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肖鷹罵孔慶東看此人道德和學術素養
(轉發舊文《怎樣作學術批評?》)
轉帖者按:肖鷹先生的一大愛好是通過無事生非的方式揚名,其損人的目的不打自招,本人知道一件筆墨官司,發生在2003年,中華讀書報連續發了肖鷹和王攸欣的爭鳴文章,大戰三個回合,最后肖鷹只得落荒而逃。雖然是學術爭鳴,但從中可知肖鷹其人,政治化,棍棒化。有興趣者可以從網上搜來看看。說他是“文革余孽”高看了他,稱其為“封建余孽”和“買賣余孽”還差不多。
怎樣作學術批評?
——答肖鷹對我的批評
作者:王攸欣
《中華讀書報》2003年9月17日刊登了肖鷹所作《怎樣批評朱光潛?》,專門批評我的著作《選擇,接受與疏離——王國維接受叔本華、朱光潛接受克羅齊美學比較研究》,據稱原文長達12000字,將刊于《文藝研究》2003年第5期。作者愿意用如此大的篇幅對拙著作出批評,我很歡迎k k如果學風、文風端正而非構陷的話。長文尚未見到,現在這篇短文的主要觀點,就是要指出我的著作“學風、文風不端正”,這顯然是批評者“獨具只眼”的發現,因為此前所有的評審意見和公開發表的書評,幾乎無一例外地稱此書學風嚴謹、扎實,即使持批評意見的書評者也是如此k k當然,肖鷹先生出來以后,就有例外了k k學風究竟如何,我只希望讀者能夠對照一下我的著作和他的批評文章,就自然能夠明辨,不須我多繞舌。該文在否定了鄧曉芒先生對《選擇,接受與疏離》的評價后,先是說該書“有一些錯誤”,接著又說“包含了很多的錯誤”,繼而寫道:“我通過下面的討論要揭示的是:《選擇》作者不僅沒有把握朱光潛的美學思想,而且也沒有把握克羅齊、尼采的美學思想”,但我反復尋找,實在沒有找到他發現了什么錯誤,他是怎么準確地理解他們的思想,而我又是怎樣理解錯誤了的,因此也令人無法比較他的理解與我的理解有何差別,他這種批評法恐怕是其獨創的“空手道”和“無影腳”結合的批評新招式——那么他文章所謂的“下面”,看樣子是要“下”到《文藝研究》的版“面”上去了——我視野狹小,還沒有看到過如此活用“下面”的,這就是他的“端正”的文風?該文認為我錯誤理解王國維、朱光潛的原因,是為了把他們作為例證展示我的西學東漸的“新”的闡釋模式。他引述了著作結語的一段話,而那只是我研究得出的結論,并非既定的什么模式——他的引文也截取掉了更為重要的實質性結論——所以我建議讀者讀肖鷹先生的引文一定要對照原文讀一讀。
這個建議對于讀下面這一段近乎構陷的文字更為重要,他所舉的我學風、文風不端正的關鍵例證是“在《選擇》書末的參考文獻目錄中,列入了沙巴蒂尼和麥克杜哥批評朱光潛的文章;在該書正文中,王攸欣有兩處提到沙氏,而對麥氏未置一詞。但是《選擇》中有一段長達一頁半的,也是僅有的評述朱光潛《悲劇心理學》的文字(《選擇》第166-167頁),與麥氏文章中相關論述的文字和觀點都很近似(而且同樣空洞)。(《新文學史料》1981/3,第244頁)這使讀者不能不意識到《選擇》這部分內容與麥氏文章之間存在血緣關系。王攸欣在《選擇》正文中只字不提麥氏,如果不是學風問題,也是文風問題”。如此言之鑿鑿,甚至指示了具體的頁碼,如果不是對照我的著作和麥氏的文章去讀,哪位讀者會懷疑其真實性呢?肖鷹大概以為沒有多少讀者(包括編輯)會真正對照我的著作和麥氏的文章去讀,才敢如此不負責任地大膽放言,不過我只須把這兩節文字一字不易,一字不刊地過錄如下,其論點必然不攻自破。以下是拙著第166-167頁的關于《悲劇心理學》的全部文字:
《悲劇心理學》是朱光潛的博士論文,對西方傳統的悲劇理論進行了系統的分析和探討,并綜合成自己的結論,尤其致力于悲劇快感研究,這部著作作為第一部中國學者探索西方悲劇理論的專著,具有首創之功,而且本身也不乏灼見,原著用英文寫成,直到80年代才譯為中文,所以在中國學界影響并不大,但其成就是值得肯定的,不過本文并不專門研究該書的成就,為了本章主旨反而只討論其失誤處,請讀者勿以為我們試圖否定這部著作。《悲劇心理學》因其具體目標的關系,所以不像朱氏其他著作那么平易樸實,為了顯示掌握資料的廣泛性和全面性,有時沾染了一點浮夸之氣。如他在第一章說:“頗為奇怪的是,也許除了博克之外,他們都沒有想到悲劇與崇高的美是密切相關的。例如,叔本華和黑格爾都詳細討論過悲劇,也討論過崇高,但都沒有論證它們之間的關系和區別。”18(原注:《朱光潛全集》第2卷,頁215)這說明他并沒有通讀叔本華的主要著作《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該書第二卷第37節明確討論了悲劇快感源于崇高:“我們從悲劇中獲取的快感并不屬于官能,而是由崇高引起的。”19(原注:叔本華《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佩因英譯本第二卷紐約1969版P.433)類此的失誤還有一些,我們不論,關鍵在看他是怎樣運用悲劇概念的。他認為中國人、印度人、希伯來人都沒有產生過悲劇,甚至歐洲近代以來也已經無法產生悲劇了,為什么呢?因為這些民族和現代人的作品都不符合他的悲劇概念——實際上并不是他的,而是他接受的古典主義悲劇概念。