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堅決反對強制火葬制度,我支持火葬、土葬自主選擇,這是關系每家每戶合法權益的事。
我還認為之所以有人強力推行強制火化制度,完全是因為有暴利可圖:火化一個人的火化費就要5000以上,公墓的價錢大家知道都是上萬,幾十萬的。如果火化,公墓全免費,天下將無主張強制火化的人。所以要堅決反對強制火化。全國人民團結起來為我們的權益和尊嚴而斗爭,共同反對慘無人道,野蠻落后霸道的強制火化制度!
請看我摘抄的有關反對強制火化制度的文章:
逐步淘汰火化制度 盡快推行生態葬法
摘要:本文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論述了火化及強行火化的弊端;提出了人性化殯改的理念及實行環保節能,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諸如深埋樹葬等生態葬法的建議;批駁了一些抱殘守缺影響科學發展的認識誤區;呈上了《殯葬管理條例》修改草稿;表達了關注真正意義上殯葬改革的決心;展示了真殯改的可喜前景。將對繼續解放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修改好《殯葬管理條例》或制定好《殯葬法》起到切實的促進作用。
關鍵詞:淘汰火化 生態葬法 科學發展
中國四化建設與13億人民關注的真正意義上的殯葬改革——逐步淘汰火化制度,盡快推行生態葬法息息相關。
為何這樣提筆呢?因為火化不科學,不適合國情;生態葬法科學,老百姓擁護。
火化不科學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1、與《憲法》相抵觸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總綱第四條第四款規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風俗習慣的自由。第五條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各企事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犯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眾所周知,喪葬習俗是風俗習慣的重要內容。占全國95%以上漢族人民的入土為安、回歸自然、具有傳統歷史文化內涵的土葬、理應受到保持或改革自己風俗習慣自由的保障。然而1997年7月21日頒布實施的《殯葬管理條例》總綱第四條于老百姓不知情且一絲一毫沒有參與的條件下卻規定: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便利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2007年5月14日國務院法制辦《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又在全國人民不認可火化的國情下,不僅又把老條例總綱第4條原文不動地寫了進來,而且還將火化“美化”為第一次革命,并擬將骨灰安放作為第二次革命來安排,這明顯與憲法相抵觸。好在這只是老條例已過時,新條例的征求意見稿。倘若真的變成了新政策,則不利于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又可認為是超越憲法亂作為!
2、與節約相違背
殯改的目的之一,理應是節約土地節約資源節約人力和財力,然而火化不僅沒有節約,反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極大浪費。
①浪費土地
據估算,全國2800個縣(區)加上直轄市、省會、省轄市已建火化廠、殯儀館不下2800個,每個占地按60畝計,現已占地16.8萬畝;已建省轄市等骨灰安放公墓(長青園)不含骨灰堂約600處,每處占地也按60畝計,現已占地3.6萬畝,二者合計達20.4萬畝。況且擬建、正建、擴建的所謂殯改工程,還在肯定火化的國度里志高氣昂的發展著(河南省滑縣又獲批占地260畝的公墓一處,豫民文2007.147號)。再說,目前縣城以下統一規劃的骨灰安放處幾無,農民身后骨灰安放無章可循,只得二次裝棺名正言順的土埋。加上出于補償心理還把墳頭封得老大。結果呢只要火化了,再大墳頭都無人問津,比原來不火化的傳統土葬還浪費土地。
許多國外旅游者看到絕大多數城市郊區都有兩大片良田被火化廠、骨灰陵園所占,他們百思不得其解。他們說:“再有100年、1000年中國真的會無地可耕,到時候旅游觀光看什么?可怕呀!
遠的別談,這已占的20多萬畝良田,都種成小麥玉米,對糧食安全會沒有作用嗎?都種成樹會不生長木材嗎?可它們不產一粒糧食、一方木材,老百姓心疼啊!
