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這段話我心里一直在思考,有幾句話在心里如果不說出來實在是憋得慌。我相信作者說的在1953年5月19日毛澤東“連續手書兩條指示一百四十一字”的事是真的,但得出毛澤東的一言堂和一字堂結論完全是故意污蔑捏造的。因為他們在炮制這些文章的時候刻意用了“破壞紀律”這樣四個字,但他們忘記了或者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一個什么樣的“紀律”呢?進而那些“擅自發出”的決議又是什么樣的決議呢?作者沒有說,我們也就不知道了。但是毛在同一句子的前半部分說了:“過去數次中央會議決議不經我看,擅自發出”,說這就“是錯誤的”,就是“破壞紀律”,并且他這樣說了之后“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和副主席”都“一一俯首順從了”。這是為什么呢?我想這只有一種解釋,就是其時存在著這樣一條紀律:就是中央的一些決議必須經由毛澤東看過同意之后才能發出。我相信有這樣一條紀律的存在有兩個理由:一是我相信毛澤東不會明明不存在卻無中生有地說出一個什么“紀律”來,他不會做出這種小兒科的事情來;二是在中共的歷史上,是有過決議須經由某一個主要領導人看過作出最后的決定之后才可施行的例子。例如早在一九三五年一月,在遵義會議上通過的由張聞天起草的《中共中央關于反對敵人五次“圍剿”的總結的決議》里,決定朱德、周恩來為軍事指揮者,其中周恩來是黨內委托的對于軍事上下最后決心的負責者。試想,那時如果軍事上的一些決定不通過周恩來而擅自發出,是不是會被看成是“破壞紀律”呢?再如在一九四三年三月二十日,中央政治局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中央機構調整及精簡的決定》。決定規定:中央書記處是根據政治局所決定的方針處理日常工作的辦事機關,它在組織上服從政治局,但在政治局方針下有權處理和決定一切日常性質的問題。書記處由毛澤東、劉少奇、任弼時組成,毛澤東為主席。書記處會議所討論的問題,主席有最后決定權。根據這樣的規定,那時如果書記處討論的問題沒有經由毛澤東最后決定就擅自實施了,是不是“破壞紀律”的行為呢?
基于以上分析,我認為作者對所引歷史材料分析認識是故意在用自己的思維捏造毛澤東陰暗,誤導公正一面;對事件的評論和得出的結論帶有情緒化,缺少實事求是的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我想與作者的主題思想和由此產生的思維有關,這就是非要利用之言片語,斷章取句抹黑毛澤東和消滅毛澤東思想,讓普通中國人失去強大中華民族的主心骨,其心之毒昭然若揭。
評說歷史的人,一旦利益的魔鬼附體,那評論就難免成了偽評論,結論也只能是偽結論,當然它也就沒有了參考認識的價值,更起不到以史鑒今的作用,也從這些文人精英們精心炮制的文章里看出毛澤東的一言堂一字堂之事實何以存在呢?作為一級政府,一個組織,一個黨派沒有規矩何來方圓。當今確實有部分人刻意的用各種手段想去抹平歷史上毛澤東的豐碑,其實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是白日做夢!
后記:這個世界上替強者效勞的思想理論不計其數,教誨弱者屈從強者的說教浩如煙海,唯獨毛澤東思想專門替無辜弱者說話;教導遭受強國侵略的弱國不靠寄人籬下,不靠卑躬屈膝,不靠主權交易,完全依靠自力更生、艱苦奮斗來改變命運。無論是美國還是蘇聯都拿毛澤東毫無辦法,打不贏,嚇不倒,騙不過,困不住。絞盡腦汁也不知該如何破解毛澤東思想,只好禱告上帝保佑讓毛澤東后人的毛澤東思想色彩不要那么濃。在毛澤東面前,崇拜“優勝劣敗”原則的西方白人不得不承認毛澤東是歷史的勝利者,不得不承認毛澤東思想厲害,不得不承認誕生了毛澤東的中華民族不是劣等民族,不得不承認孕育出毛澤東思想的中華文化不是劣等文化。毛澤東是有史以來唯一一個讓資本主義的西方白人嘗到失敗滋味而自己始終不敗的中國人。否定了毛澤東思想,就等于承認中國文化產生不出能抗衡西方侵略中國的認劣等又是什么?中國自鴉片戰爭以來跟東西方外來侵略較量唯一成功的例子就是毛澤東和毛澤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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