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職工"編制"去向內幕
無公章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我這么年輕,就被莫名辭退,沒有工作至今已經11年,妻子也因此與我離婚了,上有重病的父母,下有求學的孩子……”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下屬第五地質調查所原職工朱某向記者訴說10多年來其“編制”莫名被除后所經歷的種種遭遇。
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下屬單位757名“下崗職工”代表們哭訴,10多年來的不平等遭遇,先是“被下崗”,隨即是因上訪不斷被拘捕;10多年前一群已婚沒多久的小伙子因“被下崗”,他們的妻子紛紛離開他們,留下年邁的老人與幼子。
到底是什么原因,讓這些剛近40歲的職工已下崗11年?是什么原因讓這些有國家編制的工人下崗11年?他們的編制到底去哪了呢?
不同時間上崗 同一時間下崗
下崗職工代表向記者反映,757名被“除編”的下崗職工是不同年限上崗的,都是在編人員,享受正式工人一切待遇。同時大部分職工是“子承父業”,即父母親是知識分子的可讓子女繼承事業。
2010工資標準調整表
吉人社醫字[2009]27號文件
國營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錄用通知書”
續訂勞動合同
企業職工定級工資審批表
在地勘院職工提供的一份【85】4號文 “關于進一步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的幾點意見”的文件中,其中第十四條寫道:積極解決知識分子子女就業難的問題,各單位要廣開門路,采取多種渠道安排子女就業,在錄用新職工時,要優先安排無一子女就業的知識分子的子女一名就業。工種的安排,要通過考試,擇優分配。
史某下崗前是地勘局屬下某院的高級工程師、野外地質勘查項目技術負責任人,當時他家還沒有一名子女就業。根據【85】4號文件精神,其女兒于1985年被吉林省地礦局錄用為正式職工,工資經國家撥款,并享受國家企業的各種福利待遇。到1999年被地勘局“除編”后一直失業在家,因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障局、就業局均稱,事業單位正式職工不存在下崗問題,所以無法辦理失業證。
眾多下崗職工反映,他們自“下崗”后每人每月扣除保險只能拿到可憐的400多元低保補貼,去社會保障局就業局等相關部門辦理失業證,這些部門則稱他們是事業單位的在職職工,根本不存在失業一說,這個回答讓他們哭笑不得。
今年38歲的王某原是九臺地質五所在編職工,哈爾濱地質技工學校畢業,通過考試進入地質五所,1994年參加工作,在懷孕生產期間,單位通知她下崗了。“我還在哺乳期,單位就通知我下崗了,也沒讓我簽任何的合同。”
下崗之說,眾說紛紜,可最讓他們難以理解的是,一個沒有單位印章、沒有單位名稱的白紙文件,居然成為他們下崗解除勞動合同的憑證。更不能讓這些員工理解的是,他們由于年齡的差異,根本不可能在同一時段簽訂勞動合同,為什么會在同一天下崗呢?這個問題一直都沒有得到單位的確切回答。
“英雄”也下崗 編制工人成臨時工人
“姜海濤是我們地勘院的英雄,因保護單位的財產而受傷,現在也下崗在家待業。”地勘院下崗職工韓某說,同事姜海濤1992年因保護國家財產負傷成為當時吉林大街小巷熱議的英雄。
“英雄”的獲獎證明
被“下崗職工”的生活困境
被“下崗職工”長期不敢居住的房屋
1983年參加工作,1999年“被下崗”的姜海濤在訴說自己的遭遇時,不時地流下悲傷的眼淚,兒子考上湖南的一所大學,沉重費用壓得他喘不過氣,再加上妻子肺癌的高治療費,讓這位“英雄”迷茫不已,由于他身體也不好,全家人的經濟來源于低保。
李某,原為九臺五所在編工人,1999年被單位解聘。解聘后又被返聘為臨時工,在化驗室做電工,還在原來的單位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我不明白,為何把我的編制取消了還返聘我回去,我們實驗室只有我一名電工。”
許某,原地勘局正式員工,工作時造成右眼失明,1999年被單位解聘,因工傷無法正常工作,妻子因此改嫁,現許某一家人只有靠撿垃圾勉強度日,維持生計。
調查中,下崗職工反映,這些下崗的工人,在職期間一直都是地勘局各院所優秀的機鈑長及優秀工人。可讓職工們不能接受的是,不少被解聘了的高級工程師、會計、清潔工又被單位返聘回去做了臨時工。而下崗的工人中,沒有一個是干部家庭出生的子女。
編制被高價倒賣 “辭退文件”均無公章
“757名工人被除去編制,當時是以企業改制、減員為理由,可實際上企業并不是減員,我們單位屬中央直屬直撥財政單位,怎么存在減員的呢?”知情下崗工人向記者透露,其實頂上這757名編制的是局領導的親戚與家屬,倒賣的價格為2萬-10萬不等。還有不少外局的人通過關系調到地勘局,占了單位編制到外地做生意,或者占了編制領取養老金。
