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周永康書記的公開信
尊敬的周永康書記:
我們從新華網(wǎng)11月17日訊得知,你在本月16日主持的全國信訪工作專題會議上強調(diào)了這樣兩個重點:“要以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為核心,帶著感情和責任,傾聽群眾的呼聲,了解群眾疾苦,重點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和久拖未決的信訪積案上下功夫,力戒各種華而不實的形式主義” 。
你強調(diào)的這些,使我們又 一次象溺水將亡之人望見了一根救命稻草。如果你說的專題中的重點之一 ——久拖未決的信訪積案,這一次也包括我們蘭考因宣揚和捍衛(wèi)焦裕祿這一典型在文革中迭遭迫害,“兩案”清查中被戴上“兩案人員”的帽子,受到不同程度錯誤處罰,而且至今30多年沒人過問的數(shù)千黨員、干部群眾的信訪積案,并切實帶著感情和責任,下功夫給予實事求是地解決,我們一定會進京給你掛青天匾。怕的是,你談虎色變,看見中央加給我們這些田野草民頭上的“兩案人員”的桂冠,就退避三舍,使你強調(diào)的重點如同你所警告的流于華而不實的形式主義。
還是往好處看人為貴。現(xiàn)在我們只管相信你言必行,行必果。再把2011年6月20日第七次進京上訪,到中南海呈給中央的請愿書寄給你,并盼你的回音。
順頌
大安!
河南省蘭考縣“清查”運動蒙冤訪民代表
楊捍東(男,68歲,原中共蘭考縣委副書記、縣革委生產(chǎn)指揮
長) 電話:18738961612
張慕凡(男,80歲,原蘭考縣人民醫(yī)院總支副書記、副院長)
電話:18738992968
王善慶(男,72歲,原蘭考縣百貨公司黨支部副書記、經(jīng)理)
電話:15937885406
楊素蘭(女,71歲,焦裕祿所樹紅旗隊之一 ——韓村大隊黨支 部書記)電話:13271152474
陶建國(男,65歲,原蘭考縣儀封公社呂拐學校教師)
電話:13643780637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注:到中南海的三人中,程道敬已因極度貧病于一月前身故)
附:
請 愿 書
胡錦濤總書記并中央政治局全體常委:
我們?nèi)耍砗幽鲜√m考縣在“清查”運動中蒙受迫害,至今30多年無人過問的干部、工人、農(nóng)民、教師,冒死來到中央所在地,泣血請命:
一、1978—1982年的“清查”運動,蘭考完全搞成了派性迫害運動,即文革中一直堅持砍倒焦裕祿這面旗幟的一幫干部,利用掌控的“清查”權力,更為肆無忌憚地迫害因堅持宣傳,維護焦裕祿這面旗幟,在文革中已經(jīng)遭其兩次迫害的干部、群眾,制造了數(shù)量龐大、情節(jié)惡劣的政治冤案。
二、數(shù)以千計的蒙冤人,30多年來奔走呼救,至今無任何一級責任單位過問。
政局為何如此反常?2007年7月10日開封政法委出示的中紀委2001年12號通知,2011年3月1日河南省高級法院郝副院長、王庭長在鄭州市中級法院,對鄭州、洛陽、開封三市的訪民代表的答復,都結結實實地證明,對于“清查”案件的申訴,河南省、市、縣三級黨委和政府,均取“不受理、不復查、不解釋”態(tài)度,并不是他們不知情,不同情、不作為,而是源自中央的錯誤決策,不許他們依法作為,尤其是2001年后,中央一直放任中紀委2001年12號通知這個部門文件越權、違法地左右地方黨政司法的正當工作所致。
三、中紀委2001年12號通知,(原文附后)本身就是一紙完全背離歷史事實,違反黨的傳統(tǒng),公然踐踏黨的章程和共和國憲法的瀆職文件。
它對“清查”運動中被審查人員的處理狀況的陳述,完全是撒謊。就蘭考的情況看:所有被“審查”的對象,都是與焦裕祿一起工作的好干部,焦裕祿生前所樹紅旗隊的負責人和模范人物,文革中堅決抵制砍焦裕祿這面旗幟的妖風,并拼命苦干完成了焦裕祿遺愿的工農(nóng)優(yōu)秀分子,人數(shù)在5000以上之眾,沒有一個能幸免不應有的處分,所謂“對被審查人員82%都未給予處分”,根據(jù)何在?從許多年上訪得知,在河南全省也難以找到哪怕是一個小單位不錯誤處分被審查對象的實例。
“通知”又說,“中發(fā)(1982)9號文件下發(fā)后全國對判刑和開除黨籍的案件又進行了必要的復查”,更屬無稽之談。事實是,中央(82)9號文件在河南徹底封殺。1983年,以徹查傳看9號文件抄件為名,蘭考將80多名干部隔離審查50多天,最后將4人以“泄密”罪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大多數(shù)被審查人員在2000年以后才陸續(xù)聽說有個9號文件,哪里會有“作了必要復查”一說?尤其荒謬的是,“通知”把“清查”運動的被審查人員統(tǒng)稱為“兩案”人員,其題目就是“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審慎處理“兩案人員”申訴的通知”,省、市、縣各級執(zhí)政者也就跟著將我們稱為“兩案人員”。
蘭考在兩案 “清查”運動中,對被審查人員中撤銷黨內(nèi)外一切職務的5000多名干部,被開除和取消黨籍的2000多黨員,開除、清退、解雇公職的至少500名干部、工人、教師,被判刑的50多名干部群眾,多數(shù)沒文字通知,少數(shù)下文的,所羅織的處分理由,僅只是工作中的“違法亂紀”,“男女作風”之類問題,沒一個與“兩案”粘上邊的。試想,絕大多數(shù)省、部級的高官都與“兩案”無關,卻把千百萬基層干部和工農(nóng)群眾定為“兩案”人員,是多么刻毒、殘忍,哪里還講半點政治常識和天理良心!
