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什么叫恐怖主義
貧道寫了篇“拉登死的值了”,一個網友批評說:“盡管美國的帝國主義是世界上最大的恐怖主義,但拉登也確實是個恐怖主義,這一點改變不了,盡管其是個小恐怖主義,因而是不值得同情的。”貧道本來覺得這個帖子已經表明了自己對恐怖主義的看法,看來說得還不清楚,那就再說一下。
所謂恐怖主義,實際上就是自上世紀初殖民地人民開始對宗主國進行反抗時就有了的詞,甚至更早,也就是殖民初期就有了。屬于普世價值觀里的話語霸權。只是蔣介石喜歡把要推翻三座大山的共產黨叫“匪”,西方習慣稱“恐怖分子”。其實匪也不好聽,而且對于中國標準意識形態看,用共匪描繪與政府作對的共軍一點不算過。當年英國軍隊抓住以游擊方式的獨立者不經審判就吊死,理由就是這是恐怖分子而不是軍人。法國槍斃越南反抗者,德國軍人吊死卓婭的判決書上都是一個理由:恐怖分子。只要不是軍人,都是恐怖分子。可以說,一直到上世紀中后期,大部分對統治者或者外來勢力的暴力反抗都被稱為恐怖行為。
什么是恐怖主義或者恐怖分子?百度上說是:“國際社會中某些組織或個人采取綁架、暗殺、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質等恐怖手段,企求實現其政治目標或某項具體要求的主張和行動。” 給恐怖主義下一個世界各國都認同的定義是一件頗費周折的事情。聯合國就恐怖主義的定義組織討論過多次,至今仍無一致的意見。但通過聯合國的多次討論,基本形成了一種傾向性的意見,即承認恐怖主義定義有三要素:非法暴力、具有政治動機、濫殺無辜。如果連起來說,應該是“用非法暴利實現政治動機并傷及無辜者”叫恐怖分子。因為濫殺的標準很難定。是按兵民比例還是按平民數量?
如果深究這個概念會覺得很有意思。
首先,具有政治動機總不能算錯,即使反對政府或者外國占領者,按西方標準話語體系應該稱為“政治異見者”,沒什么貶義。因為只有政治動機是最無法判定正誤的。
只要反抗,如果非暴力不管用,那么就只能暴力反抗。雖然按規定實施暴力的主體只有政府,但既然是說反抗政府,就只能按另一標準來衡量了。如果只準政府使用暴力,反抗者不允許使用暴力,那么無論美國獨立運動還是內戰,無論法國革命還是全世界各國的獨立運動(除了印度),哪個沒用暴力?所以“非法暴利”作為“傾向性意見”也很不牢靠。
第三個叫濫殺無辜。這個標準更難定。究竟按被殺的兵民比例算,還是按被殺平民數量算?如果按比例算,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從古自今統治者發動的戰爭都是要殺老百姓的,尤其對待異族。殺傷對方軍人減弱軍事力量,屠殺平民消弱抵抗意志。不過冷兵器時代殺人要用刀,殺起來麻煩,因此一般戰爭兵民傷亡比例大約10比1。
到了二戰時期,殺傷軍人以消滅對方軍事力量,殺傷平民制造恐怖以減弱對方士氣也是雙管齊下的。美軍在德累斯頓的轟炸和對日本扔的原子彈,都是后一個目的。這時期兵民傷亡大約一半對一半。
有人會以為自從有了聯合國,戰爭就不該那么殘酷,該有新標準了。其實不然。北約與南斯拉夫的戰爭中,總計打死南斯拉夫軍人不到100人,通過轟炸南斯拉夫的民用目標,總計造成2000多平民死亡,兵民死亡比例達到1比20.,創造出人類歷史上“濫殺”最高紀錄。美軍在阿富汗,在伊拉克殺傷對方軍人的數量要比平民的數量多出很多。尤其阿富汗,按西方標準,殺的所謂塔利班無非是一群信仰伊斯蘭的農民、牧民而已。
如果這樣算,拉登還是跟美國學的,而且學的還不及格。拉登開始恐怖活動時主要戰果是襲擊駐索馬里美軍的也門旅館、利雅得美軍軍營、宰赫蘭美空軍住所、美國科爾號驅逐艦。就是受美國在南斯拉夫的表演,才知道別的招數更厲害,這才有911。而且即使911,也包括襲擊美國五角大樓。算起來拉登戰果中的兵民比例,遠高于美國。
比數量就不用說了,拉登連英國都比不過。
因此,所謂“恐怖主義”的最低標準都難以定義拉登時不把“國際社會”都給扯進去。共產黨八路軍算是最遵守只殺對方武裝力量的原則了。可游擊隊就不見得那么規范。鐵道游擊隊第一個戰果是什么?殺了人家日本的一個商人。
不要以為“國際社會都這么說”,這道理就對了。當年全世界反抗暴政和反抗殖民者的游擊隊都被稱作恐怖分子,而且都是抓住后可不經審判就槍斃吊死的。如果不是后來殖民地紛紛獨立,加上蘇聯、中國這些國家也建立一套話語體系,說這些恐怖分子是反抗者,是游擊戰士,是獨立英雄,這些雙手既沾有對方士兵的血,又沾有對方平民血的人,怎么可能一個個后來風光無限,被稱為英雄?而且當年的對手后來也不跟著這么叫么?
如果在上世紀初期,誰說這些殺人魔王是英雄,誰是傻瓜,也沒人相信會發生后來的情況。誰敢保證“恐怖分子”今后一定是現在的評價呢?
什么叫“歷史的看問題”?就是貧道這樣看問題。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