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民間集資綁架了群眾
(黃鳳琳;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
這些年大量泡沫資本哄抬重要的民生物資價格,導致民間積累大量不滿情緒。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又難以直接予以價格管制。因此,通過國有資本或要素的大舉介入成為國家間接管制價格的基本手段。這種手段得以生效的前提是,國有資本或要素的集群化和規?;?。這個前提是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給予的,主要表現為公有制度和要素管理制度。國有資本有了集群化和規模化的優點,即使在量上小于私有資本,它也能起到調控經濟的“四兩撥千金”的作用。
但是需要警惕的是,國有資本的這個優點也可以被私有資本的集群化和規?;瘻p弱甚至毀滅。私有資本的集群化和規模化主要表現為民間集資和串聯協議的形式。在與國有資本的介入和調控的對抗中,私有資本一方面通過之間的串聯協議實現規?;?,另一方面又通過民間集資實現集群化。目前,國家對私有資本在規?;系墓苤剖遣粔虻模饕菍ζ浼夯墓苤?。目前,國家鼓勵私有經濟的發展,但是決不允許其阻撓國家的大政方針。民間集資在政治上將集資群眾趕到國家大政方針的對立面,在經濟上又減弱了國家調控經濟的能力。這也是國家打壓民間集資的法理來源。
以房地產業為例。通過國有資本和要素大量修建保障房是國家對房產價格實現管控的基本手段。有效管控的前提是國有資本的集群化和規模化。目前的土地所有制和國有產權結構是集權化的制度基礎,土地管理制度和國有企業制度是規模化的制度基礎。在此制度基礎上供給的保障房的多少決定了商品房價格的高低。但是,房產商之間通過串聯協議和向民間集資的途徑可以提高他們對商品房價格的控制能力。串聯協議或規模化,就是房地業領域里既有的私有資本之間的協作。協作內容可能是投資地區、投資對象上的協同,協同的目的就是攻擊保障房制度在地區、供給對象上的不平衡導致的制度漏洞。其實,房地產業領域既有的私有資本與國有資本比起來畢竟不多,因此其規模化效應對保障房制度的損害不至于太大。但是,因為民間資本在總量上是遠遠大于國有資本的,民間集資將大大增加私有資本在房產領域里的集群化,進而大大增加商品房制度對保障房制度的抵抗能力以及房產商對商品房價格的控制能力。民間資本無限多,如果國家對民間集資打壓不力,民間集資就會像一個無底洞一樣無限期地為房地產業的泡沫資本輸入營養。其結果就是,拖延和降低國家對房屋價格的調控水平,直至人民對國家政治經濟制度不信任的大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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