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既是對現有秩序的動態調整,又是對未知的全新探索,毋庸置疑,改革有風險,同時,改革又是機遇的并存。社會管理或是社會服務是個常態化的動態過程,社會發展史告知我們,社會管理或是服務模式與社會發展水平是必然的“與時俱進”過程,不進則退,改革是時代變幻和利益訴求的必然產物,改革的目的在于順應時代潮流,弘揚社會公平正義。
改革既然是對現有秩序的動態調整,必會不可或免的觸動固有群體的既得利益,引發它們的抵觸,甚至于是強力反彈,通俗的說,改革是利益的重新劃分,就是簡單意義上的蛋糕劃分;改革是對未知的全新探索,也必然會導致人們的顧慮,考慮到既得利益群體在社會構建中的強勢地位,以及其所掌握的話語權,改革從來不是一帆風順,必是個曲折的過程。
任何文明的興起,毫無例外的伴隨改革,因為社會大發展之后,必會留下諸多的后遺癥,令人束手無策,不改革則難以保障進一步發展,或有政息人亡的可能;如此種種事例,古今中外,不勝枚舉。
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一直為世人所詬病,在批判它之前,必先了解其時代背景與運行軌跡,近代中國外侮于諸列強,內有軍閥連年混戰,生民流離,苦不堪言,國家貧弱不堪,只有在中共取得新民主革命的果實之后,國家、民族才逐步走上正軌,社會趨向穩定。建國后的戶籍管理制度大致如下劃分:建國后-1957年,是人口自由遷徙的階段;57年-83年,是人口流動的嚴格管控期;83年-2003年是,人口流動的管制的強化期;03年至今,隨著人口流動的頻繁,自由流動已是社會不可更改的潮流,戶籍管理制度已是名存實亡;就如事務必有起源那樣,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是內外環境的產物,其時世界勢力范圍劃分已固化,外有美蘇爭霸,中國欲謀求富強之外部原始積累已無可能,缺乏如西方諸國、或是近鄰如俄、日那樣的通過戰爭手段獲取原始積累的可能性,19世紀的大規模販賣黑奴、或是劫掠弱國財富,在今天看來無疑是罪惡的,當卻是彼時列強得以迅速富強的史實,今天西方的富強是建立他國貧弱基礎之上。
囿于現有國家實力和時代道德的約束,中國既無可能通過對外戰爭劫掠獲得原始積累,那唯一的可能就是通過內部積累完場原始積累,這也是戶籍制度施行的時代背景。但其悖論之處在于,一是隨著社會意識的覺醒,個人權力的伸張意識,二是國家經濟實力的增長,現行的戶籍制度在時代潮流面前顯得那么不合時宜,甚至于與社會主義性質背道而馳。
但就此將戶籍管理制度難點歸咎于現政權絕非是嚴謹社會認知,固然現政權的在對戶籍制度管理層次面對社會訴求道德不作為是個重要因素,但戶籍制度下的利益既得群體的反對恐怕是不敢放開戶籍管理制度的最大可能,這個既得利益集團既包括城市管理者,同樣也包含了擁有城市戶籍的居民,因為一個顯而可見的事實是,放開戶籍管理,首當其沖的城市居民的利益稀釋,比如教育、社會保障等社會福利的流失,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會接納農村人口嗎,答案必是否定的,就如我暫住的杭州,不是也是提出“人口優化”,“人口優化” 的背后就是城市精英思維的作祟,這既是這個城市管理者的執政短視,但也與城市居民的激烈反對有所關聯。
綜合的說,現階段不敢放開戶籍管理制度,最大的反對力量恐怕還是在于擁有城市戶籍并把持話語權的城市居民反對。與城市承載力的可能關聯度不大,因為資本流動下的社會壓力會促使欲進城農民選擇最佳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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