他并不從現代的那些已被公認為悲劇的作品中去尋找悲劇性和悲劇精神,卻抱定悲劇必然和不可知的命運相聯系的想法,以此去裁判所有的作品,凡屬沒有表現出強烈的宿命感和悲壯感的戲劇、小說在他看來都是缺乏悲劇精神的,即使在我們看來比古典悲劇更為深刻,更具有悲劇感的現代名著如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卡拉瑪卓夫兄弟》也不能稱為悲劇——后者同時違背了他的悲劇與宗教不相容的觀念。很顯然,他的這種思維方式是唯理論的,他不是從文學發展的具體歷史和已經出現的現代作品中去重新確定其悲劇觀念,卻拿幾個世紀以前形成的范疇去裁定發展了的經驗事實,從整個悲劇的發展史看,就忽視了部分研究對象,而且并非最不重要的部分。這無疑損害了整個論著的價值。同時他又把悲劇概念與價值評價混淆起來,認為悲劇與偉大同在,所以不免感嘆“悲劇的繆斯似乎已經一去不復返了。”20(原注:《朱光潛全集》第2卷,頁450 )而暗示文學也日趨衰微,近乎末日了。可喜的是他并非總是執著于這種思維方式,寫《西方美學史》的時代就已經改變了這樣的觀點,把一些中國作品和現代作品也算作悲劇了。
肖文“僅有的”一詞,暗示我對《悲劇心理學》寫得不夠,這說明他甚至根本就沒有理解我的論題,也沒有注意我在這段文字中的說明,論題既然是朱光潛接受克羅齊研究,克羅齊很少論及悲劇,我為什么一定要花很大篇幅在《悲劇心理學》上?這一段是為了論述朱光潛具有唯理傾向的思維方式,才談及其《悲劇心理學》的,因為朱光潛的悲劇觀念,恰可作為唯理傾向的例證。肖鷹所指麥克杜哥的原文如下(按:前一句引自243頁):
朱光潛的論點是,中國沒有一個嚴格意義的悲劇的樣本。他的理由是中國人同印度人和希伯來人一樣。和歐洲流行的東方宿命論相反,不能真正欣賞命運的作用。“(引文略)”朱光潛然后向他的西方聽眾同樣片面地敘述了中國文學:“(引文略)”朱光潛未能顯示出中國嚴肅文學和民間文學的發展和相互作用,他又不樂意在這種情況下區別悲劇的形式和精神,因而導致他發出了一些夸大的空泛議論:“(引文略)”
我們很想這樣答辯:俄底甫斯的婚姻本來就有意義要使觀眾震驚,不過中國戲劇確實沒有和希臘戲劇完全相似的范例。站不住腳的是這種言外之意,即中國文學全然缺乏悲劇精神,朱光潛不承認像杜甫這樣的悲劇詩人和《紅樓夢》這樣的悲劇小說是非常奇怪的,特別是鑒于他后來把道德上的崇高歸功于希臘民族的議論:“(引文略)”
朱光潛關于近代悲劇的討論也是有錯誤的,他同樣立足于信奉亞里斯多德的傳統;和他早期的關于方法的聲明相反,他求助于理論而不是求助于悲劇的典范。朱光潛認為盡管基督教和孔子學說一樣,“是不折不扣地和悲劇精神相敵對的”,可是“基督教的衰落并不與悲劇的復興一致。”在近代,唯物主義和現實主義,“(引文略)”
面對著這樣任意地歪曲當代文學,我們應當看到在朱光潛的理論中除了可能不妥當之外,毫無疑問還有教條主義地生搬硬套。從他的其他著作中我們得知朱光潛了解易卜生、奧尼爾和梅特林克的作品,似乎把他們看得很高。在這同一范圍內,他還為傳統的中國戲劇辯護。很可能在這里朱光潛想要表現他對中國傳統的客觀態度,(有跡象表明他對西方關于東方人物的概念感到惱怒,雖然他不幸又畫出了另一幅漫畫。)他對中國和當代文學的傲慢態度可能也是由于學院中的趨炎附勢引起的。他所受的大學教育大半忽視了當代的著作,并且大半忽視了藝術中的非西方傳統。值得注意的是朱光潛回到中國后這些態度很快丟棄了。
在論文的最后一章,朱光潛總結了他的發現,首先是藝術的性質,其次是悲劇的特性。“(引文略)。”
如果不是懷有偏見,會認為上引兩段文字有血緣關系?兩段在文字上確有惟一的一處相似,那就是劃線那兩句,都有中國人、印度人、希伯來人這三個詞,即使是這一句,句式、語法、三詞外的其他詞都完全不同,而且兩段文字都是轉述朱光潛本人的話,如果肖鷹讀過朱光潛的《悲劇心理學》第12章的話,他應該很清楚地看到該章第2小段說:“無論中國人、印度人、或者希伯來人,都沒有產生過一部嚴格意義的悲劇。”(《朱光潛全集》第2卷第420頁)如果轉述研究對象的話,有幾個詞相同,就認為是“存在血緣關系”,那任何兩部研究同一對象的著作之間都會存在肖鷹所謂的血緣關系了。朱光潛否定其他民族和近代悲劇、小說具有悲劇精神,是他的《悲劇心理學》的突出觀點,我和麥克杜哥都注意到了,但她只是就其悲劇觀來談,我則是就朱光潛的思維方式來談的,就對朱光潛悲劇觀的概括而言,我們完全是以不同的文字來概括其同一觀點,指出其問題,如果真正差別很大的話,要么是她概括不準確,要么是我概括不準確了。而事實上,我今天才對照這兩段文字,發現除了我們對《悲劇心理學》的總體評價不相同外,對朱光潛觀點的具體評價也差別甚大,她對朱光潛關于近代小說、電影排擠悲劇女神的論述,認為是“任意歪曲當代文學”,而我認為“他把悲劇限定在戲劇范圍之內,雖然也是固執古典悲劇的概念,卻是可以理解和贊同的”;她認為朱光潛這種悲劇觀念在他回到中國后很快丟棄了,而我認為他到寫《西方美學史》的時代,才拋棄了這種思維方式。更令人驚奇的是,上述引文的其他絕大部分文字討論的根本不是同樣的問題,肖鷹不知是視而不見,還是根本沒有理解把握的能力。我并沒有特別看重麥克杜哥的研究,為什么不能不置一詞呢,書末的參考書目中還有相當多的著作我也“未置一詞”,按他的方法,只要有幾個詞相同就存在血緣關系,肖鷹為什么不去尋找更多的“血緣關系”?
