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邏輯錯誤
周方舟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改革開放后確立的權威性觀念,這一哲學論述被反反復復念了一萬遍一億遍后也變成了毋庸置疑的真理本身。這一哲學論述的始作俑是當時的南京大學政治系教師胡福明。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哲學論述存在致命的邏輯錯誤,具有極大的欺騙性。首先,它只是籠統地說實踐,而沒有具體指明是什么樣的實踐,也就是說論述的初始化不具體,不清楚,不嚴謹;第二,嚴重地混淆科學實踐和社會實踐。
不妨舉例來詳加說明。人類種植玉米是項實踐,我們現在把這項實踐初始化:
A. 完全沒有經驗的人種植普通玉米;
B. 有點經驗的人種植普通玉米;
C. 經驗豐富的人種植普通玉米;
D. 有科學理論指導的人種植普通玉米;
E. 完全沒有經驗的人種植轉基因玉米;
F. 有點經驗的人種植轉基因玉米;
G. 經驗豐富的人種植轉基因玉米;
H. 有科學理論指導的人種植轉基因玉米;
I. ……
這項實踐的初始化還可以很多,可以分為不同的天氣、土壤、水分等等,每種初始化收獲的玉米一定不同,得出的結論一定不一樣,請問哪個對哪個錯,哪個是檢驗哪個的唯一的標準?
科學實踐和社會實踐的不同在于科學實踐是單一變量原則的實踐,即實踐中要盡可能避免無關變量和額外變量的干擾;而社會實踐中,影響歷史進程的因素是多元的,可以說每個人每個事件都是一個變量因素,可能決定性的因素都有無數個,哪個因素在這項社會實踐中占據最大的權重,需要無數個證明,這無數個證明的結論可想而知。
我們來看看“辛亥革命”這一社會實踐。“辛亥革命”是各種因素合力的產物,包括滿漢矛盾、經濟矛盾、帝國主義的侵略、孫中山的革命黨、保路運動、新軍、諮議局、會黨、彭劉楊的三顆人頭、小人物的關鍵一槍等等,這些都可以說是“辛亥革命”的決定性因素,如何去定義分析各個因素的權重?社會實踐的變量太多,偶然性太多,社會實踐檢驗真理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如何得出一個唯一標準?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從邏輯上來講是一個實用主義的偽命題,后被政治家利用作為改革開放的理論依據,引伸出實用主義的“黑白貓論”和“摸著石頭過河論”,后果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在抓老鼠的實踐中,好處都讓黑貓搶走了,沒有白貓什么事;河里的石頭都讓烏龜王八們摸走了,其他的人則被水卷走。
魯迅先生說過:“世界上本來沒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就有了路。”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理論的指導下,大家都在走中國這個最大的江湖水路,因為走的是水路,走的人再多,回頭看時,還是沒有路,這就是目前中國的路。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