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為何不與國際先進接軌?
今天是2011年最后一天,上網看新聞,居然看到了若干條內容類似的報道,無非是發通知要求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嚴禁收錢收禮收紅包之類。老實說,這類報道早已不是新聞,有關部門的文件也顯然發了不止三年五年。但效果如何?看看各地官員腐敗落網的新聞報道,就可以推想,這類通知以及通知中所列的所謂措施,多半不起作用。
自改革開放初期起,反腐敗的口號似乎就沒有斷過,但至今仍是所謂形勢嚴峻、任重道遠。非但三十年治不住腐敗問題,反倒有越演越烈的趨勢,越反越腐,真是難為有關部門了。令人不解的是,各國皆有政府,政府都存在維護廉潔、反對腐敗的問題;比較各國政府官員的廉潔狀況,不難發現不僅有很多國家的政府官員廉潔、高效,而且他們早已建立了一整套制度來保障官員們的廉潔、高效。為何在這個問題上,中國偏偏不能與國際先進接軌呢?
加強吏治,百姓是外行、大官是內行。但通過平常看到的一些信息,如我一般的百姓,覺得以下一些國際慣例用于中國似無問題,施行數年必有成效。
略陳如下:
一、建立全民財產申報制度。官員和百姓,人人需每年申報家庭財產變化情況、并照章納稅。一旦發現官員收入增長異常、消費狀況與收入不符,即可實行調查并予以懲處,不必事事等群眾舉報。此舉的另外兩個好處,一可防止高收入者偷稅逃稅,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二可防止有人制造流言,使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真假莫辨,混水摸魚。開著寶馬領社保,就會不好辦了。
二、限制現金流通,推行銀行卡結算。好處是銀行卡結算、筆筆記錄在案,帳戶來往均有交代。條件是隨著信息化的推進和銀行業的發展,中國已可以主要利用銀行卡進行交易結算(部分農村可能暫有困難,但解決不難)。比如提取超過2000元以上的現金,當事人就需要向銀行提出特別申請,說明原因和用途。一旦限制住現金交易,很多行賄受賄的違法犯罪行為便很難實施。與其費力勞神地在治理購物卡、收紅包這類枝節上做文章,何如釜底抽薪、在限制現金交易上出政策?
三、官員薪水,在崗期間僅發其總額的大部分,其中小部分(比如15-20%)暫記入公積基金,待官員退休正常離開工作崗位時,再將此筆資金發放給本人,作為其廉潔從政的報酬。反之,官員一旦發現有違法亂紀行為,此筆資金即沒收充公。從而體現獎優罰劣的行政原則。
四、官員薪水標準應與社會生活消費水平相適應,國家應保證提供足夠薪水、維護官員的體面生活水平,能夠保證其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衣食住行無所憂。全社會都必須理解,今日中國早已沒有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公而忘私不過神話而已。在這種情況下,國家保證與官員所提供的公共服務相稱的、有競爭力的薪水,是必要的、正當的成本開支。
上述辦法,是很多國家實施已久且成效顯著的辦法,中國為什么不可以接接軌呢?除非是執政者圖腐敗是真、反腐敗是假,否則,人們百思難得其解。
2012年就要來了,但愿天更藍、水更清、氣更新,戶外少霧霾,官場除貪官!東方紅、太陽升;照重慶,照廣東,照得神州百姓齊歡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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