②浪費資源
首先是浪費不可再生資源柴油。據調查火化一個人,需要柴油10—15公斤。民政部李學舉部長2006年4月27日講,2005年底全國共火化遺體6727.1萬具。加上最近3年火化率以2005年53%,火化450.2萬具計,3年又火化1350.6萬具。每具平均按12.5公斤算,已浪費柴油10.1億公斤,這還不算運尸車輛和死者親屬同事往返火葬廠用去的柴油和汽油。這么多柴(汽)油用在農民澆地、工人做工上該有多好啊!
其次是浪費電能。火化一個人需要電能25度左右,2008年5月底全國共火化遺體達8077.7萬具,共耗電 20.2億度。這還不算維系火化廠、殯儀館、骨灰陵園的日常電能消耗。電與煤血肉關聯,煤不可再生。這么多煤電用在火化上,這叫鋼沒用到刀刃上。
其三浪費人力。2005年底止,全國共有殯葬事業單位3284個,其中殯儀館1594個,經營性公墓1099個,殯葬管理單位681個,殯葬行業職工總數已達7萬人。這還不算最近3年的擴編人員和不在編的個人殯葬服務業人員。這么龐大的隊伍,如果國家采納了我們的建議,7萬人縮制為一萬人就行了,其余6萬人就可直接從事經濟建設。還有一人去世,百人往返火化廠半天甚至一天,無謂浪費時間消耗精力,不言而喻。
其四,浪費財力。全國現有的火化廠、殯儀館、長青陵園,大部分都是在十多年來陸續征地籌建起來的,其征地費、設備購置費、事業費開支,非業內人士無法統計出全國已浪費掉多少億元老百姓的血汗錢。加上殯改行業7萬人,每人每年工資福利按2.0萬元計,一年就是14億元。這兩筆巨款,如果當年就沒出現強行火化重大失誤,肯定要用在低保、環保、科教、賑災上。老百姓會有意見嗎?
其五,增加群眾負擔。況且其勢頭有增無減,農村在中原地區,土葬一位老人一般開支為5000元,城市居民一般開支約7000元。然而一經火化就得增加開支約2000元(運尸費、洗面費、化妝費、消毒費、骨灰盒費、悼念廳占用費、親戚往返火化廠租車費),市民還得于此基礎上再浪費骨灰安放費(占地1.5平米)約1.5萬元,從而形成了“死不起人”的尷尬局面。可依自然規律,又有誰家不“老”人呢?
3、與環保相對抗
殯改的目的之一,應該是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和自然和諧。然而,火化不僅沒有做到節能減排,而且是費能增排,為生態文明開了倒車。
火化一個人向大氣排放黑煙30分鐘左右。西安航空電氣公司寇英來教授在《關于殯改的幾點思考》中,對火化排放氣體有一組約略的數據:假設一具尸體重60公斤,衣服鞋帽被褥5公斤,用15公斤柴油焚化后,依據物質不滅原理可生成3公斤骨灰,77公斤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含硫化合物,含鹵化合物、顆粒物等有害氣體和可溶膠。可見火化不僅耗費石油和電(煤),而且又把尸體這種含碳化合物,刻意變成二氧化碳等排放到大氣中,成為氣候變暖的重要原因之一。十多年來我國已火化尸體8077.7萬具,已人為地向大氣中排放了本不該排放的62.2億公斤廢氣,而且隨著繼續堅持火化錯誤政策走下去,還將與環保、生態平衡、生態安全、生態文明長期對抗下去。這62.2億公斤還不包括運輸尸體汽車的排放廢氣,長途搬運尸體增加病菌傳播時間及火化廠周邊一定距離內,由于灰塵太多,嚴重影響到農業、林業的光合產物積累,導致產量減少質量降低等。至于火化廠對周邊的危害當地老百姓均義憤填膺(有的縣區火化廠也已在四面楚歌中停業了)。
利用殯改的名義將神圣的殯改釀成積重難返的災難了。
一場巨大的災難正向我們逼近。災難是可怕的,但更加可怕的是對災難的無知和麻木。我們應該反思了、醒悟了糾正了!
