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嘉興秀才
《南方都市報》剛一發表林毓生的訪談,網上就出現了這樣的“代為聲明”:
林毓生教授關于《南方都市報》訪談的一點說明
胡曉明 發表于 - 2010-6-6 13:46:00
讀到網上這篇文章后,我在波士頓與林毓生教授通了一個電話,通話的最后,他讓我為他說明一個情況,下面是他的電話中有關內容(大意):
“這篇訪談是我一字一字改寫的,改到最后很累,沒有改完,我告訴編輯暫時不要發表后面部分,但是他們還是發表了。我審定的文字,只到“余英時先生對‘關于汪暉涉嫌抄襲答問’的審定稿表示:‘我完全同意你的論點?!重股ⅰ边@一句話,就完全結束了,其后部分是未經審定的文字。曉明你可以幫我說明一下這個情況?!?
http://www.unicornblog.cn/user1/90/24912.html
于是,人們就很自然地等待林毓生就《南方都市報》在不經他允許的情況下將他沒有修改完的訪談一事進行正式的補救行動,這是一個當事者——還不要說在訪談中擺出那么一副嚴厲面孔、儼然宗師模樣的學者——起碼的負責任的態度。然而,《新京報》隨后在6月9日全文轉載了林毓生自稱不同意發表的這篇訪談,卻不見林毓生的任何進一步作為。作為圍觀者等到了今天(13日),林毓生也沒有任何就媒體未經其同意發表其未修改訪談一事再有任何動靜。
從這種情況來看,林毓生是既推卸了對于訪談中各種觀點的發表者的責任,又在安心享受這一訪談所造成的后果,享受他不承認的言論對于中國學術界的傷害。
如果林毓生是談談貓談談狗談談女人,這點和媒體合作之間的小紕漏當然無需追究。
問題是,林毓生在這篇訪談中可是談論的至為嚴重的問題,談到他對中國學術的最高希望,談道他心目中的學術應有的境界,談道對另一位同行的徹底否定式的評判,還談到清華大學應該成立調查委員會,否則校長就該下臺。
如此莊嚴的、鐵肩擔道義的雷鳴,怎么這鳴聲同時卻是以最為輕浮和不復責任的方式發出來,以致連站街圍觀都能感受到天打雷劈的威力的路人,居然發現最終有找不到打雷者的原主的危險?
制造了苦主,卻找不到原造,這輕巧的手法也太高明了吧?
以林毓生在訪談中呈現出的風范宗師模樣,順理成章的他的反應,應該是對于《南方都市報》違反媒體原則的行為痛加斥責,正式聲明,訪談未經他允許登出,他第一不承認這篇訪談的有效性,要求南方都市報將訪談撤回,并聲明任何媒體再轉引訪談中的他的觀點都屬違法;第二,通過報紙向全社會聲明,雖然是南方都市報的行為,但他愿意承擔全部責任,為南方都市報的不規則行為負責。
這樣做,才符合他在訪談中至情至性,高聲要求絕對規范的人文世界的形象吧?
對同行高標準嚴要求,敢于大喝“校長應該下臺”,固然勇猛,不過,同時,卻對媒體溫媚好性情,隨著媒體揉搓,這樣的林毓生,不免讓人想起張愛玲筆下的佟振保:你的表情是屹然,你的口氣是斷然,但你躲在眼鏡后的五官卻模糊不清。
同一個林毓生,在一篇訪談中居然能呈現出一剛一媚,一嚴苛不茍一馬虎敷衍乃至輕佻浮浪的兩個人,真是讓人對人性從牙齒逢里發出嘶嘶的冷笑。
其實誰都知道,在今天這個媒體統治的世界,批評大學校長容易,沒風險,得罪媒體卻可能找來禍患。一旦取媚好了媒體,倒是可以順風順水。
因此,林毓生,你必須以正式的方式回答幾個問題:
一,你承認不承認這篇訪談的有效性?你認為這個訪談代表你的觀點嗎?
二,如果你承認這個訪談代表你的觀點,請問,你怎么可以允許一篇未經你允許發表、你甚至沒有修改完的訪談代表你的觀點,并在社會上流傳?
三,如果你不承認這個訪談代表你的觀點,你怎么就這么任意它頂著你的名義在社會上流傳?
起碼的,你在這個訪談里要求他人,要求中國學術界做到的標準,也該一樣施用于你自己。
你說大學者也不能放縱,不錯,不僅在不能放縱上不分大學者還是二學者,大師還是二師,這樣的要求也適用于其他標準,比如說也不分資歷和年齡,不能說混得久了,自居宗師,就不接受人文知識分子行為基本準則的約束。
對他人的言行如此嚴厲,對自己卻這么隨便,不說什么大學者二學者,對于你自己走過的七十來年的路,也都不是個交代。
你當然可以假裝看不到這篇向你問題的網文,假裝沒聽說這些問題。你請胡曉明“幫你說明”,甚至自己都不露面,路人已經見識了你在高義道人的下一刻甚至同一刻轉臉就成散淡無奈的幽淑之士的性情,所以如果你將來在回憶錄里寫“當時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的話,路人也不會奇怪。
不過,如果你真的繼續裝糊涂的話,鑒于你說了那么多仁義道德的話,你可真讓人流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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