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個月《關于小崗村的“新新聞”》中提到[嚴金昌小崗村]在人民網發的微博:《小崗村:沈浩與丁俊》沈浩與丁俊是同事,沈浩逝世后丁俊來掛職。令人遺憾,2010年8月10日丁俊沒有任何拆遷手續,帶隊強拆小崗科研企業種豬場,為阻攔暴力強拆,我兒子和13歲的孫子被毆打住院。沈浩支持這個創新項目,我們為此按下過紅手印。[評述:丁俊必須對重置種豬場負責。小崗村懷念沈浩書記?。?
昨天又在人民微博是看到[嚴金昌小崗村]發的微博:《腐敗出惡果》沈浩2004年引進上海交大科研項目,小崗村為此創建全國唯一的村級科研企業,2008年小崗村與中國工程院院士加快開發中華特色雜交香豬,院士為此落戶小崗村,美國基金支持雜交香豬科研成果轉化為社會生產力,項目正在起飛時,不料種豬場被丁俊違法強拆[微評:丁俊強拆破壞小崗村創新發展]
還看到與之相呼應的微博——魯迅書屋 : 《小崗村:人官與狗官》優秀黨員沈浩同事,省財政廳丁俊,掛職期滿將返城。有群眾不愿丁走,原因是丁俊用違法手段,擅自強拆了沈浩生前支持的小崗村科研種豬場,造成損失約上千萬元。丁答應企業,解決重置種豬場恢復生產的問題,但他啥都沒辦,企業至今已停產15個月。[微評:沈浩是人官,丁俊是狗官]
顯然,現任小崗村黨委第一書記丁俊遇到了麻煩事。問題是,小崗村名聲不太好,大于感到這個[嚴金昌小崗村]在微博中說的情況可能有些不真實。如果[魯迅書屋]不是小崗村人,也許就是偏聽偏信了。在網上查了查,這個丁俊現年45歲,2002年任安徽省財政廳財政監督檢查局副局長,2006年至2008年掛職擔任安徽岳西縣副縣長,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沈浩猝死后,丁俊作為安徽省第四批2000名選派干部之一派往小崗村擔任村黨委第一書記,接替沈浩的工作。這樣一個很不錯的領導,怎么可能一到小崗村,就會變得那么不懂政策,不講道理,胡作非為的“狗官”了呢?
再看看小崗村種豬場的情況。在2008年11月11日“21世紀經濟報道”《小崗村變革投影》中有這樣的介紹——
扶貧不行,小崗村隨后轉向新興的發展模式:“公司+農戶”模式。
2004年,在鳳陽方面的邀請之下,上海大龍畜禽養殖有限公司通過“公司+農戶”形式在小崗村養殖大明風味貢豬,決定租用小崗村214畝地建了一個養豬場。
按照當時三農公司和小崗村村民之間簽署了一份一式四份的合同,農民、租地公司和村委會和公證機構各一份,合同里嚴格規定了租地的時間,租金的具體金額以及土地的用途,并規定一旦合同到期,土地要滿足復耕條件,三農公司還要支付復耕費。
“這個養豬廠的占地是以4000元/畝的價格一次性買斷20年的使用權。”沈浩對本報記者表示。
小崗村村委當時對這個養豬場充滿了期望,規劃這個養殖場將以公司為龍頭,建立生豬養殖小區,供應種豬、種苗,讓農民進入小區飼養,這種“公司+農戶”的方式被小崗村看成是一種雙贏的合作:公司帶來了技術和資金,而老百姓則拿到了養豬的豐厚回報。
關友江對土地流轉后農民的收入增長也充滿信心,“土地流轉有利于農民增收,流轉之后,大人小孩都沒有事情可做,可以去打工。拿打工的工資和每畝的土地收入,總共兩份收入?!?
但事與愿違,由于飼養的大明貢豬生長周期較慢,這種品種的豬在鳳陽當沒有價格優勢,運到上海的出售的話成本又過高,加上當時的豬價波動較大,導致養豬效益較差,“現在有人家都不養了?!眹烂啦拮诱f。
即使在這塊流轉214畝養豬場里,最高峰期也只有8個工人,如今這個養豬場只有3名工人,被聘為養豬場管理者的嚴金昌一個月能拿800元的工資。
就在養豬場發展并不順利的期間,發生了一段小插曲,2006年春天,小崗村準備推動成立一個養豬合作社,讓村民合作養豬,采用的辦法是,村集體向農民反租土地再租賃給養豬企業。
引人關注的是這個養豬合作計劃旨在通過和上海大龍畜禽養殖有限公司合作擴大養豬面積,根據安排,這個養豬合作社,資本金為305萬元,小崗村、上海大龍畜禽養殖有限公司和滁州市糧食局為三大股東。
沈浩等人提出的土地入股合作養豬的計劃卻遭遇冷場,沒人愿意以土地入股養豬,后來,養豬的方案不得不進行調整,“村民以土地出租的方式合作養豬,每畝500元,幾年后,一旦效益出來了,村民可以選擇入股分紅?!?
如今這個養豬場只飼養了300余頭豬。“現在效益不好?!别B豬場老板,史學亮表示,這得到了沈浩的認同,“如今大概剩下20畝,其余用來做花卉苗木等?!?
還介紹了“養豬場場長”嚴金昌的相關情況——
嚴金昌對這里充滿了感情:“這兒的豬現在都我喂了。我舍不得讓飼養員喂,怕他喂不好?!?BR>提起他“打工打成養豬場場長”的故事,村子里幾乎每個人都能說上一兩句,這件事,還得從他位于村口的那塊承包地說起。2004年,一家上海的公司打算到小崗村投資搞養殖業,看中了村口這塊地,準備在這里建養豬場。嚴金昌本身就是村里的養豬能手,聽說土地能換錢,自己還可以到養豬場里打工掙工資,沒想太多就一口答應下來。
“當時是4000塊錢一畝地,租20年,合同是這樣定的;一共13畝8分地,我就占了七八畝地?!眹澜鸩浀煤芮宄?,“當時是按照高速公路用地給的價錢,說高速公路3500塊一畝地。說我們多給你500塊錢,4000塊錢一畝,我們也不會估價,于是當時就同意了?!?BR>養豬場建成投產之后,2006年這家公司打算繼續擴大規模,在村里的協調下,又以一畝地每年500元的價格租了村民近200畝土地,其中嚴金昌家就有七八畝。沒想到地租下來了,那家公司的資金鏈卻出了問題,養豬場擴建的項目擱淺了,這樣一來,老百姓租出去的那片地也就閑置在那里,有些地已經荒蕪了。老板不來了,嚴金昌也就由打工的變成了養豬場場長。
嚴金昌低下頭:“現在老板不要地了,轉給村里了??墒谴謇镆恢睕]發土地錢,土地錢是按照一年一畝地500塊錢發的,今年沒發。”
如果[嚴金昌小崗村]說的“上海交大科研項目、全國唯一的村級科研企業、有工程院院士落戶并且得到美國基金支持的”“小崗科研企業種豬場”就是嚴金昌后來“打工打成養豬場場長”的養豬場,那就是人家丁俊還沒有到小崗村去,豬場就已經出現了難以解決的問題。如今卻要把責任都賴在他身上,顯然有失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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