近幾年國家非常重視秸桿禁燒還田,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尸體何時禁燒還田?成了中國人的最盼。
4、與國情相矛盾
中國的國情人多地少且不富裕。不允許再浪費土地、資源、人力財力了,恰現行的殯改政策卻每每浪費。盡管初衷、目標正確,但效果卻事與愿違,好心辦成壞事了。
中國的國情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本階段殯改本應以死者安息,生者安慰為本。恰現行的殯改政策卻強調火化,而火化必得來回數十里或上百里折騰逝者,且火化過程中油燒肉,肉跳動;油炸骨,骨不動,還得用鐵抓勾上下左右翻滾“老”人好幾十下,沒有做到尊重逝者讓老人安息。由于死者不能受到尊重不能安息,生者在失去親人無比悲痛的時候,目睹到慘不忍睹的場面,加上還得多開支,也不能得到安慰。
中國的國情是改革開放獨立自主,既學西方先進的技術和模式,又不照抄照搬而堅持中國特色。火葬乃“西學東進”的產物,東漢以后佛法東移,印度僧侶火葬習俗傳入中國。但中華兒女不是僧侶,故唐宋明清數代嚴禁。雖元代盛行,但也沒建火葬廠,沒建骨灰安放陵墓,只是篝火燒盡而已。到了民國亂世的1927年,上海出現了第一個火葬廠,“西學東進”有了抬頭和“深化”。1956年4月27日《倡議實行火葬》,但其初衷是破除迷信,不留骨灰不占土地。52年過去了,施行效果走樣變味了。何況西方至今沒有一個國家強行火葬而實行火葬土葬自愿原則。中國位居世界的東方,東方傳統喪葬文化源遠流長,中國殯葬改革政策的制定,應該隨國情而行,與時代同命運啊!
中國的國情是每五年普查一次人口。由于強行火化,農村死了人,大都是偷埋,人口自然死亡率由5‰變成了“零死亡”,誰也不知道誰死了,誰還活著。這種局面長期下去,連人口普查都極度失真,國家大政方針的制定會不脫離實際嗎?
5、與腐敗相伴生
現行殯改強行火化、壟斷經營并逐級下達火化硬指標。然,大漢民族談火色變,于是便出現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買尸賣尸、買地賣地以租代征、假火化真證明、交錢不火化、送錢“頂”火化、罰錢算火化等腐敗現象,從而成為縣鄉有關單位或個人收刮民財、發死人財、充實小金庫的法寶。這種根本不能體現出共產黨先進性、與廉政背道而馳的怪現象,若禁止了火化定能銷聲匿跡。
6、與實踐相脫離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殯葬管理條例》1997年7月21日頒布之前沒有先搞試點,也沒有自下而上廣泛征求執行主體——老百姓的意見,就實施了。經過11年時間的強制實行,甚至動用公檢法與民為“敵”的推行,但群眾仍是不認同。可喜的是廣大群眾為了躲過火化,自覺地對原來的星羅棋布封土堆土葬進行了行之有效的改革,創造出了生態葬法:責任田里不留墳頭,不立石碑,不影響耕作的深埋或在村兩委會領導下,統一規劃,不立碑,不用磚石水泥,不永久性占地的植樹造林式,棺材大改小、厚改薄型的土埋。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真正動力啊!
