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我曾撰寫《為什么要旗幟鮮明地反對多黨制和普選制》,用兩個篇章論述多黨制和普選制是有錢人的游戲,但很可惜,那文章是從理論上推測出的,因為我們不存在多黨制和普選制,無法以事實說話,也收集不到國外選舉費用的具體數額,因而文章顯得有些底氣不足。
但是,2010年3月11日,央視《海峽兩岸》節目組卻播出了題為《臺灣就要變成“選舉島”了》的訪談節目,采訪了臺灣時事評論員汪用和女士和黎建南先生,二人公布了臺灣選舉的具體費用情況,稱選舉花多少錢要看“戰況”和候選人的知名度,如果規規矩矩選舉的話,鄉民代表大約要花200萬新臺幣(約合44萬人民幣),鄉長和議員花1000萬新臺幣(220萬人民幣),縣長要1億新臺幣(約合2200萬人民幣),民意代表要2000萬新臺幣(440萬人民幣)。這個錢花在哪些方面呢?黎先生進一步介紹說就是文宣戰、組織戰、公關戰、謠言戰等等。譬如,文宣戰的車子,一個車子一天,連油錢及上面的人,要五、六千元新臺幣,你要四部車,這個車子裝扮起來也要一、兩萬新臺幣,四部車跑十天,就基本上達到了30萬新臺幣(6.6萬人民幣)。然后是旗幟,以民意代表選舉來講,就算找10公里路面,每隔100米插一個旗幟,10公里,插兩邊就要2000面旗幟。這個旗幟,通常需要鐵絲工去綁,這可能要100元新臺幣。不要忘了,過兩天旗幟被人家拔掉,還得再插一次;只插一次,200萬新臺幣就沒有了。傳單呢?平均一張傳單,連發帶印的錢,大概是3元多新臺幣,假如說對30萬選民、一共10萬個家庭,發一次,就是100萬新臺幣,你發個5次、10次,就是幾千萬新臺幣沒有了。造勢活動,要找基本觀眾,一個人給500元新臺幣叫他來,找1000個,那就是幾萬新臺幣。桌子、椅子10元新臺幣,叫他們手上拿兩個旗幟要20元新臺幣,所以,一場造勢活動,沒有100萬新臺幣辦不起來。組織戰,以民意代表來說,你在這個地方叫人打電話找人,30萬人最起碼要拉10萬個,平均一個人負責500個人,那就大概要1000個工作人員,15天,每天1000元新臺幣,你給他1.5萬新臺幣,總共就是1500萬新臺幣(330萬人民幣)。至于造謠的,你要派20個人到市場造謠,20個人坐計程車造謠,這個也是幾百元新臺幣……
以上僅僅是正常的選舉,如果私下里做手腳還得另外單算,費用更大。這樣的花費,一般人是承受不起的。譬如黎建南,幾年前有人動員他參加選舉,盡管他很有知名度,可以少花錢,但黎先生算一算仍然要花2000萬新臺幣(440萬人民幣),花不起,所以就沒有選。既然一般人選不起,那誰來選?一是大富翁。本身家資千萬、上億,花個幾百萬、幾千萬只當是博彩,贏了可喜可賀,輸了不在乎。最能說明問題的是美國,相關統計表明,在當今美國國會中,身家百萬的議員占到總數的44%,至少7名議員更是進入億萬富豪之列,而普通美國人當中的“百萬富翁”比例僅有1%而已,美國國會因此也被稱為“百萬富翁俱樂部”。二是雖然不是大富翁,但經濟仍然相對寬裕的社會精英。精英們自己不能全額負擔,就找贊助人提供“政治獻金”,就像發行股票一樣,動員其他有錢人買他的股票,贏了,他再巨額回報大家——動用公權力為贊助商牟利。就像陳水扁1999年競選總統那樣,蔡宏圖、蔡鎮宇兄弟捐款一億新臺幣,陳水扁當選后,即支持蔡宏圖擊敗對手,入主世華銀,以官方身份幫助蔡宏圖的國泰取得世華。當然,贊助商買這種股票是有風險的,是一種投機行為,可能會輸,輸了就要血本無歸。所以,贊助商贊助也不是激情澎湃的,他首先要判斷哪一位勝出的可能性更大,然后把寶押上去,至于侯選人的立場是左還是右、是否與自己情投意合倒不重要了。
這樣的規則不是有錢人的游戲是什么?窮人能加入進來嗎?你說你有本事,可沒錢宣傳,又有誰知道你呢?沒人知道你,誰還會投你的票?哪個贊助商又會看好你而贊助你?所以,名義上你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實際上你只能投人家的票,唯一自由的不過是你可以把票投給甲富翁或精英,也可以是乙富翁或精英,其實不過是為人作嫁衣罷了。
