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幫助一個古稀老人討回公道!
老人叫何長清,安徽宿州市人,1925年出生,1939年參加革命,為自己參加工作時間問題,奔波三十年,老人多次去安徽省政府反映,省組織部也來函讓埇橋區(qū)政府解決,但埇橋區(qū)組織部以種種借口拖延不辦。隨著時間的推移,見證人越來越少了,老人陷入困境之中,需要幫助!即使去北京尋找老領導以及老領導的子女,一個古稀老人也需幫助!2012.1.11
附:
關于本人參加革命的事實經(jīng)過
本人何長清,1925年11月出生,1939年6月在宿西縣,經(jīng)呂振倫介紹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斗爭,即新四軍(彭雪楓、張愛萍、張震的部隊),直接領導是張立生(59年因家庭矛盾自殺)。1940年2月,呂振倫(44年陣亡時時三營營長)派我和馬應禮(音)、黃德民、黃麻子(小名)等人到雙堆集汪精衛(wèi)軍隊從事地下工作,了解敵方情況,收集敵方情報,4個月后我先回到西北區(qū),他們三人還在汪精衛(wèi)軍隊從事地下工作,我回來后,就給張立生當通訊員。如果,我不是從事組織派的地下工作,怎么可能回來就給領導當通訊員?!我一直干到1946年底,因國民黨部隊過來,豫皖蘇的部隊就撤退到河北省黃河以北,當時因形勢所迫,留下大批老弱病殘和婦女,本人也被安排留下隱蔽起來,等待部隊回來。隱蔽后,本人1947年在宿縣賣水為生。1948年6月份,被國民黨抓壯丁,三個月后,本人偷跑宿縣,回來一個月左右,即1948年10月份,我們的部隊就過來了,我就回到了部隊,參加淮海戰(zhàn)役地方工作,淮海戰(zhàn)役結束之后,當時的四卜鄉(xiāng)區(qū)委書記張學文安排我從事地下工作,安排摸清西二卜鄉(xiāng)、西三卜鄉(xiāng)和楊柳鄉(xiāng)的門道會組織和人員情況,因為離家太近,工作不好開展,1950年3月份,通過原老領導張立生、趙為民到河南西華復興局,后改為黃患區(qū)農場工作。
需要特別澄清的是:一、本人自1939年6月參加革命,就沒有脫離革命,離開部隊隱蔽,也是因為工作需要;二、1940年當偽軍,是組織的安排,是從事地下工作;三、1946年底,沒有跟部隊撤退,也是組織安排,不能視為本人脫離革命;四、1948年6月份,本人是被國民黨抓的壯丁,不是本人出賣壯丁,是被迫的,況且,本人三個月后就偷跑回來了,這一插曲不能影響本人服從組織安排隱蔽的事實;五、自1948年10月份,本人自參加淮海戰(zhàn)役后,就沒有中斷革命工作。
本人不知什么原因,組織上把本人參加革命的時間推后至1950年3月份,一筆謀殺了本人的參加革命的經(jīng)歷。
綜上,我本人為自己工作年限問題,至今已奔波近三十年了,到現(xiàn)在為止,還沒有解決,我本人非常難過!現(xiàn)在,那些過去在一起參加革命的領導和同志,現(xiàn)在原來越少了,能證明我歷史的人也就原來越少……但是,我相信,歷史總會還我以真相,我為革命所作出的貢獻,是抹殺不去的。我爭取自己的應有的待遇,是理所當然的!為此,請求組織查清事實真相,還我公正待遇!
此致
申訴人:何長清
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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