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曉賣全民企業違反了憲法哪些條款?
憲法 序 言
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憲法總綱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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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部分規定了企事業組織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如果秦曉賣企業所依據的文件跟憲法抵觸,那他就違憲了。秦曉說證據,他賣全民企業,這就是證據,他也承認。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秦曉賣全民企業的行為,不管依據什么文件、法律,但他都違反了憲法總綱第一條,這就是證據。秦曉作為一個全民企業的總經理,沒有權利賣全民企業;秦曉的企事業組織,賣全民企業的行為,沒有以憲法為準則,這就違憲了!秦曉賣了全民企業,恢復了私有制,被他出賣的全民企業里的職工,由企業的主人,變成了資本家的雇員,這就破壞了工人階級的領導;秦曉沒經過主人同意,賣了屬于中國人民的企業,破壞了工人階級的領導,這就違反了憲法!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的基礎,秦曉賣企業,等于把全民企業私有化了,這就破壞了社會主義制度,所以他違憲!
憲法總綱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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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資料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現在秦曉賣了公有制企業,這就破壞了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他違憲了。秦曉賣企業,導致一些國營企業的工作人員變成資本家的雇員,這就恢復了人剝削人的制度,這違憲了!
憲法總綱第七條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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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規定: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而秦曉賣全民企業,導致公有制經濟被削弱,他也是違憲了。秦曉沒經過人民同意,就賣了全民企業,這也破壞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也是違憲的!
憲法總綱第十二條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
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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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憲法規定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而秦曉把社會主義公共財產變成了私有的,這嚴重侵犯了社會主義公共財產,這違憲了。當然秦曉會辯解說:“‘神圣不可侵犯’,說的不清楚。”比如秦曉的私有財產,憲法上沒有說神圣不可侵犯,我也不能沒經過他同意就給賣了吧?現在秦曉沒經過主人同意,就賣了公有財產,這違反憲法了。
秦曉說“你覺得理性嗎?你說我叛徒、說我把錢卷走了,說我侵吞國有資產了,關鍵你要有證據呀。”
秦曉的意思:你找不到我卷走、侵吞的證據,我就沒事。就算沒找到秦曉卷走、侵吞的證據,但他賣全民企業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憲的行為,這一點被秦曉故意忽略了。秦曉賣沒賣全民企業呢?賣了!這一點秦曉也承認。好了,現在找到證據了,秦曉賣全民企業這種行為本身就是證據!
有人說:“秦曉只違憲,難道就找不到別的觸犯刑法的行為?”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秦曉賣全民企業所依據的文件和法律如果跟憲法抵觸,這些文件和法律就不算數了;如果這些文件不算數了,那就可以從其他法律上找到制裁秦曉的條款!
秦曉是全民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他就等于是人民雇傭的總經理,但現在這個總經理不經過你同意,就賣了主人的企業,這就是涉嫌犯罪的行為。憲法第二條規定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秦曉賣企業的行為得到全國人大的授權了嗎?如果一個總經理沒經過老板同意就賣了老板的企業,那他就犯罪了;如果秦曉沒經過全國人大授權,那秦曉賣全民企業的行為,就是犯罪。就算有人大授權,如果實行全民公決,多數人反對秦曉賣全民企業的行為,那秦曉還是會變成犯罪嫌疑人!
如果現在秦曉還認同普世價值和政改,那他就等于不認同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這就等于說秦曉絕對沒得到過人民授權,就賣了全民企業;如果秦曉承認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那他就要否定政改和普世價值。秦曉怎樣選擇呢?
就算全國人大授權了,但秦曉違反了憲法,破壞了社會主義公有制,侵犯了公有財產,這還是涉嫌犯罪!秦曉裝糊涂,故意避開他賣企業這件事,讓人家從別的方面找證據,可是他賣全民企業本身就違憲。
一切其它法律和文件都不能和憲法矛盾,而秦曉賣國營企業這種行為本身就違憲了,這樣秦曉賣全民企業所依據的文件和法律就不算數了,這就可以找到處罰秦曉的條文。秦曉違憲和涉嫌犯罪的證據就是他賣全民企業這件事本身!
從秦曉的賣企業違憲行為,就清晰的看出秦曉們為啥要政改了
如果現有的憲法不廢除,那秦曉他們賣出的企業就無法合法化,而且這些賣出去的企業沒準什么時候被沒收,所以秦曉為了這些賣出去的企業變成合法的私有財產,必須廢除現有的憲法;如果秦曉他們公開廢除憲法保護財富就太明顯了,所以他們就打著選舉民主的旗號,讓一些人偽裝成群眾上街,然后他們的黨內同伙再裝作被迫同意,接著他們就表面上選舉,但同時不經過人民同意,偷偷的廢除以前的憲法,制定出保護他們搶劫成果的憲法!秦曉們政改的目的就是為了廢除現有的紅色憲法和黨章。
現在這個憲法規定那些被私有化的國營企業屬于全民,這個憲法就像我們的房產證,雖然現在我們房子(那些企業)被偷了,但我們可以依據房產證(憲法)收回這些企業;如果紅憲法廢除了,我們就永遠不可能收回被搶劫的財富了。有人說“這個憲法只是紙,沒啥用了”,真的是這樣嗎?如果沒有這個憲法,秦曉賣出去的全民企業就合法私有了,到那時候我們如果指責秦曉,不僅秦曉不會搭理,而且我們還會因為侵犯私有產權被抓!我們現在要保護這個憲法,也是保護我們收回房子的機會。
也沒什么人說秦曉是叛徒,叛徒也并不能說明什么,那秦曉是不是叛徒呢?
蔣介石時代,如果你發行這樣的憲法,肯定會坐牢或者殺頭,為了這部讓秦曉們財富無法合法的憲法能公開寫出來,無數的革命先烈付出了血汗,(包括秦曉的長輩)所以保護這個紅憲法,就是捍衛革命烈士用生命為我們換來的憲法。秦曉現在拼命要推翻他長輩曾經打著的紅旗,而一些當年地主資本家的后代卻打起了紅旗,這讓我們清晰的看到了階級高于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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