7、與民生相沖突
共產黨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黨的十七大特點之一,是關注民生。
現行的殯改政策,無論從浪費國家資源,增加老百姓經濟和精神負擔講,還是從引發社會矛盾、影響穩定大局耽誤新農村建設、和諧社會建設講,都與群域要民主,己域要自由相悖,都直接損害了廣大漢族人民的眼前利益和根本利益;都與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格格不入;都與關注民生、民主執政、黨的群眾路線和人性化、科學化殯改相差甚遠。
河南省湯陰縣白營鄉花耳莊71歲的張慈訓老漢說,他不相信火化政策是北京制定的,因為北京決不可能下與民生民情民意風馬牛不相及的壞政策,下此不得人心政策的不是某些說白話、喝白酒、打白條的鄉鎮假國家干部,就是縣(區)某些喝紅酒收紅包念紅頭的低水平官混子。然而張老漢想得對,說得錯。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便利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確實是中國《殯葬管理條例》中講的。你想,盡管某些縣鄉小官們有這樣的膽量,但他們也沒有這樣的權力呀!何況他們中的絕大數人經常與基層接觸與老百姓打交道,從良心上從骨子里也不愿去強迫老百姓身后火化。可他們為什么還要到處依舉報罰款,起尸點天燈(扒開棺材添上柴油燒焦),動用國家機器與死者家屬作戰呢?因為他們是執行者。還有《條例》只是規定應當火葬,并未出現強制執行字眼,同時規定對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啊,為何到省級以下就強制執行火化了,就把允許土葬的內容給貪污了呢?這有三個原因①除少數民族地區外,秧秧13億人口大國哪里不人口稠密?由于人口稠密,哪里不耕地較少?由于改革開放,國家基本建設搞得好,鐵路、水路、公路、空路(飛機)四通八達,哪里不交通便利?況且《條例》當時已將火葬視為改革甚至革命了。②省級政府有依據條例科學制定何市何縣為火葬區或土葬區的權利,但具體操作則是民政廳甚至在該部門內僅是個別處室的少數人,這些人有的是找不到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區,有的是為了出政績刻意把允許土葬的政策進行了“貪污”。③部門利益法制化作怪,只要劃進火葬區,就能要編要錢,有編有錢。河南省南樂縣寺莊鄉農民蘇廣印(其爺爺是八路軍老戰士,93歲死后偷埋,尸體又被扒出來,點了“天燈”,他89歲的老奶奶氣成呆傻)說:“八路軍哪都好,就是火葬沒人味,不好!
現行殯改政策不合民生應當改革。目前是逐步淘汰火化,盡快推行生態葬法的最佳時期啦。否則,每推遲一天出臺新政策,對黨和國家及中華民族的損害就嚴重一天。老百姓堅信:變了味的殯葬改革,總有一天會變到正道上來。
8、與科學發展觀背道而馳
現行的殯改政策,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第一要務是發展,殯葬改革雖然不是直接發展生產力,卻間接服務于發展生產力。火化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與以人為本相悖,已經成了發展難題或發展的障礙,成了繼計劃生育后的新的“天下第一難”,并嚴重影響到創新發展理念;又好又快發展和牢牢扭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放松;嚴重影響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順利實現及人和自然和諧發展;嚴重影響到共產黨的執政水平、執政能力、執政成本、執政根基、執政效果;嚴重降低了黨在人民心中的主心骨地位。
中國以火化為代表為標志為資本為品牌為改革的殯葬改革,實踐現狀怎么樣?雖然也有成績:信科學反迷信,愿節儉反鋪張,恨腐敗祟清廉,學法依法,要求修改《殯葬管理條例》的主人翁自覺性提高了;關心關注參與人性化殯改的多了(條例征求意見稿網上公布至當年8月底,提建議者達11萬人次);薄養厚葬、看風水、大操大辦的少了;天塌了砸大家,不聞不問國家殯改大政方針,任火化繼續危害中國的少了。但由于指導思想上形而上學,制度安排上脫離實際,實際操作中出現錯誤,實則過大于功:火葬就是改革,改革就是火葬,遍布中國。出臺條例,閉門造車;貫徹條例,一意孤行;執行條例,變味亨通;修改條例,抱殘守缺。毫不夸張地說,中國大地談火色變,對火葬是一片反對聲。
