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配偶子女入外國籍 官越高越認同“裸官” (2012-02-22)
北京 于澤遠 與民眾相比,中國官員對“裸官”的認同度相對較高,而且級別越高的官員對“裸官”越寬容——中國社科院這一調查結果這兩天引發輿論熱議。 中國社會科學院前天發布的《法治藍皮書》引述調查數據說,有38.9%的公職人員認為配偶可以擁有外國國籍,接受調查的省部級、司局級和縣處級的公職人員超過半數認可子女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同時,認可“不得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選項上,省部級高官的比例最低。 社科院法學所法治國情調研組近期對北京、四川、浙江等23個省市的部分公職人員和公眾開展了“公職人員廉潔從政法律機制”調查,得出上述數據。 北京有關人士指出,這些數據在一定程度上顯示,職位越高的官員,妻子兒女在國外擁有居留權或者入了外籍的比例也越高。早些年坊間就有傳言,指大多數中國司局級以上官員的子女都在西方發達國家留學或工作,其中不少官員的子女及配偶已經拿到發達國家的綠卡或干脆加入外國國籍,只留下官員本人或官員夫婦在中國繼續“為人民服務”,成為人們所說的“裸官”或者“半裸官”。 (身在曹營心在漢,難保這些身為中國高官的人因子女入外國籍等因素轉而甘心情愿地為美國等外國的利益奔走呼吁、俯首服務,這已成中國最危險的政治生態。) 這名人士認為,這些“裸官”或“半裸官”絕大多數都不干凈,否則他們也不會有經濟實力讓子女配偶拿到外國身份。他們把子女配偶轉移國外,并非僅僅是為了萬一東窗事發自己有安身之處,更是要把自己的灰色財產轉移出去,等退休后就可在發達國家與中國之間自由穿梭,安享晚年。因為按照中國目前的反腐力度,多數“裸官”尤其是“半裸官”并不會“出事”,根本用不著狼狽外逃。 《法治藍皮書》: “裸官”對國家和人民有潛在危害。(其實已經是現實和緊迫的危害,危害程度已使得中國成為最大的貪污財產轉移國和存在最多第五縱隊的國家。)一些要害部門的公職人員,其配偶和子女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將影響中國的政治和政府決策。“裸官”是貪腐的高危人群,但現行制度對“裸官”的制裁乏力。 盡管早在1997年,中共中央就把“本人、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的情況”作為領導干部應當報告的事項之一,但這些監管方式多是內部式,“裸官”治理已經成為反腐敗的軟肋。(可謂只是表面文章,毫無實際約束能力,貪官裸官的管理和制約就是中國法制的空白、以后還會持續地空白下去,除非中美之間爆發嚴重的軍事對抗。) 藍皮書指出,目前中國監管“裸官”的文件中幾乎都未涉及申報之后是否應向公眾公開,使申報失去了最重要的監督途徑——外部監督。而內部監管方式直接導致本單位人事部門對本單位領導的監管難以落到實處,公職人員申報多是自己陳述或填寫表格,對不如實申報的情況很難核實,很少見到官員因為沒有如實申報而受到處罰的事例。 (沒有財務公開制度就會有大量的巨額財產來路不明,但凡獲刑的腐敗官員都有此罪,但更多的腐敗官員潛伏著、平安無事、其貪污財產已經源源不斷轉移至歐美瑞士等國外,成為了其家族成員的私有財產,即便日后事發也難以追究、無法挽回,受損失的唯有中國十二億多的勞動的工農大眾、不得不掙扎于高通脹、高房價、看不起病上不起學的貧富分化的被貧困、被剝奪的泥潭之中。) 藍皮書建議官方采取具體措施監管“裸官”:完善立法,制定統一可操作的高位階公職人員行為準則,規制“裸官”行為;建立公職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境外的年度公開制度,公開公職人員配偶和子女獲得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情況;公職人員配偶和子女存款在國外的情況也應當公開。 (沒有政治改革和完備的法律強制以及民主監督,這些都是空談。) 《華商晨報》昨天發表文章說,加強制度建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無疑十分必要,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機制的推行,是避免“裸官”權力失范、特別是遠逃境外的重要前提。 知名學者于建嶸昨天在微博上說,他之所以對中國不絕望,“是因為我們這些人無路可走,無條件移民離開它,就只能與這個囯家同命運。” (如果中國不讓這些貪官裸官對轉移財產甚至叛逃的企圖絕望,那么真正絕望的就會是中國的勞動人民。) |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