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月十八日《中國青年報》第五版上刊載了上海市委書記就上海市政協發言中的兩位政協委員講到勞務派遣用工問題的發言,作了正面的回應。官員縮小分配差距的問題,公務員縮小差距不是主攻方向,應該控制公務員工資增長的速度。跟公務員相比,社會上,還有很多收入很低的群體,比如退休工人、外來務工人員,他們很多人一個月的工資也就是最低工資,而這種分配的差距是不可持續的。上海面臨最現實、最容易操作的問題除了最低工資的增長之外,就是要規范勞務派遣用工。他曾經問過寶鋼、問過港務局,他們勞務派遣工的比例是40%以上。俞書記有過擔心,勞務派遣工規范了以后,像這種大企業能不能平穩地運轉,他表示自己當時的顧慮是不應該的,勞務派遣工按法律規定是臨時的,可替代性的和輔助性的崗位,實際上俞看到的在生產第一線上崗的,卻都是勞務派遣工,用低廉的工資價格來取得企業的利潤,這種企業利潤是虛假的!是以擴大社會矛盾為代價的!我們的發展不能以犧牲群眾的合理合法利益為代價,不能以擴大社會矛盾為代價,不能以破壞環境和浪費資源為代價。
俞正聲同志這樣講,非常好,發展是硬道理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是維護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不能擴大社會的矛盾,不能破壞社會環境,離開了這個前提的發展,那就不屬于硬道理,而是歪道理了。
根據那天《中國青年報》的記載,全國勞務派遣工大約是2700萬,使用勞務派遣工最多的是國營的壟斷企業,截止2008年底,郵電與電信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工93萬人,其中郵政41萬人,占職工總數50%;電信5.9萬人占職工總數13%;中國移動有30萬人,占職工總數72%,中國聯通12.8萬人,占職工總數36.9%;最近兩年使用勞務派遣工最多的行業是制造業,占職工總數43.6%;從所有制看,國營企業比民營企業還高,國有企業職工中,勞務派遣工占47%,個別企業高達90%。國營企業用的勞務派遣工比合同工工資低、福利待遇也低,可以規避用工風險,因為用工單位,派遣單位,勞動者三者之間權責關系不清,一旦發生勞動糾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可以互相推諉,吃虧的是勞動者。除了國營企業外,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也有不少勞務派遣工。在勞務派遣工中,比例高的是農民工,這樣做的結果人為地分割職工隊伍,用犧牲勞務派遣工的利益來維護體制內員工的利益。所謂臨時性,實際上沒有時間上的限制,三年、五年都是臨時工,那么它自然地成為身份和地位的標志,他們在社會上人們的心目中自然低于正式職工,故在某種意義上,濫用勞務派遣工,實際上也是歧視職工尊嚴的一種表現。
這些問題實際上已是積累很久的問題了,在文革時,我就碰到過臨時工造反司令部,便是要求改變臨時工的待遇和制度問題,我還碰到過下鄉工人要求回城的問題。六一年困難時期,我們動員了不少工人回鄉,幫助政府克服暫時的困難,以后人家就回不來了,六七年初他們起來造反,要求返城,成立了返鄉工人造反司令部,要求落實政策,返城恢復工作,這個要求應該說是合理的,那時我在火線指揮部工作,他們把我帶到他們的司令部上海大廈,不讓我出門,在外面大造聲勢,在人民廣場開過十萬人的大會,張春橋為此著急了,后來還是作為經濟主義風被壓下去了,謝鵬飛他們帶了隊伍到上海大廈來救我,我說,我在里面好好的,在做他們頭頭的思想工作,你們為什么在外面搞得那么緊張。可見,歷來上面在政策上對群眾合理合法經濟上的要求是漠視的。這一次兩會上,作為市委書記俞正聲同志能那樣仗義執言,我是佩服的,我知道,這話好說,真正落到實處可難了,它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那些國營企業的管理層能接受嗎?國資委和財稅部門會阻擾嗎?國營企業有央企與地方企業之分,央企都是通天的,他們愿意嗎?從地方講,各地的利益關系千差萬別,這方面的制度掛在墻上,放在嘴上容易,落到實處可難啊,即便人大通過了決議,到下面還會各有對策,真要解決這個問題,要中央下決心。那要全黨動員統一認識,要有一個雷厲風行的大動作才行,不管怎樣,作為市委書記俞正聲同志能那樣講,并公諸報端,讓大家知道,這便是一件大大的好事,所以我要為他的講話鼓掌、拍手叫好。希望2011年結束的時候能看到實際效果,這個問題僅靠工會的呼吁,媒體的輿論,其作用是有限的,還得靠俞正聲能在政治局會議上正式提出這個問題,取得中央和國務院的認可,然后大張旗鼓地宣傳,讓群眾都有法可依,才能貫徹下去。所以這件事還得國務院溫家寶下死命令才行,我滿懷希望地拭目以待。
據《中國青年報》一月十九日的報導,韓正市長,在十七日的兩會會議上講:對上海來講,最大的困惑是住房,目前制度解決不了一大批青年人、新上海人的住房問題;還說,不去解放他們蝸居、房奴的問題,上海就沒有未來,這個話說得太好了。據我觀察,國務院對房價的宏觀調控已快兩年了,收效甚微,即使房價不漲,青年人也只能望房興嘆啊!韓正市長提出“以居住為主,以市民為主,以普通商品房為主”的基本方針,這些話都說到我心窩里啦。解決房價過高的問題,最基本的是滿足剛性需求。青年中剛性的房屋需求一是集體宿舍,二是婚房;如果廉租房,適用房能優先滿足這兩個要求,那就好啦。記得我們青年時代,也就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婚房都是單位分配租賃的,只要一小間,二十個平方米可以居住便行了,租金只有工資的百分之五。對婚房的廉租,不要根據收入,因為現在即使月收入萬元也買不起房。只要剛結婚,或結婚兩年以內,就提供一間婚房便可以了。以后根據他們實際的收入狀況,由他們自己再逐步改善。孔子在《論語》中說過,“食色性也”,用流行的話說飲食男女是人的本性,這也是人權最基本的,現在飲食的問題不大,青年男女之間的婚配,住房問題成了障礙,把這個問題解決好,那么繁衍生息才有保障。單身職工只要單位租賃一些房屋作為宿舍就能解決了,如果在短期內能實現這些善事那真是功德無量,否則兒子、孫子結婚,苦了老子和爺爺。我就有兩個孫子,一個外孫到婚齡了,不知如何是好。
無論如何俞書記、韓市長能這樣說,還是積了德,說到做到那更是功德無量了。
以上意見,供領導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