肖鷹反復強調我對朱光潛的錯誤理解是因為沙巴蒂尼和麥克杜哥“兩位外國學者撐腰”,這其實是把他自己的不良心態投射到別人身上,沙巴蒂尼和麥克杜哥對朱光潛的研究,都有他們的長處,沙巴蒂尼作為意大利哲學教授,對克羅齊理解相當深入準確,麥克杜哥對朱光潛學術經歷的研究也確下了很深的功夫,但我并不完全贊成他們的觀點,在總共兩處提及沙巴蒂尼時,一處持批評態度,另一處持保留態度。沙巴蒂尼認為朱光潛是“移西方之花接道家之木”,而我批評他說:“沙巴蒂尼認為朱光潛是借克羅齊概念來發揮道家的人生觀,并非毫無根據,但我們認為無論道家還是儒家(尤其王夫之)的觀念都最多和叔本華的純粹直觀一樣是導致朱氏誤解克羅齊直覺的因素之一。寫《文藝心理學》時,朱光潛的主觀意圖確是介紹西方美學,而不是沙巴蒂尼所說是為了移西方之花接道家之木。”(拙著第130-131頁)肖鷹為了論證他的“臆斷”,竟然連我看待沙巴蒂尼的觀點和態度都沒有領會,這樣的水平和心態能夠作學問和學術批評嗎?朱光潛并不太難懂,但是肖鷹先生以如此理解力去研究朱光潛的話,我勸他應該再慎重考慮。
肖鷹指責我沒有讀過《美學》英譯本,卻擺出很有研究的樣子。確實,我沒有讀過克羅齊《美學》的英譯本,我到北京圖書館去借過,可惜沒借到,但我也實在并沒有“擺出很有研究的樣子”(見拙著第八章,第196頁)。克羅齊《美學》是意大利文寫的,英譯本只是譯本之一,朱光潛認為錯誤頗多,1940年代,朱光潛參照英譯本和意大利原文本第5版,仔細譯了原理部分,此后又作了修訂,對研究朱光潛來說遠比英譯本重要,朱光潛對譯名有反復的說明,事實上我也還懂點英語,知道譯名尤其是某些已經學界討論的關鍵性概念可能出現的問題,難道研究朱光潛中譯本及其研究成果就只是“用朱光潛批朱光潛”,不可能得出超出于朱光潛的結論嗎?那任何研究都會面臨同樣的問題。我的研究恰恰在比較朱光潛的不同譯文和他自己的說明中,得出了新的結論——很多學者覺得令人信服,并表示贊賞。
呼吁建立學術批評規范
——兼答肖鷹之再批評
作者:王攸欣
這些年學術界討論學術規范,取得了一定效果,至少現在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引述文字出處等顯而易見的因素規范了一些,但是這種效果幾乎也只表現在學術論文的一些外在因素上,至于內在實質的規范卻少有真正的改進,當然,這有關于整個研究者的生存方式,取決于研究者對生存價值的理解,直接決定于其學術良知,這自然并非靠一朝一夕的提倡就能實現。我認為,良好學術規范的建立,具體可行的操作手段之一是建立健全的學術批評規范——這并不是一個循環逃避的問題,因為學術批評規范的建立相對于學術規范的建立,更為易行。由于肖鷹對我的再次批評,顯示出缺乏基本的學術規范,不止是對我個人名譽的損害,實際上也是對學術和學術批評風氣的損害,使我不得不考慮到學術批評規范的問題,有一些具體的粗淺想法,作為拋磚引玉之見,提出來供大家討論。
學術批評必須為自己的觀點舉證,并負有責任,如果舉證不當,應該公開道歉。我認為這是一個學術批評者的真誠和良知的問題,是學術界應該建立的基本規范之一。肖鷹在《中華讀書報》(2003.9.17.)發表的《怎樣批評朱光潛?》里,論證我“學風文風不端正”,主要例證是指責我的《選擇·接受與疏離》與麥克杜哥的文章《從傾斜的塔上了望:朱光潛論十九世紀二十至三十年代的美學和社會背景》“存在血緣關系”,且具體指出頁碼,但是他甚至并沒有找出我與麥克杜哥之間任何一個相同的用詞——我反復對照兩段文字,也確實沒有發現我和麥克杜哥哪怕是一個詞的共同使用,除了我們以完全不同的語句轉述朱光潛本人的用詞以外——我在反駁文《怎樣作學術批評?》(《中華讀書報》2003.10.22.)中指出了這一點,本以為肖鷹如果再作批評,要么提出更明確的證據,證明我的著作和麥克杜哥文章之間確實“存在血緣關系”,要么對他的有意構陷或者偏執誤讀作出公開道歉,以表現他作為一個學術批評者所應有的學術真誠和良知k k因為這涉及被批評者的學術品格。一個痛恨因襲的研究者,其著作竟被人指為與他人文章存在血緣關系,強烈地感到受了人格侮辱,此刻我才真正同情地理解,為什么陳源誣指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竊取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魯迅感到如此憤怒,耿耿于懷,以至于十年之后,還指斥陳源,要他“將謊狗的旗子”,“一直帶進墳墓里去”(《且介亭雜文二集·后記》),我并不像魯迅那樣“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所以我還只是說肖鷹“近乎構陷”,不排除他因自己的狹隘偏見而誤讀的可能,但我根本沒有料想到,他在答辯文中只是默認,竟對此不發一言,好像他有無根據地任意指責別人著作之間“存在血緣關系”的權力,而沒有作出澄清的義務,如果批評者毫無根據地給被批評者強加罪名,被指出后仍毫無道歉之詞,那對被批評者是極為不公平的,因為不可能每一個讀者都對照幾個文本去閱讀,再進行判斷。另外這同樣關系到判斷“存在血緣關系”或抄襲的基本原則——這也是學術批評中經常需要運用的原則k k這樣的判斷要有相當強的責任心,要慎之又慎。我想,要判定“存在血緣關系”或抄襲,至少總得要找到一兩句話相同吧,否則幾乎可以任意指責任何兩個文本之間都“存在血緣關系”——因為詞語是有限的k k何況在研究同一對象的兩個文本之間呢?當然,究竟要在文字數量或觀點的數量、分量上達到一個什么程度,才能在學術批評中論斷為“存在血緣關系”或抄襲,這是值得討論的,我認為固然不應定得太嚴,也不宜定得過寬k k但無論怎樣嚴厲,也不至于能夠允許肖鷹甚至在沒有找到任何相同的詞語時,就武斷為“存在血緣關系”吧。
肖鷹指責編輯的修改使他的文章出現了邏輯錯誤,并因此為“一個嚴謹的學術批評者”感到悲哀,確實,他應為他自己感到悲哀,但真正應該感到悲哀的原因,并不是編輯的修改k k編輯的修改恰恰是為了減輕他的失誤k k而是他自己邏輯混亂。例如,他在批評文中指責我沒有讀過克羅齊《美學》英譯本,而“擺出很有研究的樣子”,我在回答中已說明“克羅齊美學是意大利文寫的,英譯本只是譯本之一,朱光潛認為錯誤頗多”,而且論證我并沒有“擺出很有研究的樣子”,在答文中,他既沒有提出我“擺樣子”的具體證據,也沒有說明為什么要以讀克羅齊《美學》的英譯本為條件,卻大言不慚地說我的論證證實了他的觀點,這令人實在無法明白他的論述邏輯,這難道不是這個“嚴謹的學術批評者”真正應該感到悲哀的嗎?更令人悲哀的是,他在《文藝研究》所發批評長文中,顯示他通過英譯本對克羅齊《美學》的解讀,甚至連他自己轉述的克羅齊的話,也完全沒有理解,混淆了克羅齊哲學最關鍵的兩個概念:“直覺”與“心靈”,而且說朱光潛的“形象Form”(即形式)相當于克羅齊的“感受”、“印象”,這些起碼的常識錯誤,我在《文藝研究》即將刊發的反駁文中有詳細的論證,請有興趣的讀者一讀,這里限于篇幅,不重復。我想,肖鷹先生從他接受的教育中,大概學到了研究外國著作要讀原文版本的原則k k這一原則是很正確的k k但可惜的是,克羅齊的《美學》原文是意大利文,并非英文,所以這樣一條正確的原則被他用錯了地方,我倒想問一問他是否懂意大利文,是否看過克羅齊《美學》的意大利文原本?