好在歷史是人民寫的。
現在,農村90%的人家,老人去世后都趁夜深人靜時像埋“雞狗”一樣去偷埋,不敢痛哭,不敢頂風辦喪事,只好與地方政府捉迷藏。待三——五年風平浪靜時再一點不省地辦冷喪(隨辦叫熱喪),以晚到的形式表達對逝者的重視、懷念、肯定和敬畏,對生者的神圣、希望與寄托。可有的人家老人入土安息沒幾天就被縣鄉“殯改執法隊”晝夜巡邏發現或被村里的“二流子”舉報(可得獎勵500——1000元),于是禍從天降:一是被罰款(一般為2000――3000元);二是住幾天,一般押送到縣鄉指定地點;三是幾十名執法人員將棺材挖出來,拉到火化廠重新火化,開支由家屬付;四是逼著親屬親自動手,挖出來當著家屬的面點天燈(澆上柴油燒焦)。這猶如壞人當著丈夫的面強奸妻子。由此出現的罵街、罵人、罵黨、打架、打群架、打官司、打傷人、打死人,經濟、刑事案件屢見不鮮。這些不尊重人權、非人性化的行為,老百姓發自內心的說,這不是真共產黨干的。
另外10%的人家(主要是村干部和兒女在外工作的人家),在違心無奈地將老人拉到幾十里甚至上百里開外的火化廠火化后,處于補償心理又把骨灰盒放到棺材里,穿上第二套壽衣埋到良田里,封成大墳頭。
城市90%的居民,為了得到撫恤金、安葬費和老人身后七個月的工資,都實行了違心地火化。但火化、火葬不一個概念,骨灰盒都在政府或私人企業家已建設好的,氣勢恢宏的長青陵園內擇地安放,其代價前述了。
另有10%左右的市民,老人過世后便不聲不響地出高價運輸費,把老人送回農村土葬。一但遭舉報,不是子女受處分,就是舉報人成過街老鼠。
不論城市和農村同意火葬的幾乎為零,國務院法制辦如能搞一下民意調查該多好啊!
老百姓骨子里討厭火化,而內心喜歡哪些真正意義上的殯改措施呢?第一,在殯上做到喪事從簡,不搞鋪張浪費和封建迷信。第二,在葬上徹底廢除火化,也不讓死人與活人爭地,推行生態葬法即責任田里不留墳頭的深埋(埋到耕作層以下,不影響機耕)或以村為單位統一規劃,非沃田白化式永久性占地的按先后順序依次土埋的植樹造林型樹葬(20—30年后,賣樹平墳復耕)。
老百姓為什么樂意上述殯改措施呢?第一,實現了節約辦喪事,避免了負擔反彈不至于死不起人;第二,杜絕了偷埋被發現或被舉報而發生的一系列民不聊生的怪現象;第三達到了死者安息、生者安慰;第四,節約了土地,解決了亂封墳頭而影響耕作和新農村新面貌建設的大問題。第五,城市居民也不用在違心火化后,再雪上加霜開支近2萬元買骨灰盒存放地了,這自然也就沖出了生命已息、繳費不止的怪圈。
政府逐步淘汰火化,盡快推行生態葬何益?第一,順民心合民情適國情利民生促和諧好落實,得民心者安天下啊。第二,節約大量土地、資源、財力、人力,用于四化建設。第三,杜絕火化冒黑煙,減緩氣候變暖速度程度,為落實《京都議定書》做出貢獻,實現了天人合一、時空和諧。第四,降低了執政成本,避免了發死人財的腐敗,維護了法律的尊嚴,穩固了執政之基。
依科學發展觀理論,用歷史的眼光看,可以說不僅為當代而且為后代首創出一項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利國利民、惠澤千秋萬世的好制度。
基于數年的調查研究和對共產黨的無比熱愛,我們這些常與老百姓打交道的基層科技工作者、市縣級公務員及村官們,從2005年2月起就陸續給胡總書記、溫總理、國務院法制辦、民政部寫過一系列建議信的人。今天再次以對黨負責的態度,向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和有關部門鄭重建議: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殯葬改革上,逐步淘汰勞民傷財、有百害而無一利的火化制度,盡快推行生態葬新政策。具體建議見附件:張存義等關于《殯葬管理條例》的修改稿。對地級市以下含地級市,還未停業的火化廠進行關停并轉或像處理硅酸鹽磚廠(紅磚廠)那樣,徹底炸掉恢復它用。
關于追悼老人“生平事跡介紹會”實在別扭,還是恢復毛主席在《為人民服務》中講的:開個追悼會為好。
上述建議若被采納,關乎億萬人民生死大事的新天下第一難就會迎刃而解。否則,執行主體——老百姓不認可、不擁護,再“好”的條例也只能是廢紙一張而無法執行。久而久之后果不堪設想。再說歷史和人民也不會允許,新的《殯葬管理條例》仍然抱殘守缺,堅持錯誤走老路。不仿讓時間和實踐去作檢驗吧!