那富翁、精英當選后,他會為你著想嗎?不要一廂情愿地做美夢!當選的富翁要撈本了,他要把他花出去的錢加倍地賺回來,不然,光支不收就要坐吃山空了。那些靠贊助勝出的精英要還債了,要通過各種手段、方式、渠道回報贊助商,或者提攜他當官掌權,或者為其牟取經濟私利。不然,人家不愿意,大家也不愿意——過河拆橋,缺乏信用,不僅沒了下回,而且就連本回也要想法拉下臺。所以,當選者雖然威風八面,但背地里還是要努力地為贊助商服務的,只不過在服務中自己也可以發財,甚至發的財更大,就像陳水扁那樣,自2001年至2004年,每年都要求蔡宏圖贊助1億元,共接受了國泰4億元現金。你說,當選者不考慮你的利益,下次不投他的票了,可以,但你只能改甲投乙,被選者還是富翁、精英,你找不出能真正代表你的利益的候選人。
因此,作為窮人,無論你怎么選,選什么人,都是徒勞的。你選不出你的利益代表者,更甭指望他勝選后會代表你的利益。多黨制和普選制就是這個樣子。當一黨執政的時候,你可能說一黨制不代表人民——人口占絕大多數的工人、農民的利益,但多黨制、普選制絕對不代表人民——人口占絕大多數的工人、農民的利益,只會代表富人及其精英。
但多黨制和普選制的問題還不僅僅在于此,它會攪亂社會,破壞正常的鄰里關系和社會秩序,而且讓國家政策缺乏穩定性。今天你上臺這樣搞,明天他上臺那樣搞,甚至搞得截然相反,那國家就陷入了無休止的內耗中,雙方不論是非,只是一味地黨同伐異、相互攻訐,結果讓很多該干的事干不了。日前,臺灣行政機構副主管朱立倫即憤怒地表示,臺灣現在是年年搞選舉、每天談選舉,都快成為“選舉島”了。臺灣衛生部門負責人楊志良更是堅決要辭職,原因就在于頻繁的選舉已經阻礙了公共衛生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讓他這個負責人實在沒辦法負責。
事情就這么簡單,但簡單的事我們不去想,卻總天真地以為多黨制和普選制能夠割除一黨制的弊端,豈不知推行多黨制和普選制后,國家更糟,社會更爛,就像原東歐社會主義各國那樣,輕則民生凋敝,重則國家解體、戰火紛飛。美國是個推行多黨制和普選制的國家,但看看美國的歷史,卻有很多總統、政要大罵自己的多黨制和普選制,稱其為“政黨分贓制”,馬克•吐溫更寫出了《競選州長》極力嘲諷,甚至有美國人自己暴料說美國總統羅斯福想與日本人開戰,但卻遭到國會反對,就故意隱瞞日軍偷襲珍珠港的情報,以換取國會的支持;時下又傳出消息說,有兩成美國人不相信“9·11”,認為那是美國政府搞出來的,原因就是政府欲打擊阿富汗塔利班政權、顛覆伊拉克政府,以此挑起民意支持。但很可惜,我們的青年不學歷史,我們的精英別有用心,所以我們總有人熱切盼望多黨制和普選制。
文章就要結束的時候,美國又傳來消息:據《今日美國報》3月17日報道,美國大批議員離任前突擊花錢,目的就是再撈最后一把。佛羅里達州民主黨人羅伯特·威克斯勒已經宣布計劃離開眾議院,但之后卻又在員工獎金、機票和其他方面花掉了34萬美元的政治捐款;在2008年12月宣布離開國會計劃后的前參議員梅爾·馬丁內斯,在咨詢費、機票、餐費和其他支出上又花費了近12萬美元;2009年1月,來自俄亥俄州的共和黨議員喬治·沃伊諾維奇宣布了退休計劃,但他卻在當年將30多萬美元的捐款花在了辦酒席、汽車保養等方面……美國國會眾議院道德委員會2009年10月出臺的報告稱,當年有40多名眾議員因涉嫌假公濟私、瞞報私產等腐敗行為接受道德調查,占議員總數的8%。問題更為嚴重的是,美國議員在離任前突擊花錢并不違法。這進一步佐證了多黨制和普選制的確是有錢人的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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