學術批評對于研究批評的對象總得格外認真地通讀吧,我覺得這也應該是最起碼的批評規范。肖鷹聲稱他“親自認真閱讀”了我的《選擇·接受與疏離》,但從他的批評來看,是值得懷疑的。我在《怎樣作學術批評?》中,已指出他甚至完全沒有理解我對沙巴蒂尼的態度和觀點,這且不去說他,這可能是他的理解力所致,而在他的批評長文中,他甚至把我白紙黑字寫下的觀點,整個抹去,指責我沒有講,然后就此作否定(見《怎樣研究朱光潛?》,《文藝研究》即發),以及他據拙著的一處打印錯誤,懷疑我轉引自“他人另文”,而實際上,此段引文還在同書中出現兩次,并無打印錯誤,這說明,肖鷹顯然是急于找到拙著中的錯誤,就足夠他作文章了,這樣來作學術批評怎么行呢?這里順便想講的是,肖鷹不僅對我的著作是如此,對朱光潛的著作也是如此。他引朱光潛晚年于《悲劇心理學》中譯本自序中說的一句話,來證明朱光潛受尼采的影響比受克羅齊的影響更大,這確實足以使人懷疑他是否通讀過朱光潛早年的著作,即使讀過,也毫無疑問地說明他完全沒有能力整體地把握朱光潛的思想,甚至連學界公認的一個事實也理解不了。我講過,朱光潛經常有一些前后矛盾的自我陳述,不通過自己研究去把握其思想是不可能理解他的,對于肖鷹所引朱光潛談尼采的話我有過清楚的論述:“當一個學者晚年回顧他青年時代的思想歷程時,往往與他青年時代的文本所表現出來的事實并不很一致。這不奇怪,因為他在晚年,已經具有與以前相差甚大的先在視界,再加上其特定的處境,勢必與幾十年前看法有所不同。不過一般也不會作無根之談。朱光潛晚年就尼采對他的影響所作的回顧即屬這一類。”(《朱光潛學術思想評傳》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年版,第143頁。)肖鷹在《文藝研究》所發批評長文中,對尼采的解讀主要是通過朱光潛的理解進行的,因而也承襲了朱光潛的失誤,甚至連他自己引述的朱光潛非常淺顯的一段話,也沒有認真讀懂,我在反駁文中有詳細論述,這里不贅。
肖鷹的批評文章使我考慮到另一個可以供學術界討論的問題是,學術批評中,應不應該,或者說允不允許出現空洞的籠統評價。在他的批評長文中,他認為我的著作“有許多錯誤”,他確實接著談到他所認為的我的“學術錯誤”,我相信這是他真實的想法,而且我認為他有權利根據他的認識水平、理解水平作出這樣的總體評價k k盡管他所謂的“學術錯誤”,實際上,恰恰顯示了他自己的知識缺陷以及對研究對象所下功夫的欠缺,有些甚至是他自己的非常粗疏、淺陋的知識和理解錯誤,我在反駁文中一一作了論述k k這樣,讀者就可以根據他提供的論述和證據,去判斷他的整體評價是否準確、有理,被批評者也可以據此理解他的批評具體所指究竟是什么,也可據此接受或反駁。但是,肖鷹在《中華讀書報》發表的兩篇文章中,都是不斷地重復他的空洞的總體評價,并無具體論證k k以至于我最初讀到時,還誤以為他真發現了拙著的錯誤(我當然不敢保證我的著作絕對沒有錯誤),待到我發現他連我最淺顯的觀點也沒有理解時,我才堅信,拙著即使有錯誤,以他的理解力和知識水準,恐怕也難以發現k k而一般讀者并不會為此去對照他的長文,確定他的具體論證是否合理,而他的空洞評價卻已經對讀者發生了直接的影響,這其實非常接近于現代廣告的“語言轟炸”手段,只要不斷地重復,即使是假的東西也會對讀者產生影響,我不知道肖鷹先生是自覺地吸取了廣告的成功經驗呢?還是自發地采取了不謀而合的手段?
學術批評規范,我認為最為關鍵的是批評者應該具備基本的條件,我在《怎樣研究朱光潛?》中已經提到:“理解、研究任何人,包括朱光潛,除了基本的學識素養以外,首先應該秉持公心,如果把對象和自己狹隘的‘門戶之見’糾纏在一起,就不可能再以學術所要求的心態,去看待對象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其次,必須熟悉、至少通讀研究對象如朱光潛的著作,能整體地把握對象,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實在稱不上研究,更不能去作學術批評;進一步,不止是應該力求準確理解研究對象的文本,同時也應著力去領會和把握文本創作的心態和文化歷史情境,才可能在更高的層次上理解文本和對象。”從肖鷹的三篇批評文章看,他是沒有具備這幾個基本條件的,而且正是未能秉持公心,使得他以偏頗的眼光,偏激的態度在進行“學術批評”,其結果可想而知。
學術批評需要通過媒體來進行,因此也涉及到編輯者,我對編輯事務不熟悉,但我想,在處理批評稿件時,編者也應有學術規范。我想從作者、讀者和被批評者角度,來談一談自己的想法,供編輯者們參考,也希望指正。首先,學術批評文章不同于一般論文,它直接關系到被批評者的聲譽,因此編者宜以特別負責任的態度審核批評文,對于批評文中具體的論點和證據,宜力求核實,對空洞的觀點、評價應與作者商議,力求摒棄。其次,應該給批評者和被批評者以盡量公平的機會。在一般讀者的閱讀心理上,評價是不利于被批評者的,讀者總有“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的錯覺,而實際上,按我的觀察,蒼蠅確實叮無縫的蛋k k只要蛋擺在蒼蠅出沒的地方。因此,應該給反批評以空間,而且刊發反批評文宜盡快,甚至在征得批評者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把批評文和反批評文刊發于同一期上,這樣既便于讀者對照閱讀,也有利于媒體影響力的擴大。在發表批評文或反批評文后,編者宜盡快反饋給當事人。再次,批評者和反批評者文責自負,編輯者可以商議刪改,卻不宜徑改,以致作者表情達意不夠充分,也以免作者諉過于人。
良知與邏輯:學術批評之底線
──答肖鷹《學者的命運:坦誠面對學術批評》(王攸欣)
