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自由”的口號是由富蘭克林·羅斯福提出來的,這也成為他可以和歷史上的所有偉人一起比肩的資本。“當美國進入戰爭后,四大自由成了羅斯福最鐘愛的、表述同盟國戰爭目的的語言。在不同的場合,他將四大自由與圣經中的十誡、英國的大憲章和林肯的解放黑奴宣言進行類比。在1942年的一次無線廣播講話中,他宣稱道,四大自由是‘所有信仰、所有種族、無論在何處生活的人,都應擁有的權利’的具體體現;四大自由顯示了‘我們與我們今天所面對的敵人之間存在著的關鍵區別’”(見埃里克·方納《羅斯福與“四大自由”》。
隨著美國在二戰中的節節勝利,以及二戰后在國際上的領導地位,“四大自由”的提法也逐漸擴散到大部分參戰國家,成為被普遍認可和廣泛接受的主流思想。
在中國,將“四大自由”奉為圭臬的也大有人在,并據此作為對現實進行評判的參照。而由于美國在二戰后長期執行霸權政策,其思想武器正是“自由”,因而在以反帝為民族解放主要目標之一的中國,反對“自由”就成了反對美帝霸權的當然話語。只不過為了區分自五四以來形成的美好追求,將其說成了犯“自由主義”。于是,這就成了中國現行體制反“自由”的罪證。
其實,中國人民從來就不反對自由,其蘊含在民間的偉力顯現出來,竟至推倒了強大的“三座大山”,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我所要說的,其實不在這里,而是要去“四大自由”的首倡者——富蘭克林·羅斯福那里,找一找自由真正的根源。
根據埃里克·方納的論述,富蘭克林·羅斯福之所以在參戰之初選擇“自由”而不是“權力均衡外交之類十分枯燥無味的話題”,正是由于在孤立主義思想十分盛行的美國,要想發動最廣泛的民眾,參與到世界反法西斯陣營中去,只有“自由”最能打動人心,除此之外都會產生歧義,從而影響到美國的參與程度和整個戰爭的進程。這也正是為什么,美國青年在投入二戰時可以表現出忘我的熱情和勇敢的精神,而在接下來的朝鮮和越南戰場卻判若兩人了——因為在他們看來,二戰拯救的正是歐洲那些與自己一樣的,應該享有自由的人們;而在朝鮮和越南,去拯救那些不同人種、不同膚色的異教徒,就顯得不是那么十分必要了。同樣的心態還可以體現在二戰中,美國在歐洲和亞洲兩個戰場上不同的反應——在歐洲是解放,而在亞洲則是報復。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戰后美軍在歐洲軍紀很好,而在亞洲卻暴行頻出了。
正如埃里克·方納所指出的那樣,羅斯福除了把“四大自由”作為口號外,“直到他執政的晚期,他也絕少討論可能賦予‘四大自由’實質性內容的國內政策”。這不是因為他精力不濟,而是由于作為他那樣的偉人,他當然清醒地意識到,所謂“四大自由”,其實和林肯的“三民主義”一樣,是一個只能說但做不到的美好描述罷了。
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們不妨把“四大自由”剖析一下,就不難發現,在華麗動人的辭藻下面,“四大自由”其實是相互矛盾的,不可能在某個具體的國家、某個具體的階段里同時實現。例如尖銳的言論,必然導致對可能遭受報復的恐懼;而不同的信仰,也往往會導致“匱乏”的產生。當一國處于“匱乏”時,言論上的自由遠不如行動上的自由來得重要,而當自己處于恐懼中時,大多數人會選擇放棄對信仰和言論自由的堅守。這一點不用講別人,五十年代麥卡錫主義泛濫下的美國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加拿大甚至對煮熟后會變紅的蝦都禁止入境。9·11之后美國主流社會對于穆斯林的態度也好不到哪兒去,那些從中國得到不少好處,但為了選票卻不得不對中國指手畫腳的政客們,更是這種自由缺失的樣板。
因此上我們說,以今天的眼光來看,自由本身也是有特殊性的,“四大自由”不是,也不應該是對自由的終極闡述。并不能說美國的自由觀就代表了真正的自由,同樣也不能說反對美國的所謂自由就是真正的反對自由。自由從來不是虛幻的,也不是靠別人強加得來的。中國人要有自己的自由觀,要有自己對于自由的定義和感受,例如儒家所謂的“溫良恭儉讓”和“仁義禮智信”,都是獲取自由非常好的途徑。那些不加甄別拿來就用的做法,對于獲得真正的自由或許有些益處,但絕不會像販賣者所鼓吹的那么大。能夠產生這種顛覆性的念頭,恰恰也是一種自由的體現。在這一點上,你能確定誰比誰更自由嗎?
參考:埃里克·方納《羅斯福與“四大自由”》http://www.21ccom.net/articles/read/article_2010092019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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