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 早八時許,湖南省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常德市武陵區國土局出動二百余人,在未事先知會本人的情況下,如虎狼一般擅自闖入本人的房屋!將本人與老伴暴力拖拽離開房屋,可憐數九寒冬,我與老伴竟連衣鞋都不許穿上,僅著單薄衣衫瑟瑟而顫,赤足被暴徒押運至南坪鄉政府,期間更是將我與老伴的手機搶奪而去!而此時,我的房屋已被暴徒鏟倒,瞬間夷平!本人辛勞一生的合法財產全部化為烏有!
現本人居住之修建已二十年、經過合法有效手續取得合法有效證照的私有合法房產在沒有簽定任何補償協議的情況下、在中央及各部委明令禁止非法強拆的大環境下、被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常德市武陵區國土局在 2011年12月5日 暴力非法強拆,家園瞬間夷為平地,變成一片廢墟!幾乎所有財產未及轉移被暴徒不分青紅皂白直接掩埋在廢墟當中!本人辛勞一生的合法財產全部化為烏有!
二零一一年,因常德市人大和市檢察院分別需要在我家所處之地段內修建行政辦公大樓和家屬宿舍樓,我們這幾十戶的居住之地在此次拆遷征用之列。武陵區國土局首先搞了一個所謂的行政糾錯,內容即是說他們當年發給我合法房產證書的行政決定是錯誤的!居然要把我們全體外來戶通過合理合法程序取得的合法房產及土地證書一并以糾錯為名予以注銷!同時也要把我們全體被拆遷戶的居住的三分宅基地在沒有與我們協商、通告的情況下,莫明其妙的被他們以空地強行予以征收!
本人曾引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及省市各項法律法規相詢于常德市武陵區拆遷辦及國土部門某些工作人員,條條法文、款款法規均直接指明本人房產屬于合法有效房產,何來非法并要強拆之理?!新拆遷條例明確規定,未簽補償協議之前,不得強拆他人房屋,行政強拆則明令禁止。而某些工作人員胡攪蠻纏、理屈詞窮之后,竟說出“中央法規是一回事,常德市是另一回事,常德市的事情要按常德市的搞法辦”,公然稱可以繞過法律程序之外搞行政強拆,并聲言“地方政策與中央政策有距離,相違背時也只能按地方政策辦,即使是政策不合理、不公平也只能如此,不可能為訴求公平合理要求的一部分人另立新政策”、“希望你們與政府配合,不要走到強拆的地步!”,更有甚者,為達到強占我們房屋的即定事實,竟然說“不配合不簽字,先挖掉房子再說,拖你個三五年,再補償再賠付!”等種種荒誕離奇之語論!令人不禁仰首望天!
哀莫大如心死,痛莫大如毀家! 被強拆已經半個月了,沒有任何部門任何人管過我們,我們住在廢墟上搭的棚里,生活用品及開支全靠親友接濟。我們造了什么孽?為什么他們要把我們往死里整?今天在共產黨的國土上,在朗朗乾坤下,常德市城市管理局、常德市武陵區政府卻用非法綁架和暴力強拆,毀壞了我們的家園。他們這么做還有沒有黨紀國法??難道我們小老百姓就沒一條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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