我在2002年10月的中國現代文學研究會年會上,曾簡略地提出一種文學觀── 文學生存論,其要義是:文本的創作與閱讀,就是創作或閱讀者生存內容的創造和展開,一個人總是在某一特定的先在視界──包括其性情、品格、思想、情緒、想象、學術素養、人生處境、創造才能等因素──下創作、閱讀,這就必然顯現他獨特的生存狀態,當不同讀者選擇同一文本時,實際上這一選擇已經顯示了不同的生存內容。由文學生存論來看,肖鷹先后發表于《中華讀書報》與《文藝研究》的總共四篇針對我的《選擇?接受與疏離》的批評文章,不僅顯示了他在閱讀拙著時的特殊生存內容,也顯示了他在寫作時自我創造的生存內容,其生存境界如何,我這里不打算作籠統的評價,不同讀者都會有自己的評價──這里我倒想對自己在《中華讀書報》與《文藝研究》發表的三篇反駁文章所顯示的生存境界作一自我反省。
我深深感到自己沒有達到朱光潛所推崇的渾身靜穆的審美境界,也沒有達到基督所教導的唾面自干的道德境界,雖然心向往之,甚或對此境界偶有體會,卻不能至,我更能夠理解魯迅遺言“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與他接近”(《且介亭雜文末編?死》),當然,我絕沒有把我的學術反批評作為報復的意思,我在幾篇文章中,都是就肖鷹的知識和邏輯錯誤及其心理根源作出分析,并由此引發關于學術批評規范的討論,不過這在肖鷹看來就是“對學術批評的根本敵視”了。大概肖鷹所希望的是:當他以學術判官的身份宣布拙著為“學風、文風不端正的書”時,當他宣判我“敢于屢屢對朱光潛臆斷妄論,就是因為有這兩位外國學者撐腰”時,當他指斥我“這是用朱光潛批朱光潛的伎倆”時,當他懷疑我在引述我專門研究的朱光潛《詩論》中的文字乃“從他人另文轉引”的時候,我應該俯首低眉,服從裁決。可惜,我沒有達到肖鷹先生所希望的生存境界,所以盡管對他不敢面對真正的學術問題,“持續在此作無聊的糾纏而且以此混淆是非”(肖鷹語),已經相當厭煩,感覺到他在消耗別人的生命,但還是要從根本上說明,學術批評應該有其底線:那就是良知和邏輯。這里我先談一談我對學術批評的態度,我是否拒絕批評。
學術批評:應是真正的對話
肖鷹的《學者的命運:坦誠面對學術批評》(《中華讀書報》,2004年2月25 日,下文簡稱《學者》),正如其標題所宣示的,認為我拒絕學術批評,為什么呢?因為我對他的批評作了反批評,如果讓他獨家發言,他自然就會認為我是愿意接受批評的了。可是我認為,學術批評需要真正的對話,而且這種對話應該遵守一定的學術批評規范──我在《呼吁建立學術批評規范》中已經作了論述。我在《怎樣研究朱光潛?》中指出,學術批評需要幾個基本的條件,而肖鷹并不具有:
除了基本的學識素養以外,首先應該秉持公心,如果把對象和自己狹隘的“門戶之見”糾纏在一起,就不可能再以學術所要求的心態,去看待對象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其次,必須熟悉、至少通讀研究對象如朱光潛的著作,能整體地把握對象,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實在稱不上研究,更不能去作學術批評;進一步,不止是應該力求準確理解研究對象的文本,同時也應著力去領會和把握文本創作的心態和文化歷史情境,才可能在更高的層次上理解文本和對象。而從肖鷹的文章看,他并沒有具備這幾個基本的研究條件。
盡管如此,我既沒有也無法控制肖鷹批評的話語權,而且嚴肅認真地對肖鷹的所有批評,逐一作了回答──可惜肖鷹對我的關于其學術觀點的所有反駁,除了把我反駁他觀點的一小段話看作是重復了他的觀點而加之以罪外,都沒有再作回應─ ─很顯然,肖鷹希望的所謂學術批評并不是對話,而是他以法官的身份對于批評對象作最后判決,如果被批評者作出反駁,就是不能“坦誠面對批評”了。而我認為,不回避批評者的任何問題,就是“坦誠面對批評”。
我的三篇文章,按寫作時間先后,是分別針對肖鷹前三篇文章(按其發表先后)的。在每一篇文章中,結構安排,文字比例,幾乎都對應于肖鷹的文章,而他卻聲言“在三篇文章中,還有一個突出的共同點:王攸欣最花氣力,并且用大部分篇幅反復聲明和‘論證’我的文章對他有如下‘有意構陷’和‘小題大做’……”,事實上,《文藝研究》發表的《怎樣研究朱光潛?》關于觀點討論的前兩個部分占三頁多,關于他的“近乎構陷”和“小題大做”的第三部分只占一頁多,完全是學術回應。
肖鷹更為惱怒的是我引述了博士論文答辯委員會的評語,并轉述了別人對拙著的評價,以此來凸顯他的“獨具只眼”,他認為我是借此來拒絕一切批評和否定。其實不是這樣,因為肖鷹文章中,一直是用廣告式的空洞評語來試圖對讀者造成影響──不是造成“血緣關系”──我想告訴讀者,有更多的學者不是這么評價的,希望讀者至少讀一讀拙著,再作評價。我也愿意提醒有興趣的讀者看一看《怎樣研究朱光潛?》,看我是否拒絕了批評,是否拒絕了真正的學術對話。這里我倒想反過來看一看,肖鷹的“學術批評”是否達到了良知與邏輯的學術底線。
漠視學術良知: 肖鷹批評的致命傷
從一定意義上說,道德意識是能否作學術批評的一個最基礎的條件,因為學術批評需要對話,沒有學術良知,不可能形成有益于批評者和被批評者學術對話的基本氛圍,如果說我在反駁文中或有語氣、用詞上的憤激之處的話,那就是由肖鷹文章中對于良知的漠視而引發的。下面只舉其中突出的幾個例證加以證明。
