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道德,法是什么?
早上看到新聞說新疆的巴楚縣毀掉天然胡揚林兩三萬多畝種上了棉花。嚴重違反了相關的國法。在百度上搜了一下,發現還是07年的事,竟然到現在還沒有結束。
報道中說,巴楚縣不承認是毀林,而說是開荒。并且在報紙上發表文章以圖掩蓋真相。
調查曾一度陷入僵局。
最后是“西北勘測設計院”的衛星圖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圖中清楚地顯示出了現在一望無際的棉田原來就是原始胡揚林。
如果沒有衛星圖呢?
法院的判決一貫堅持的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聽起來很好,仔細想一想就會發現,這句話是非常靠不住的,里面的名堂多得很。
什么才是事實呢?人們常說:眼見為實。
然而,眼見的就真的都是真實的么?什么叫“演戲”?而人就是最會演戲的物種。
事實,可以是一個事件的全過程,也可以是全過程中的某一個階段,或某個階段里某個局部甚至瞬間,它們都是事實。
就好像一根項鏈上的珠子,每個都是真實的。但是斷開以后,根據收集到珠子也許會認為它只是一根手鏈。
我們常聽到一個詞叫“事實真相”。
想一想就會知道,事實跟真相不是一回事。
真相是靠事實來反映的。不全面的事實肯定反映不出整個事件的全部真相。就如項鏈和手鏈。
還有詞曰:偽造現場,偽造證據,以假亂真和天衣無縫。
當事人如果沒有足夠的有力的證據推翻這些天衣無縫的偽證和亂真的假相,那他只有自認倒霉。
而法根據這些偽證和假相做出的判決,對于法來說,仍然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所謂正確的判決,盡管與真相恰恰相反。
新疆巴楚縣毀林案,幸好有衛星圖,否則會是怎樣的結果,恐怕難以預料。
法卻是“以事實為依據”的。
所以我想,沒了道德,法是什么?
想到這個問題,我便又會想到古人的一句話:“人之異于禽獸者,倫理而已”。
于是,我便產生一種怪怪的感覺:沒有了道德,法就好像是訓練禽獸的一根鞭子。
而且,更重要的是這根鞭子抓在誰的手里。如果是在衣冠禽獸的手里,后果可想而知。
所以我以為,生而為人,是首先應該培養道德的。
這就要求我們在告訴人們不能做某些事情的同時,還要告訴人們為什么不能做。對這個問題,古人早有言語,今我改而用之: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民可使由之,還要使知之。
告訴人們為什么不能做,并使知之其所以然,這才是進行教育。
這種教育如果是在倫理方面,那就是在培養人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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