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扯淡的”經濟學那個意思。扯淡,閑扯也。如果想要顯得有學問并且游刃有余的樣子,可以說“閑話經濟學之佃農理論”。 閑話休提,言歸正傳?! ?/p>
我要說的主要是馬歇爾那些新古典經濟學家的傳統佃農理論,張五常的《佃農理論》已經證明傳統佃農理論是錯的。張五常認為,傳統佃農理論使用的“稅收-對等方法造成混亂的主要根源之一,是佃農的邊際收益曲線。雖然它看上去很重要,但在沒有約束的私人產權的條件下,它對于決策來說,它只不過是虛幻的”。(商務印書館漢譯版,商務真是越來越差勁,里面有排版錯誤而弄得句子不通。)
我同意佃農的邊際收益曲線是虛幻的,但是其錯誤的根源和“沒有約束的私人產權的條件”沒什么關系,和張五常的三個原則理論也關系不大。(按張的《佃農理論》序言,三個原則理論是產權、合約、競爭;有網友則歸納為:阿爾欽的產權理論,科斯的交易費用理論和馬歇爾的完全競爭下的一般均衡理論。)傳統理論認為,在均衡點(對應佃農勞動t1),佃農的邊際成本等于邊際收益。在0到t1范圍內,邊際收益曲線下面的面積,就是佃農的勞動總收入:你會發現佃農在向地主出售勞動時實現了完全的價格歧視。大家知道,只有你是壟斷者時,才可能實行價格歧視,榨取消費者剩余(這里地主是勞動力的消費者)。而在一般經濟學教材中,舉比較接近完全競爭的例子多半會抬出農業,現在佃農卻成了壟斷者?所以,稅收-對等方法純是一個技術錯誤,其根源就在于它違背了新古典的邊際價格理論。或者說,馬歇爾他們在討論農業這一很接近完全競爭行業的一般均衡時,卻無中生有的給了分成的佃農可以實行完全價格歧視的壟斷者地位:“佃農的邊際收益曲線是虛幻的”,我認為應該是這個意思,而不是張五常說的那樣。馬歇爾他們說分成租佃沒有效率,那其實就是在說壟斷沒有效率了?! ?/p>
總之,馬歇爾他們的錯誤,與其說是對產權、合約之類的約束考慮不周,毋寧說是他們發了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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