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肆侵吞國有資產
1、如皋市供銷總社主任王有進伙同現皋城熱電有限公司經理徐秋實,在2001年9月份開始為逃避債務,由徐秋實出面承包了當時的如皋市熱電廠,2003年挪用集體的資金1000多萬元注冊了皋城熱電公司,市供銷總社的孫向東科長任董事長(法人代表),徐秋實任總經理。按合同每年向市熱電廠交租金96萬元,到目前為止,徐秋實沒有向市熱電廠交過一分租金,而用本應上交的款置辦了管道等設施(應計入如皋熱電廠固定資產)計入個人資產。多年來產生的利潤,特別是2003年和2004年每年分別有近1000萬元利潤都被王有進、徐秋實等人私分。僅2004年王有進到徐秋實廠里報銷個人費用(實際上索賄)40多萬元。
他們這邊中飽私囊,另一邊的如皋熱電廠負債9000多萬元無人償還,這些債務都是欠有關國營和集體企業的。
王有進還指使徐秋實將熱電廠、皋城熱電公司兩本帳一起管,一支筆審批。在近幾年時間里,王有進、徐秋實做假帳,侵吞熱電廠資產,使自己的資產高達2000多萬元。
2、2008年如皋熱電廠進入破產程序,2009年賣給開發區,王有進伙同徐秋實等人串通后欺騙開發區,借報虧損,導致開發區出租給徐秋實運行的熱電廠不但不收租金,還每年財政補貼高達800萬元(有合同為準),2011年春節時,徐秋實到王有進家拜年,一次光現金送十萬元。
二、利用改制大撈一把
如皋軋花廠改制時,王有進、徐秋實將五金配件倉庫內的所有配件(價值30多萬元),做一次性支出、消耗,把庫存做沒了。然后由徐秋實出面花300多萬元買了這個占地50畝,地面資產近2000萬元的軋花廠。如皋熱電廠在租賃時,王有進向政府匯報是集體脫殼經營,上繳指標定得很低,但在實際操作時,大量利潤產生后流到了他們個人腰包,國家的企業被蛀空。
三、改制暗箱操作,瞞天過海
1、軋花廠在改制過程中,改制方案應該由華源實業公司職代會通過(軋花廠隸屬于華源實業公司)。但在王有進授予下,徐秋實的改制方案未通過職代會,而是找他的哥們職工簽字后上報方案。原向市政府上報方案是:如一人報名,議標;二人以上報名,競標。但王有進為確保徐秋實買到軋花廠,將現有經營者(特指徐秋實)定為第一人選(優先),其他報名者為第二程序,私訂了許多條條框框,限制了其他人參與競標。
2、王有進讓徐秋實不擇手段買到軋花廠后,有122名退休人員醫保確定由受讓方徐秋實辦理,其辦理費用已在購買軋花廠款項中抵算掉了,但隔了一段時間,市政府為了確保退休職工人員醫保的順利辦理,財政又拿出了較大一部分資金補貼有關單位(有政府批復),軋花廠也拿到了政府補貼70萬元,這筆補貼軋花廠的70萬元應退還給政府,但這筆錢被王有進和徐秋實占為已有了。
王有進、徐秋實他們合伙的十來年時間里都成了爆發戶,動輒幾百萬在步行街購門面房出租給他人經營,如皋原萬家燈火酒店就是他們合伙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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