肖鷹根據拙著打印錯誤,刻意引導讀者懷疑我所引朱光潛文乃“從他人另文中轉引”。肖鷹原文如下:“《選擇》引朱光潛這幾句話,有數處文字誤、漏,特別是漏掉了朱光潛原文中插入的英文單詞‘form’和‘image’,而且誤注出處為‘ 《朱光潛全集》第1卷,頁51’。疑此處引文不是來自朱光潛原著,而是從他人另文中轉引。朱光潛原話正確出處是:朱光潛:《朱光潛全集》第3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頁。”為了突出他和我的差別,他增加了“朱光潛”、“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字樣。事實上,我在同一章上面的注釋已經注明了我依據的《朱光潛全集》是1987-1993年版,其中第3卷是1987年版──經我在《怎樣批評朱光潛?》(《文藝研究》2004年第1期)指出后,他在《學者》中,已經把他所看的《朱光潛全集》改為1987年版了,當然,能夠改正就很好──3誤為1確實為打印錯誤,而且是承上一個注釋而誤,漏掉的是放在括號中的兩個英文詞。《詩論》是拙著第8章專門進行研究的著作,我引述該書在40次以上,而且同一段文字我還在第266-267頁和195頁作了引述,出處也準確注明是“《朱光潛全集》,第3卷,頁51”。他這種懷疑既證明他沒有細讀我的書,也說明他確實是想陷人以罪──我相信以肖鷹的智力水平不至于連這樣簡單的問題都無法準確判斷。
在我作了反駁以后,他在《學者》中,大概不再懷疑我轉引自“他人另文”了,卻轉而尋找我另外兩處引文的打印錯誤,他過錄了朱光潛的原文,再錄了我的三次引文,然后加以比較,特意聲明自己以三種符號作標記,顯示不同類型的錯誤,然后,重復累計,總共找出據說10處錯誤,來證明我學風不嚴謹。打印錯誤是任何一個作者痛苦而無奈的事,即使肖鷹刻意為了論證我的錯誤而小心翼翼,也同樣無法避免打印錯誤,如所謂三種符號其實只出現兩種,而且我的第三次引文與他所過錄的朱光潛原文完全一樣,他卻在我的引文“像”字后面先后兩次加了驚嘆號,計了兩次錯誤,而在朱光潛原文“像”字后卻沒有加。按他所制訂的計錯原則,去計算他在《怎樣批評朱光潛?》中引述我有關這段引文的論述文字時,發現錯誤竟然高達28處。至此,我想我不必為打印錯誤再作什么辯護了。
肖鷹多次有意抹去別人的觀點,或者斷章取義。如我在《怎樣研究朱光潛?》中已經論述的:
他認為我沒有理解尼采的酒神精神,雖然承認我對酒神精神的描述是“大致不錯的”,卻指責我沒有在酒神與日神的關系中把握。確實,我講朱光潛與尼采的差別時,主要是以酒神精神為例加以解說的,我的表達是“即以尼采美學最為關鍵的酒神精神而論”,實在并不一定需要就酒神和日神關系作出論述,但我并非像肖鷹所斷言的“尼采的酒神精神有兩個基本含義,《選擇》只講酒神精神概念代表人類痛苦的生命體驗這一層含義,不講酒神與日神的永恒沖突與聯系”,而是恰恰明確講了尼采認為“抒情詩和希臘悲劇是日神、酒神的沖突融合”(《選擇》,第207 頁),肖鷹對酒神、日神關系的引證闡述實質上只是對我的這句話的發揮,他竟然把我白紙黑字寫的話,整個抹去,指責我沒有講,這哪是進行學術批評呢?
如果只是這一處,我會認為是他疏忽,但是,類似問題遠不止一處。在為了說明朱光潛的“形象(Form)”之意義時,他引證了“一種很混沌的形象”,而不引同一段話中與他觀點相反而支持我的觀點的句子──也是更關鍵的朱光潛對直覺的直接定義:“這種見形象而不見意義的‘知’就是直覺”。他堅持我以沙巴蒂尼和麥克杜哥兩位外國學者撐腰,而事實上,我與沙巴蒂尼的觀點相反,與麥克杜哥也差別很大,有些甚至對立。這些在此前的反駁文中已有論述,不贅。
《學者》中,他又新引了一大段我介紹、評述朱光潛《克羅齊哲學述評》的原文,來證明我“有意盜用朱光潛”在《述評》中已經表達的觀念,并且明確說“這段話的上下文,都沒有說明其根據和資料來源”,然而事實如何呢?我不僅就在他引述的文字中提到“朱光潛也明白感觸和情感的差別”──這不是提示朱光潛本人的看法嗎?──而且在介紹《克羅齊哲學述評》前,著力提醒“讀者至少應先了解《述評》一書”(拙著,第135頁),難道我一方面“有意盜用朱光潛”,另一方面又著意告訴讀者我是從《述評》中“盜用”的嗎?他還反復指責我沒讀過英譯本,卻分析朱光潛譯文的誤譯、改變,而且“擺出很有研究的樣子”。這一點,我在指出朱光潛借改變譯名申述自己的詩境論時講得實在再清楚不過了:
其次,按朱氏自己的解說,“情趣”與“情感”是feeling的譯名,但前后僅隔兩行,他就使用不同的譯名譯同一個詞。我們試圖尋找這段引文出處,朱光潛只說出自《美學》,沒有注明具體章節,反復細查朱譯《美學原理》和王天清譯《作為表現的科學和一般語言學的美學的歷史》(這兩本書系克羅齊《美學》的兩個部分),無法查到引文出處,而且在朱光潛的所有正式譯文中,從沒有把克羅齊的情感譯為情趣的先例。我們最后在朱的單篇譯文《藝術是什么》中找到出處,原文并未使用情趣一詞,第一句為“所謂藝術就是把一種心情寄托在一個意象里面,心情離意象或是意象離心情都不能單獨存在。”(《朱光潛全集》第20卷,頁37)[《選擇》,第196頁]
朱光潛的解說并不只在《述評》中,更多的是在他翻譯克羅齊《美學》的中譯本《美學原理》的注釋中,肖鷹看了《美學》英譯本,是否認真看了朱光潛的中譯本呢?
朱光潛把英文詞matter譯為物質,而我按照朱光潛自己的說法指出其問題,肖鷹兩次指責我沒有提到朱光潛在《克羅齊哲學述評》中已經談到這一問題,因此“ 只能認為他[按:指我]是超文本的語言巫師”,我如果同他那樣刻薄的話,我只能說他是“抹殺文本的語言巫師”了,因為我在拙著第174頁,引述了朱光潛所譯克羅齊《美學》中包含的matter的一段話后,清清白白地寫著:
引文中我們把朱譯的物質全部換成了材質,朱光潛是明白物質和材質之分的,《克羅齊哲學述評》中論及了這一區分,但他可能為適應讀者需要,把材質譯成了物質,好像克羅齊的美是建立在心與我們普通所說物質的關系上,……(《選擇》,第174頁)
這么清楚確實的說明,肖鷹難道是不能夠理解?在我們幾次反復辯論后,我只能再次重申,肖鷹要么沒有仔細閱讀我的著作,要么有意抹殺我寫的文字,達到他的論證目的,據此,我完全可以斷言:肖鷹的批評缺乏起碼的學術良知。
肖鷹在《學者》中,再一次論證拙著與麥克杜哥文章“存在血緣關系”,并羅織了8條證據,不僅邏輯不通(詳后文),而且恰恰證明他的所謂學術批評是“有意構陷”──我在此前的反駁文只敢說他“近乎構陷”、“有意構陷或者偏執誤讀 ”,不敢絕對肯定他“有意構陷”──因為他用了兩千字篇幅,并單獨立題,本文也另立標題以醒目──
“存在血緣關系”嗎?──否!
