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凱迪一篇奇文說華西村是中國最窮的村,因為:華西村雖然每戶都有別墅,但那他沒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權,拿不出證明宅基地屬于他的文件;華西村每年把村民的收入的一部分變成股份不好,西北農民出外打工最好;吳仁寶搞好華西村是為了自己致富。
首先,最窮這說法就不合邏輯,最窮如何比出來的呢?所以作者雖然恨華西村,但也別這么寫的自己無法解釋清楚了。
按照他的邏輯,微軟這個上市公司,我有他的股票說是他的股東,那我無法證明微軟公司的某一塊財產是我的,就說明沒有我的一份?華西村的村民根據憲法和相關法律都擁有華西村的一份,并且因為不能出賣,所以他永遠擁有,而且他的后代也享受分房子,這些法律就是證明我擁有一份的證明,而且我現在就享用這些住房了,如果我固定一塊宅基地,那以后我的后代還要出錢賣別的,我花錢更多,我為啥不喜歡集體呢?還有,大家都平均擁有,別的干部也不可能比我多分,別的不是集體的村子,富裕的干部就可能買到很多地,而窮的賣不到。按照凱迪的邏輯,分房子的地方反而不好,而買不起房子反而是最好的?國家屬于你有一份,資本家擁有的多,你擁有的少,這就是私有制,多數窮人愿意嗎?
凱迪這篇文章說因為華西村的村民不能賣土地。現在多數人都沒房子,人家有了房子愿意賣?如果賣了土地,那不沒有了,那不讓少數資本家控制了土地?只有集體才能保證村民永遠擁有,現在一些騙子專家說要私有化土地目的就是讓你賣土地,你沒了土地,最后只能去給資本家打工,沒有任何講條件的資本,你就成了資本的奴隸,然后很多老板擁有大量土地。華西村在擁有股份的工廠里工作不好,反而是去廣東血汗工廠打工的農民工好?
以前有人跟逗士說因為憲法規定國企是我的,所以國企屬于全國人民,逗士和公知就會告訴你說:“法律規定的沒用,說是你的,你沒實際控制,誰實際控制是誰的,所以國企雖然有法律說是你的,其實你沒有”,怎么現在又說法律證明是誰的才是誰的,華西村那個實際控制沒用呢?華西村的土地法律規定有每個村民一份,自己也擁有一份,這算什么?法律規定既然沒用,為啥極右分子要搞物權法呢?
集體很富有,我能享用,我反而最窮?如果私有了,大老板擁有華西很多房子,窮人沒錢享受一些老板享用的東西,現在華西村的沒有私有,大家都平等的享用公共的財富,而凱迪的私有模式下,財富多的人享用的多,大眾沒法享用。比如美國大老板的私人飛機別人不能用,如果他是公有的就可以通過民主管理讓窮人也能享用。
按照凱迪的邏輯,小崗村應該是很富有的,富的非要靠全國人民養著!請問逗士,為啥很多包產到戶的、你們認為很富裕的村子要并入華西村?
企業里有自己的股份不好?按照凱迪的邏輯,去廣東血汗工廠打工的農民工從來不能擁有企業的股份,那是最好?如果擁有企業的股份不好,那為啥國企領導非要通過反人民的改制讓自己擁有國企的股份?請問,西北的打工的村民為啥大都蓋不起別墅?人既然是自私的就都愿意給自己干活,自己有股份就更愿意干,這都是右派的理論,那現在凱迪這篇文章等于說西北那些去廣東打工的農民工,老板不分給他們股份,反而是最好的?
說吳仁寶是為了自己致富,那意思是說搞集體最有利于自己致富。資本家最愿意自己致富,如果搞國企最容易自己致富,那應該很多大資本家都愿意把自己的企業變成國企或者集體的才對,有多少這樣的資本家?
大家都知道很多腐敗分子通過國企私有化致富,如果吳仁寶自己家族富裕,那他應該搞私有化把企業都變成自己的,這樣他的后代也可以繼承,他為什么要搞集體呢?集體的華西村,如果吳仁寶腐敗就屬于犯罪,而且企業不能合法讓后代繼承,搞私有化他就可以隨便拿利潤、后代也能繼承,他如果為了自己家族利益,為什么不搞私有化?
凱迪那篇文章還告訴我們說,陜西有很多窮的地方其實都比華西村富有,請問,那為什么華西村民不愿意去你們小崗村去享受富裕呢?奇怪哈,按照凱迪的說法華西村最窮,包產到戶的村很富裕,請問,為什么華西村的周圍一些包產到戶的村非要并入華西享受“貧窮”呢?凱迪是不是怕全國都變成華西村,那廣東的血汗工廠無法雇傭到廉價奴隸?
我們想,如果都是華西村,市場上找工作的農民工少了,那工人競爭不激烈,資本家就要給工人提高待遇,只有保持很多農民都出外打工,勞動力市場上才能有工人激烈競爭,這就降低了工資價格,老板才能雇傭到廉價的工人,所以凱迪們反感華西村就是因為華西村模式無法給血汗工廠提供廉價奴隸,華西村模式破壞了奴隸資本主義!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144727&boardid=1&page=1&1=1#8144727 華西村村民是最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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