有人說,老百姓身后由強行火化改革成回歸自然的生態葬法,不是倒退嗎?我們認為:不僅不是倒退,而且是深化改革、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舉措。否則,談何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繼續解放思想、民生、民主、科學發展?那么,從以階級斗爭為綱的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到全黨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從人民公社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從城市禁放煙花爆竹到限放,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不也是倒退了嗎!
俗話說,吃不窮,穿不窮,打算不到才受窮。像火化這類打算不到的事情,今后還是不發生的好。
有人說,《殯葬管理條例》雖不是法律,但也是法規,而且執行了十多年,并要在肯定火化的基礎上,把骨灰安放做為殯葬改革第二次革命來對待的國度里,一下子否定火化火葬,推行生態葬法,原決策者們恐怕面子上過不去。我們認為,共產黨與其他黨根本區別之一,是敢于正視失誤承認錯誤,勇于改正失誤錯誤.無數革命先烈在我們的前頭拋頭顱、灑鮮血,而我們還有什么失誤錯誤不能拋棄呢?面子重要,還是民生重要?!他們對制定政策的人們的覺悟估計得太低了。我們相信:高層決策者們會深入調查、與時俱進,不怕丟面子的,會徹底走出連自己良心都不樂意的火葬誤區的,會徹底摒棄部門利益法制化的。
有人說,此建議好是好,說到了全國人民的心坎上,不過改起來太難了。不難還用我們多次向胡總書記、溫總理直接上書嗎!對群眾關注的切身利益的大事,要有作為、早作為;非常之時,要有非常之為;非常之事,要盡非常之責。我們堅信:有關部門會自覺在新一輪思想解放大潮中,于第一次思想解放重點解決要不要發展,第二次思想解放重點解決發展的方向和道路問題,第三次思想解放重點解決怎么樣發展的新形勢下,以“三個有利于”和人民滿意不滿意為座右銘、試金石,把思想認識從那些與科學發展觀不相適應的觀念、做法、機制和體制的束縛中、從對馬克思主義的各種錯誤的和教條式的理解中解放出來;從形形色色的主觀主義和形而上學的字庫中解放出來。掃除思想上的灰塵,沖破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社會和諧的思想觀念、因循守舊“大山”和思維定式“峽谷”,改變一切束縛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的做法和規定,革除一切影響科學發展與社會和諧的機制體制弊端。我們更堅信:黨中央、國務院會下定像否定“文化大革命”、為劉少奇平反、取消成分論、為右派摘帽、走市場經濟道路、一國兩制、抗震救災、辦好奧運那樣的決心,來撥亂反正實施創新、逐步淘汰火化制度、盡快推行生態葬法。
我們提此建議的目的有兩個:一是想乘十七大的東風,請民政部、國務院法制辦等抓緊修改完善全國人民關注的《殯葬管理條例》,并盡快上報國務院。以扭轉農民負擔變相反彈,死不起人和黨群之間、政府與老百姓之間、鄰里之間矛盾激化的“水火”關系;二是讓全國人民從內心里說共產黨制定的殯葬改革政策就是好。
新中國成立前,李鼎銘先生提出“精兵簡政”建議,毛主席采納了;新中國成立后,馬寅初先生提出“計劃生育”建議,因沒采納,竟多出生幾億人!今天我們再鄭重提出科學推進殯改建議,不管是石沉大海,還是能感動“上帝”,都算是盡到了國民應盡的責任了。
科學發展觀與真正意義上的,人性化的殯葬改革息息相關。我們深信,一部關乎億萬人民生死大事的新《殯葬管理條例》或《殯葬法》,一定能夠在科學發展觀指引下,早日頒布實施,為平安、富強、法治、科學、和諧、文明的中國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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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陽林業科學研究所副所長
濮陽市政協提案委主任
濮陽市發改委副主任
全國人大代表、十七大代表濮陽縣西辛莊村黨委書記李連成
民進濮陽市委副主任
洛陽師范學院歷史文化學院教師
河南大平會計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