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夾雪,你談心的對象搞錯了
看了雨夾雪昨日的文章“雨夾雪:就“政治體制改革”和溫總理談談心”,文章寫的很好,確實很好,然而我感覺你對象搞錯了。為什么?請聽我道來。
因為你文中稱呼的是溫總理,也就是說你談心的對象是國務院總理,也就是說你所談心的對象不是人大代表,或人大委員長副委員長之類,也不是黨的政治局委員或者常委之類。你談心的對象是國務院總理,注意是國務院。那么國務院是什么?
打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也就是說,總理是由全國人大確定的。
再看國務院的定義,憲法第8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也就是說國務院是全國人大的最高執行機關,是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是要按全國人大的規定進行工作并對全國人大負責的執行與行政機關,國務院不是政治機關。
再看國務院的職權,憲法第89條規定了國務院的十八項職權,其中的首項職權就規定:“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除了第二項是“ 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其它都是管理或執行的職權,并且這職權必須是在憲法里所嚴格賦予的職權,執行的時候還要符合法律。
翻遍了憲法,國務院就只有對國家按憲法和法律進行管理與執行的職權,而憲法與法律都是全國人大通過的。什么是國家的政治體制?國家的政治體制就是憲法,憲法就是規定國家的政治體制的,因此要進行國家政治體制改革就毫無疑問要修改憲法。國務院是無權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不但無權,哪怕再不合理,國務院也要嚴格執行,連建議修改的職權也沒有,憲法里沒有這樣的條款。
當然國務院可以提議案,但所提的議案應該是符合憲法的,應該是關于怎么樣更好地落實與貫徹憲法和法律的議案,而不是改變憲法和法律的議案。國務院就是按已有的全國人大通過并頒布的憲法和法律行使職權,而沒有改變或討論憲法和法律的職權。
一句話,憲法沒有賦予國務院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職權,哪怕是提這樣的建議的職權也沒有,國務院只是憲法和法律的執行機關與行政機關。
那么政治體制改革的職權應該屬于哪里?很顯然,是全國人大。政治體制改革的議案誰提出: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因為中國共產黨是現在中國的執政黨,是政治團體;也可以是全國人大代表或其它政治團體或人士,但無論怎樣,議案最終要全國人大表決通過方有效。那么,國務院既不是政治機構,也不是政治團體,而只是一個憲法和法律的執行機構,并且要按憲法和法律嚴格執行。因此國務院是不能夠以國務院的名義提什么政治體制改革的議案的,更不能夠推動什么政治體制改革。
當然,國務院的人員是可以提政治體制改革的,但不能夠以國務院的名義,要么向黨中央提出,然后由黨中央向全國人大建議;要么以什么別的政治團體或人大代表的名義向全國人大提出;或者干脆以普通公民參與政治的身份向全國人大提出。總之:政治體制改革的議案不能夠以國務院的名義提出。以國務院的名義提出或推動政治體制改革就是不安分守己,就是對憲法的不忠不孝,就是不務正業。
遺憾的是,雨夾雪先生,你稱呼的是溫總理,所以你對象搞錯了。如果你是稱呼溫常委,或者改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溫家寶同志就政治體制改革談談心”,那么恭喜你,你這樣就對了。可你為什么不這樣呢?我們的溫總理確實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啊,政治局常委就是管政治的啊,你為什么要和溫總理談心,而不和溫常委談心?于是,我只好翻看我們溫總理到底是在哪里用什么名義或方式談政治體制改革的。
我打開了你雨夾雪先生文章中所附的新聞稿,新聞稿一開篇就說:“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天主持召開國務院第六次全體會議,討論即將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征求意見稿)》”,在這個會議上,“溫家寶指出,今年是“十二五”時期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屆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改革發展任務繁重而艱巨。必須永不停頓地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等各領域的改革,加強頂層設計,力求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的突破,著力解決一些重大經濟社會問題”。
我暈倒。
……
但溫總理是我們的好總理,一直關心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也一直希望普通的老百姓有更多的政治與言論自由,也一直為此在很多場合呼喊奔走,老百姓是看在眼里的,我也很欽佩.但政治改革的議題應該是在黨的會議上呼喊,或者是以個人的名義對外呼吁,或者代表黨中央對外表態,但不應該在國務院的正常會議上和國務院的官員們議論這個問題.當然我們也要理解我們總理的苦衷,也要理解他的愛民愛國心切.但作為雨夾雪,你就不應該以總理在國務院會議上的個別講話為由,來與我們的溫總理談心.如果是我們的總理在其它合適的場合談這樣的話題,那么你雨夾雪這樣的與總理談心就沒錯,否則你就是別有用心.
因此,雨夾雪先生,你談心的對象錯了。
民間 2012年2月2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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