再說,我黨歷史上任何一次大規(guī)模的政治運動,即使中央對可能出現(xiàn)的差錯預計十分周到,政策指導十分及時,由于社會的復雜性,掌握運動的干部品質(zhì),水平的差異,也難免不出差錯。所以,就提出了“堅持真理,修正錯誤”,“有反必肅、有錯必糾”等原則和作風,又把這些原則體現(xiàn)在黨章和憲法中,賦予黨員和公民以申訴、控告的民主權利。在“清查”中,我們被審查數(shù)年,從未聽說過中央有何具體政策,21世紀才聽說的1982年中央9號文件,下發(fā)后,“清查”運動已經(jīng)塵埃落定,其指導作用已嚴重滯后,還被河南省委封殺,這種清查,如何不出重大差錯?據(jù)此,中紀委2001年12號通知不讓復查“兩案”人員的申訴,不僅沒有事實根據(jù),而且沒有任何理論和政策根據(jù),并極其嚴重地褻瀆了黨章和憲法。中央以這個文件應對“清查”遺留問題,實在是與公平、正義、構建和諧的執(zhí)政理念南轅北轍,正好相反。
四、為此我們蘭考“兩案”訪民從2007年8月起,連續(xù)以特快專遞形式致書中央,又于2008年11月、2009年10月、2010年1月,三次進京,到國家信訪局當面呈送給中央的申訴信,吁請中央派員實地訪察,重新審視中紀委2001年12號通知,并盡快終止這個違背事實,違法越權的文件繼續(xù)推行,允許省、市、縣地方黨委依法依紀審理“清查”中的申訴案件。但國家信訪局則全部下轉河南省信訪局,河南信訪局則上行下效,照轉蘭考信訪局。
我們不愿意承認這種殘酷的事實,我們認為胡錦濤作為一黨之魁,一國之主,一軍之帥,不應當對如此重大的民怨、民瘼麻木到底。又于2011年5月30日、6月1日、6月3日,連續(xù)三次到國家信訪局,遞交給中央上述內(nèi)容的請愿書。我們苦苦哀求:我們30多年的冤案不得解決,全因中央決策失誤,除給中央反映,別無出路。你們是中央的窗口,有責任向中央轉遞我們的請求。但每次得到的都是同一句話:我們只能往下轉,不可能往上轉!
是國家信訪局的不作為也罷,是中央有交待也罷,我們向中央反映實情的渠道已無一條了!無耐之下,來到金殿腳下,叩門動本。至于是合理、合法、合情,或是“以下犯上,行為不軌”,誰當家就隨便定吧。
五、我們敦請中央答復的,仍是多年來的一句老話:終止中紀委2001年12號通知的推行,踐行黨章、憲法原則,允許并督促蘭考縣委和政府對我們的合法申訴依法重審,依紀復查,給予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處理。
翹盼中央的答復。
河南省蘭考縣“清查”運動蒙冤訪民代表:
王善慶(男,72歲,原蘭考縣百貨公司黨支部書記)
電話:15957885406
楊素蘭(女,71歲,焦裕祿所樹紅旗隊,韓村大隊黨支部書記)電話:13271152474
程道敬(男,76歲,原蘭考縣生產(chǎn)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電話:15003785348
公元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泣血再拜
附件:1、依法維權委托書(一份)
2、中紀委2001年12號通知(復印件)一份
「 支持烏有之鄉(xiāng)!」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wǎng)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wǎng)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xiāng)網(wǎng)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