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炮在轟擊網友的《論張志新的倒掉》一文,有些不同意見。盡管“張志新烈士”是被資改派胡耀邦之流弄虛作假、涂脂抹粉的政治玩偶,是他們反毛反文革的卑鄙陰謀之一。但我還是認為給她判死刑是錯誤的,毛老人家若知道此案,絕不會批準這樣處理。我認為,我們的辯護和辨偽應從這個角度出發,才能有理有利有節。想起自己五年前在人民網強國論壇發的一篇舊帖,稍作修改轉帖過來,權當與大炮在轟擊網友交流探討。 記得“文革”初期,清華大學曾有件很出名的事情,就是出了一個要“打倒毛澤東”的“張志新”。我的一個表哥當時在清華念書(現在已移民去了加拿大),以前聽他講起過這件事。于是,我開始在網上檢索相關資料,幾番查詢,有一篇《非主流文革視野》(作者:思澄)進入了我的視野,其中就提到了清華大學“張志新”的事件。還有一篇《毛澤東與清華大學》(2001-4-7 南方報業集團)文章中也提到了這一事件。 那是在1966年春夏之際,在王光美任清華大學工作組顧問的時候。清華大學工作組與北京各大專院校的工作組一樣,參照“四清經驗”(即“桃園經驗”),捉“右派游魚”。清華園內的“反革命”、“反黨分子”,每個班級都有兩三個。大批學生被批、被斗、被帶帽,“右派學生”昏死在批斗場上已經不算新聞,多名被斗學生自殺。北京24所大專院校中,在20余天里,被打成“右派”的學生數以萬計,還有數千教師成了“反革命”,詳細致死人數不祥。其中清華、北大的被捉被斗的“右派”學生均過千人。而且,還波及到一些中學。 事實勝于雄辯,對于林彪要殺王光美的意見,毛澤東尚且批示“刀下留人”,何況張志新、遇羅克、林昭之類無足輕重的反對者! 三十年過去,今天的我們回顧那段歷史,再看看當今的中國:富士康的13跳、南方血汗工廠里的農民工,還有黑煤窯里的黑奴工;就連討薪(那是自己拼死拼活干活該掙的可憐的一點點血汗錢)都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如此的黑暗,暗無天日!面對這些人的死亡,反毛的精英們也該拿出點當年炒作張志新的勁頭啊!這樣才公平嘛。 胡耀邦之流以張志新的死丑化毛澤東和文革是徒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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