肖鷹最善于做的,不是批評而是羅織罪名。我們且先引述《學者》中他對于所謂“血緣關系”的解釋以及對我的“自戀”的指責:
在《怎樣批評朱光潛?》中,我所謂“血緣關系”,不過是比喻性地指出:王攸欣對朱光潛《悲劇心理學》的論述與麥克杜哥文章相關段落的高度相似,會使讀者自然意識到(!)他受到了麥氏的深刻影響。一個學者的文章、思想受到另一個學者的文章、思想的影響(甚至深刻影響!),并不是什么可恥的事情;而且,沒有一個學者敢說他的文章、思想完全不受到別人的影響,除非他真是自戀到了王攸欣這個地步,真認為自己的“著作”是橫空出世、無中生有!我很難相信,一個心態正常的學者會只是因為被人指出他的文章與別人的文章有“血緣關系”(受到別人的影響)就“強烈地感到受了人格侮辱”。
我是否確如他所斷言的“真認為自己的‘著作’是橫空出世、無中生有”呢?書后參考文獻簡目中列出的上百種文獻(包括麥克杜哥的文章),以及每一章后就引文出處作出的少則十幾、多則幾十個的注釋,讀者稍一過目,自然可以得出答案。我又何嘗否認了其他學者包括麥克杜哥對我的影響?而肖鷹一方面為掩飾自己的錯誤,竭力把“存在血緣關系”等同于“受到影響”,另一方面又強調任何一個學者都受到前人的影響,那么他又有什么理由把拙著與麥克杜哥文章“存在血緣關系 ”作為“學風、文風不端正”的例證大加論述呢?既然“沒有一個學者敢說他的文章、思想完全不受到別人的影響”,而按他的邏輯,受影響就是“存在血緣關系” ,那么他的著作肯定不知道存在多少種復雜的血緣關系了,按他的生物學比喻,加以引申,真不知他的著作該比喻成什么才好。其論述邏輯如此之混亂,真讓人難以相信他受過正規的學術訓練。
為了證明拙著受到麥克杜哥文章影響,他采用各種文字手腕,羅織了8條證據,可以說是創造出了拙著與麥克杜哥文章“存在血緣關系”的“奇跡”(肖鷹語),且不說,按他把“存在血緣關系”等同于“受到影響”的前提,即使他證實了受到影響,也毫無意義,而實際上又如何呢?我在《怎樣研究朱光潛?》中,已經論證:
兩段在文字上確有惟一的一處相似,那就是劃線那兩句,都有中國人、印度人、希伯來人這三個詞,即使是這一句,句式、語法、三詞外的其他詞都完全不同,而且兩段文字都是轉述朱光潛本人的話,如果肖鷹讀過朱光潛的《悲劇心理學》第 12章的話,他應該很清楚地看到該章第2小段說:“無論中國人、印度人、或者希伯來人,都沒有產生過一部嚴格意義的悲劇。”如果轉述研究對象的話,有幾個詞相同,就認為是“存在血緣關系”,那任何兩部研究同一對象的著作之間都會存在肖鷹所謂的血緣關系了。在觀點上,也有一處似乎相似,但都是對于朱光潛本人觀點的概括。朱光潛否定其他民族和近代悲劇、小說具有悲劇精神,是他的《悲劇心理學》的突出觀點,我和麥克杜哥都注意到了(這是任何一個研究者都會注意到的),但她只是就其悲劇觀來談,我則是就朱光潛的思維方式來談的,就對朱光潛悲劇觀的概括而言,我們是以完全不同的文字來概括其同一觀點,指出其問題,如果真正差別很大的話,要么是她概括不準確,要么是我概括不準確了。而事實上,我今天才反復對照這兩段文字以及朱光潛的《悲劇心理學》,發現:在文字上,除了我和麥克杜哥在轉述朱光潛的用詞使用了同樣的詞語以外,竟然幾乎找不到一個只有我和麥克杜哥都用了的詞──只有“他”這個代詞是惟一的例外。在觀點上,我們對《悲劇心理學》的總體評價明顯地不同,對朱光潛觀點的具體評價也差別甚大,她對朱光潛關于近代小說、電影排擠悲劇女神的論述,認為是“任意歪曲當代文學”,而我認為“他把悲劇限定在戲劇范圍之內,雖然也是固執古典悲劇的概念,卻是可以理解和贊同的”;她認為朱光潛這種悲劇觀念在他回到中國后很快丟棄了,而我認為他到寫《西方美學史》的時代,才拋棄了這種思維方式。更令人驚奇的是,上述引文的其他絕大部分文字討論的根本不是同樣的問題,肖鷹不知是視而不見,還是根本沒有理解把握的能力。
我在《怎樣作學術批評?》(《中華讀書報》2003年10月22日第7版)中,還全文過錄了肖鷹認為存在血緣關系的兩段文字,讀者完全可以對照閱讀。肖鷹在《學者》中,仍然沒有找到我與麥克杜哥之間哪怕一個詞的共同使用,卻創造了“奇跡”。下面我們逐一分析他提出8條證據進行論證的方式及其結論。
第1條,肖鷹說“麥/王主張──朱光潛奉行唯理主義的悲劇原則”──這恐怕是肖鷹的創造,至少我和麥克杜哥都沒有這樣的表達。但他為什么要這么創造呢?肖鷹有意識把我用“唯理論”概括朱光潛的思維方式,而麥克杜哥說朱光潛悲劇觀立足于“教條主義”地信奉亞里士多德的傳統,“求助于理論而不是求助于悲劇的典范”中的幾個關鍵詞,糅合為“唯理主義”(前半截“唯理”取自“唯理論” ,后半截“主義”取自“教條主義”,這樣通過拼湊就顯得我用的“唯理論”與麥克杜哥用的“教條主義”在字面上就相似,就“存在血緣關系”了。“唯理主義” 這個譯名相對于唯理論、理性主義來說是甚少使用的,盡管三者均是Rationalism 的不同譯名,但肖鷹恰恰選擇了這一譯名的原因就在這里),來概括我與麥氏的相似,其手法顯而易見。麥克杜哥的結論只談及朱光潛對悲劇的認識,在這個范圍內,我認為是不太妥當的,因為朱光潛的悲劇觀恰恰是求助于希臘悲劇典范的,盡管他對希臘悲劇的認識又立足于古典主義理論。而我從思維方式的層面說他是唯理論的,卻可言之成理,因為他用由古典主義理論和希臘悲劇典范結合形成的悲劇概念,去范圍裁定現代已經發展了的悲劇作品,這種思維方式確是唯理論的。