無公章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沒有公章的“證實材料”
1999-2002年間吉林省地礦部吉林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所屬各市級(縣)單位統一口徑對職工宣稱:“地質部門要黃了,國家不再核發經費了,要賣給個人了,現在簽字還能給點兒錢,以后這點兒錢都不給了,這是國家政策,不簽后果自付。”
工程地勘院下崗職工韓某向記者提供了無單位公章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局里對職工進行了恐嚇,心里沒底了,紛紛簽了字,然而不久,謊言就被揭穿了。因為下崗,我們要去社會保障局就業局辦理國家給下崗職工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可無論是社保局,還是就業局明確告之我們事業單位根本就沒有下崗這一說。”韓某說,上述單位稱吉林地礦局根本就沒有改企,社會保障局拒絕辦理優惠業務,讓他們去找原單位。
下崗職工說,到局里問領導,領導說“你們已經與單位沒有任何關系了。”致使他們十年來從未享受過任何國家給予下崗職工的優惠政策,沒有別的出路,只好托關系調工作,可是接收單位,拒絕接收沒有檔案的員工。
“地勘局聲稱,我們單位十年沒有建過檔,所以我們的檔案從1992年-2002年所有材料就只有一份‘自愿解除勞動關系申請書’。這份申請書是單位統一打印的,上面根本就沒有職工的本人簽字。”韓某說,發現這事之后他們去原單位尋問此事,領導卻說十年來沒有人建檔,沒有個人的檔案信息。下崗的工人普遍反映:“辭退我們沒召開職工大會,只是原單位一張通知書而已,沒有主管部門審批備案,這也算是正式辭退嗎?我們是否還是這單位的正式員工呢?”
吉林省省編辦回應,原地礦部所屬在吉林省的地質勘查隊伍屬地方后,地礦部吉林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改稱為吉林省地質勘查開發局,為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在過渡階段,其機構規格、單位性質、領導職數、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不變。原地礦部所屬在吉林省的地質勘查隊伍現有下屬單位34個,職工總數為12804人。其中在職職工為8747人,離退休職工4057人,其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管理。
吉林省財政廳對韓某等下崗職工的回應是:“吉林地質礦產勘查局是中央下劃單位,下劃地方后,省財政按基數法核定其經費,中央下劃經費基數我廳每年全部下達該局。”
下崗員工代表稱:“大家至今都弄不明白的問題是,單位的編制沒有變,省財政廳下發工資也沒有削減,我們以前的工資條上都有地方財政局的公章,如果我們是‘被下崗’,那我們這十年的工資去哪兒了?”
地勘局稱:沿用省“會議紀要” 這一紙空文已兩年
9月17日,記者到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就此事了解核實情況,該局信訪處一單姓處長,他說:局里是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的《研究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和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局系統原解除勞動關系人員上訪有關問題》的《省政府專題會議紀要》執行的,且按照這一紙“空文”實施了兩年。
當記者閱覽這份《紀要》時,發現文件名下方,這個文件沒有政府文件字頭編號,僅寫上了【116】,從前文到末尾抄送都沒有發現政府部門的公章,按常規這份文件是不具有政府存檔依據的。可該單位信訪局處長卻聲稱,根據文件內容,單位已對下崗職工實施了兩年時間的補貼了。當記者詢問到員工編制等敏感問題時,該局信訪處領導直接回應:“這件事,我不了解!”并以“單位改制全國各地的工人都在下崗,不止這單位”等借口推脫記者對此事件的進一步核實。
對于此事件,本網將進一步關注!
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區域經濟頻道
原文:http://qyjj.cenn.cn/info/ShowNews.Asp?newsid=5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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