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普遍有一種“聚眾恐懼癥”。有些事本是合理合法的,無可非議的,如果只是一兩個人做,那一點問題也沒有。可是一旦和“聚眾”扯上了關系,前來干涉的部門和人員就多了,所以,要想成功,一定要避免“聚眾”的情況發生。這是經驗之談。但也不是所有的“聚眾”都會受到干涉,有些就不,比如官員辦壽宴,幾十桌、上百桌,都沒有人管。再比如商家搞促銷活動,圍上幾百人上千人也沒事。我曾經在歌樂山麓住過,歌樂山上森林覆蓋,這里發生過森林大火,當地電視臺都報道過。當火災發生時,附近的學校、工廠、部隊,還有居民,紛紛奔赴現場救火。假如這時候公安部門站出來說:你們事前沒有登記,沒有經過批準,屬于非法聚集。那肯定是要犯眾怒的。所以,一般的“聚眾”還是沒有問題的。有問題的是,假如“聚眾”與“擾亂社會秩序”聯系起來,那就嚴重了。
可是,什么是社會秩序,什么是擾亂社會秩序,目前卻是概念混亂、思維模糊不清。按照《憲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最大的、最高的社會秩序是工人階級為領導、工農聯盟為基礎,公有制為主體,按勞分配為主體,以及由此派出來的全民基本免費的教育,全民所有制單位免費的醫療、免費的住房、免費的養老,然后逐步推廣覆蓋到集體所有制和個體所有制。如果我們對此沒有異議,那我們就會發現,有很多所謂的“擾亂社會秩序”恰恰不是擾亂社會秩序,而是在維護社會秩序,回歸社會秩序。只不過現在是非已經說不清楚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印把子在誰手上誰就有理。你說沒有擾亂社會秩序,他說你擾亂了,還判你幾年刑再緩刑幾年,你又能咋個?
所以需要有個解決的辦法。春節前,溫家寶與來京信訪的群眾進行面對面交流,強調要創造條件讓人民群眾批評和監督政府。他說:“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們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應該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人民謀利益,負責地解決人民群眾的困難和問題。”溫家寶還說,各類行政程序都要向社會公開,所有行政行為都要接受社會監督,確保一切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可是,維權群眾連個合法的開會的場所都沒有,又談何批評和監督政府?所以本文所提的開放公安局會議室和禮堂的建議,就是可能解決這個矛盾的辦法。
我曾經參加過企業職工的維權活動,感到最大的困難是沒有一個合法的開會的場所。據當地派出所民警說,只要是上了50人,就可以認定為“非法聚集”。這就比較可怕。然而,維權職工并不想“非法聚集”干壞事,更不想干與政府做對的事的。職工們的宗旨是:凡是共產黨說過的話我們才說,凡是共產黨沒有說的我們就不說;凡是共產黨提倡的事我們才做,凡是共產黨不提倡的事,我們堅決不做。現在共產黨提倡公平正義,民主法制,關注民生,維權職工不過在這個框架下說點具體的意見而已。然而維權職工苦惱的是沒有一個合法的開會的地方。要想討論討論問題,要想聯名上書,以及每年12月26日紀念毛主席,每年9月9日緬懷毛主席,很難找到一個安全的、合法的地方。對此,群眾煩惱,警方也煩惱。因為警力有限,維權群眾卻是遍地開花,如果事事處處都派警員“陪護”,肯定非常的困難。因此就想,各省市公安局的會議室和禮堂不妨對維權群眾開放。當然,公安局的會議室和禮堂也不是白給的,每個角落都可以安裝攝像頭,假如出現有人“煽動”的情況,立即就可以就地采取措施的。
這樣一來就“兩放心”了。一是官方放心,警方放心,因為在公安局的眼皮子底下開會,肯定出不了大格。二是百姓放心,有公安同志保駕護航,還怕國保大隊沖進來抓人嗎?當然不會。這樣,當地領導同志坐在辦公室里,通過監控系統的熒屏,就可以對當地的熱點問題、百姓呼聲很高的問題,一目了然,胸有成竹,正好順應民意做幾件大事。于是社會秩序得以維護,社會和諧得以保證,民聲民意又可得以暢通,豈不是雙贏甚至多贏的好事?
順便說一下,各省市公安局的會議室和禮堂對維權群眾開放,當然要事先預約,填個表什么的,而且,應該是免費的。因為這不會增加成本,只會節約成本,至少,每年用于“維穩”的錢就會少花很多。這個辦法可以考慮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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