第2條,肖鷹所引的我與麥克杜哥的兩段話都是對朱光潛觀點的概括,我們以完全不同的文字來概括其同一觀點,而且我們都明確說是轉述朱光潛的觀點,而且在轉述中麥克杜哥所用的朱光潛沒有用過的詞語如“東方宿命論”之類,我恰恰沒有用,而我所用的朱光潛沒有用過的“被公認為”、“尋找”、“抱定”、“必然 ”、“不可知”等所有用詞麥克杜哥都沒有用。而且我認為,對朱氏觀點的概括,即使我明確地,更不用說潛移默化地,受到麥克杜哥的影響,我沒有注明也無可非議,如果類似情況都要注明,任何一部學術著作都會注不勝注。
第3條,肖鷹所引麥氏文,討論朱光潛關于西方近代悲劇的認識失誤,是教條主義所致,而所引我文,則是以朱光潛對中國古代悲劇和西方近代以來的悲劇的認識為例,來證明朱光潛思維方式是唯理論而非經驗論,尤其使人為肖鷹的學術良知難過的是,他引麥氏文去其頭:“面對著這樣任意地歪曲當代文學”(《新文學史料》,1981年,第3期,第244頁),而引我文掐其尾:“他把悲劇限定在戲劇范圍內,雖然也是固執古典悲劇概念的結果,卻是可以理解和贊同的”(拙著,第167 頁),這樣本來是差別甚大甚至完全相反的觀點,被他去頭掐尾的處理一番后,成了論證“存在血緣關系”的證據了,這種方法運用于他的整個論證過程中,讀者要想弄清事實,分辨是非,恐怕得有火眼金睛了,我覺得這確實是太不尊重讀者了。
第4條,實際上和第3條是一段話,都是對朱光潛以古典主義悲劇觀否定其他悲劇的觀點的概述,被肖鷹分為兩截,此條說我和麥氏都主張朱光潛否定非戲劇體悲劇──這本來就是朱光潛本人的觀點,如果不這么概括,要么我是錯誤的,要么麥氏是錯誤的──而從評價來看,麥氏認為朱光潛是“任意地歪曲當代文學”,而我,正如上條辨析所言,認為朱光潛的觀點“是可以理解和贊同的”,肖鷹不引我和麥克杜哥的各自觀點,而只引我們對朱光潛觀點的轉述,當然會毫無疑問地看起來 “高度相似”──即使轉述,肖鷹認為“高度相似”,我也竟然和麥克杜哥之間沒有一個詞相同,沒有一個例證相同。
第5條,肖鷹認為我和麥氏都肯定朱光潛的悲劇觀念有轉變,所以“高度相似 ”。很遺憾,我至今還不知道哪位研究者會認為朱光潛的觀念沒有轉變,因此,按肖鷹的邏輯推斷,所有研究朱光潛的著作之間都會“存在血緣關系”。麥克杜哥的觀點是:“當朱光潛回到中國后這些態度很快被丟棄了”,朱光潛回國是1933年,那么“很快丟棄”最遲在1930年代,而我的觀點是:朱光潛“寫《西方美學史》的時代就已經改變了這樣的觀點”,朱光潛寫《西方美學史》是20世紀60年代,上卷初版于1963年,我們認為朱光潛觀念轉變的時間相差近30年,這樣兩種不同論斷,竟然被肖鷹用來論證我和麥克杜哥“高度相似”,這還有基本的學術良知嗎?而且我是從思維方式談朱光潛的,我至今還認為朱光潛在20世紀50年代末以前,沒有改變其思維方式,而改變其唯理論思維傾向的根據是朱光潛在《西方美學史》1963年版的《序論》中提出的研究美學史的第三條原則中要求“理論與實踐結合”。
第6條,更為滑稽,因為麥氏用了“夸大”、“空泛”,而我用了“浮夸”一詞,就斷定相似。麥克杜哥是說朱光潛“不樂意”“區分悲劇的形式和精神,因而導致他發出了一些夸大的空泛議論”,我說朱光潛“為了顯示掌握資料的廣泛性和全面性,有時沾染了一點浮夸之氣”,而且舉了他論叔本華而沒注意其談崇高與悲劇之關系為例,二者可謂風馬牛不相及,肖鷹卻拿來論證“血緣關系”。我絕對不敢相信,以這種邏輯來論證“血緣關系”,還有什么著作之間沒有“血緣關系”。
第7條,肖鷹認為我和麥氏對《悲劇心理學》都持否定態度──我真要懷疑他的“中文修養”(肖鷹語)了。麥氏在文章中確實只肯定《悲劇心理學》“對于了解朱光潛的思想卻很重要”,我認為評價太低,我的評價是:“這部著作作為第一部中國學者探索西方悲劇理論的專著,具有首創之功,而且本身不乏灼見”,“其成就是值得肯定的,不過本文并不專門研究該書的成就,為了本章主旨反而只討論其失誤處,請讀者勿以為我們試圖否定這部著作”(拙著,第166頁),如此清楚明白,肖鷹就真不懂?
第8條,肖鷹玩起了數字游戲,統計麥氏字數為800,我的字數為900,我不知他是怎么統計的,我認為按他的論證邏輯完全可以說字數均為800或900,但是從我對上面七條的反駁就可清楚,字數相同是毫無意義的,任意截取一篇天文學論文的 800字,從字數上完全可以和一部人文著作的800字相等,而且肯定有不少詞語相同。
從以上的分析論證可知,肖鷹運用了掐頭去尾、拆剪拼湊、生拉硬拽、刻意隱瞞等手段,來強加人以“存在血緣關系”之罪,而整個論證良知缺失、邏輯混亂,完全不尊重讀者的智力水平。比較拙著和麥克杜哥的文章,可以說我受到其文章啟發,因此我在參考文獻中列出了她的文章,但我在主要觀點上都與她大不相同,而且自認為超越了她的局限,糾正了她對朱光潛的一些誤斷,當然,是否真正超越,需要讀者評判。我還是想重申“在文字上,除了我和麥克杜哥在轉述朱光潛的用詞使用了同樣的詞語以外,竟然幾乎找不到一個只有我和麥克杜哥都用了的詞”,如果確實“存在血緣關系”,卻又找不到“共同的基因”(如果把語詞比作文本的基因的話),那不是一個真正的“奇跡”嗎?如果按肖鷹所說我“蓄意掩蓋”影響的話,我何必在參考文獻中列出麥克杜哥的文章呢?
文章來源: 中華讀書報 日期: 200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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