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人民日報那篇《寧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機》,恐怕我們——特別是被踢出改制國企的主人翁們——都會感到某些群體實在過于謙虛。因為就中小型國有企業的改制方案而言,那就是相當的完美,而且落實得相當徹底,這是絕對不能同意那些群體的謙虛的。
以筆者曾經了解過的一家國有糧油廠做麻雀,我們看看中小型國企私有化改制的“五臟六腑”。
第一步是承包經營。是誰承包的呢?當然是有背景的廠領導。他承包之后不久,廠長負責制就給了他踢開黨委和工會的差不多是絕對的權力。尤其是在人事和財務兩方面,開始用自己的親戚和馬仔,在合同簽訂、內部分配上以權謀私,積累起了“第一桶金”。這個時候職工們當然不服氣,當然要舉報和控告,但人家既然有背景,改革又是大氣候,同時一動就表明政策要變,因而總是告不準。但這時的廠領導,也不過就是承包人而已,還不敢把廠里的職工怎么樣。
這就有了第二步:減員增效。一些主管國有企業的部門和領導無視廣大職工關于承包人以及合伙人肆意侵吞中飽私囊挫傷職工積極性的反映,倒認為是廠里“養”的閑人太多,影響了企業的效益,于是拿職工來開刀。職工們一直是相信上面的,以為自己暫時下崗真的能夠讓廠子活起來壯起來,也就沒有多想想。等到發現“減職工的員增領導的效”、甚至承包人在親信簇擁下侵吞職工血汗更加猖狂時,已經是無可奈何了。
當到了第三步全員持股的股份制改革的時候,主人翁們得到了一個“小股東”的新馬甲和一些小得可憐的股份——最終被那些本身就是從企業撈到的資本的大股東給收購。到這時,原先的主人翁們就只能獲得“買斷工齡”等微薄的補償了。
最終將原先的主人翁們掃地出門,當然就是“產權明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一步所完成的。產權明晰到誰的手上呢?當然就是原先的承包人、大股東了。既然是人家的私有企業了,則人家想用誰就用誰,過去是在憲法上和職工同等的領導干部,如今就是堂而皇之的“老板”了。而他們所謂用來買下這企業的資本的來路,一般就是
——承包時的政策獎勵和腐敗所得;
——企業資產抵押獲得的銀行貸款;
——其他強盜同伙投入的腐敗贓款;
……
在這套中小型國企私有化改制的方案中,我們看到它確實是非常完美:
——循序漸進,沒有猛然引起主人翁的強烈反抗;
——白手起家,用企業本身的錢完成對企業的收購;
——一帆風順,在實施過程中基本上沒有遇到阻礙。
短短十來年時間,就把由兩代職工數十年血汗凝聚而成且依憲法屬于全民所有的中小型國企“化”到個別領導或其同伙手里,這樣的方案難道還不夠完美么?
所以筆者覺得資改派們沒有必要那么謙虛,你們的忽悠水平絕對遠遠超過趙本山。不過資改派們先拿中小型企業來試用這完美的方案有些可惜,假如當初連大型國有企業一塊兒“試”,不就用不著請什么左利克右利克的來搞大忽悠且不幸被揭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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