嗎?(連“低保”們都不如啊!“低保”可以保房住、保采暖費、保醫療保險!!!除此之外,在長春每人每月再給370元!這還不遠遠高于企業退休老人所有“基礎支出”后所剩的50多元嗎?)
請問?在全世界道德天良面前,那個國家(的企業“最基本退休養老金”)會吝嗇得每月讓(全部喪失勞動能力才退休)老人,竟買不起25斤大米??????
這無論如何也無法讓天下相信,是“30年改革開放的偉大成果”吧?
二,現有立法存在嚴重缺陷
“拒絕贍養老人”,“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條過去強制子女的立法,隨著大批50后開始的退休大潮,今后將在60后70后……相當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因為“獨生子女”問題而成為‘廢法’;在當今的高房價、高物價、高學費、高醫費、高托兒費中….. 獨生子女自己都生存艱難,已經有些人為此辛酸的放棄生育(自嘲為丁克一族)。他們怎么可能再養得起2位老人?
所以,中國特色即選擇了“獨生子女”,那么為國家“極低薪扛活”(工作)30年以上這批“無私奉獻”者,因為突然發現根本指望不上子女,就只有靠政府保障退休老人退休金足夠溫飽了,除此之外還能指望誰?這是“老板”對“員工”無法推卸和抵賴的“按勞分配”原則吧???
不要把為國家“極低薪扛活”(工作)30年以上這批“無私奉獻”者的“職工養老”,和為自己發財做小買賣的“城市平民養老”及為自己種地蓋房的“農民養老”,別有用心的混為一談!這是性質完全不同的養老!為國打工和為己打工退休待遇怎么可能一樣?
三,多年故意推遲“退休并軌”只剩立法解決一路可行
如今的政府官員,早不是流血犧牲個人利益換來新中國的老一輩革命家,2011年一年,他們就能“公款吃喝掉3000億”(載自: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馮培恩將向本次全國兩會提案建議,運用刑法的手段來遏制公款吃喝)更觸目驚心的是越來越多的、甚至死緩罪犯都出自政府官員(載自光明網:2011年有宋晨光等一批省部級高官落馬,也有許邁永、羅亞平等巨貪被依法執行死刑,另有“最短命市長”呂清海、“吸毒州長”楊紅衛等人相繼被查。)
這樣一屆公開公款肥吃、頻出罪犯的政府官員,把為自己打工一輩子的直接創造社會財富者的晚年都“改革”得“不夠溫飽”,卻把自己的晚年(絕大多數不直接創造社會財富的公務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兩軌制”的設計得數倍優于“真正的勞動者們”,就一點都不奇怪了!!!
所以,不管多年來兩會上呼吁“并軌”聲多大,堅決的就是不“改革”自己是肯定的!!!在中國現今除了立法!強制監督這群肥漢不知餓漢饑們立即“并軌”,還有第二條路能走得通嗎?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退休制度,但只有“中國特色”的企業退休金;竟實際可憐得還不如“低保”救濟金高、根本無法活命吧?????
每個人都希望“老有所養”,“中國特色”的、“根本無法活命”的、現行企業退休金制度,國人們年輕時不堅決反對抵制,難道也想老了嘗嘗爛菜壞果嗎?
強烈要求:“拒絕贍養老人”,“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條法律,必須“重申擴大”也有效于各級政府官員,特別是制定退休政策的官員!!!
強烈要求:中國各地每月檢測出臺老年人最低生存溫飽指數,按此指數及時調整“老有所養”!!!
參考證據;網搜標題:晚年淚……無私奉獻的下場!
長春市退休老工人 高巖
唐震老傷兵系列2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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