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和瑞士政體為什么不是官僚體制
一、巴黎公社是一種“半國家”
第一,用民兵來取代常備軍
巴黎公社砸碎了國家機器,其中包括常備軍,用民兵來取代常備軍是巴黎公社的一項經驗。1918年1月15號,列寧宣布要建立工農紅軍,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建立工農紅軍”的法令,法令中明確表示:現在建立工農紅軍只是一個臨時性的措施,在不久的將來,要實行全民武裝代替常備軍。公民權利中包括不包括持槍權,這始終是一個爭議很大的問題。獨立戰爭后,美國人把民兵看作是一種公民權利,即老百姓有自衛的權力。但這個權利也引起了很多爭議,而且事實上造成了很多社會問題,比如美國校園槍擊案。美國雖然允許老百姓持槍,但是美國的常備軍是世界第一強?! ?/p>
第二,城市自治,廢除中央集權制,并實行直接民主制
巴黎公社經驗的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就是廢除中央集權制。馬克思專門提到,仍需留在中央政府履行的為數不多但很重要的職能必須嚴格地限定,并且建立確實的問責制,并且這些職能不包括鎮壓。巴黎公社當時的一個很鮮明的主張就是不承認凡爾賽的法國國民議會,認為那個東西權力太大。但是,巴黎公社從來沒有聲稱是中央政府,而只是自我定位為巴黎市民的自治機構。巴黎公社和凡爾賽之間是有階級矛盾的:公社的主要支柱是巴黎的窮人,尤其是工人;當時的巴黎的很多富人的確是支持凡爾賽的。但是,巴黎公社和凡爾賽之間的矛盾還包括城市自治與中央集權的矛盾,這一點也是相當明顯的。因此,列寧說,巴黎公社式的政權是一種“半國家”?! ?/p>
二、瑞士政體
當今世界各國的政體中,瑞士最接近于這種“半國家”。如果真要找比較接近的一個例子,那就是瑞士。
第一,瑞士是一個實行全民防務制的國家,基本上沒有常備軍的,而是全民皆兵。但是,也許瑞士人真的素質比美國人好,很少聽說瑞士有校園槍擊案件這一類的事情發生,但是瑞士是可以全民持槍的?! ?/p>
第二,瑞士是實行直接民主制的。瑞士的很多法令都是通過全民公決式的方式來立法的。但是瑞士的全民公決有一個特點,瑞士是一個聯邦制國家,這個聯邦是由幾十個州組成的,所謂的州就是一個城市帶上他的郊區,而且瑞士的特點是州的權力很大,聯邦的那些決議都是在各州一致認同的基礎上才能成立的,這一點和美國這個聯邦是不一樣的?! ?/p>
附:瑞士家家有桿槍
有句話說“瑞士家家有桿槍”,聽起來很恐怖,但卻是實情。由于全民防務政策,瑞士人的家中有幾個現役成年男子,就擁有幾支槍。對于瑞士這樣一個200年無戰爭的國度,如此高的武器占有率,對百姓的生活會產生怎樣的影響?這種狀況會不會給瑞士社會治安帶來問題?政府又是如何管理的?
一、“全民持槍”,政府發的子彈卻不能隨便動
對于瑞士700多萬人口而言,它的槍支彈藥人均擁有量遠高于美國,是世界上最為軍事化的國家?! ?/p>
瑞士人的“全民持槍”與“全民皆兵”制度緊緊聯系在一起。一些歷史資料顯示,瑞士多山,山地生活的艱辛使瑞士男子自古堅韌頑強。在兵荒馬亂的中世紀,瑞士山民“召之能來,來之能戰”,而且每每戰勝。其后,瑞士軍隊因驍勇善戰而成為其它國家爭相結盟的對象,有了一段并不愉快的戰爭史。19世紀時,瑞士從過去的挫折中懂得了“武裝中立”的道理,把全民皆兵制度發揚到極致。瑞士憲法規定,男孩子到了18歲,就必須到新兵學校報到,領到軍服和步槍,從此開始了“持槍史”。20歲到40歲的男性公民必須按期義務服兵役,在此期間,槍一直伴隨著他們。據瑞士國防部的統計數字,瑞士全國共42萬人擁有90式沖鋒步槍。
但是政府發的子彈是為國防之用,不到緊急的時刻,個人無權自行打開,哪怕是家中闖進了強盜。這桶子彈每年都要查驗,一旦有人擅自打開就要面臨軍法處置。其它武器裝備也要隨時接受社區有關人員的檢查?! ?/p>
二、買槍不貴,手續簡便
除了這種軍用槍支外,瑞士許多家庭還有自購的槍械,占總持槍量的13%。由于家家藏槍已經成為瑞士傳統,加上多年來一直沒有出現嚴重的槍擊事件,所以在國家有關規定的許可下,槍在瑞士是可以自由買賣的。任何人只要以參加打靶為由,就可以從當地警察局得到持槍證。許多武器店根本不問是否有持槍證就出售槍支。民間轉讓槍支手續也很簡便,往往只需出售者準備一份合同,雙方簽字,保存10年以備有關方面檢查,就算成交。另外,在瑞士買槍也不貴,城市里一般都有武器店,普通步槍,花幾百瑞郎就能到手?! ?/p>
盡管如此,瑞士政府為了防止濫用槍支,還是制定了一套嚴格的管理辦法。1997年,瑞士聯邦政府出臺了《槍支法》,對購買、持有、轉讓和經營槍支彈藥均作出了嚴格的限制,規定個人購買槍支事先要獲得許可,購買后不得私自轉讓;個人持有武器既要證明其必須,又要確保槍支的絕對安全;申請槍支買賣執照須經理論和實踐考試,并要確保經營安全?! ?/p>
三、家里的槍主要用來打靶,脫靶自己買子彈
那么,瑞士人用槍做什么呢?據統計,在擁有槍支的瑞士家庭中,16%的人純為收藏,13%的人用來打獵,其余大部分是用來打靶?! ?/p>
瑞士憲法規定,每個20歲至40歲的瑞士男子都必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射擊考核,被稱為“強制打靶”。一年一度的強制性打靶訓練在瑞士已存在一個多世紀,這一活動并不包括在服役期內和軍訓中。考核的時間一般在12月份,每到這時,他們都會把平常極少用的槍帶到靶場。20發實彈射擊脫靶不得超過3次,累計積分42分為合格,成績記入個人檔案和軍事技能手冊。打靶用的子彈由靶場提供,但如果考核不及格,當事人就要自費購買子彈并安排出時間接受訓練,直到及格。對那些槍法不準要一再續假訓練的員工,各公司都“恨鐵不成鋼”?! ?/p>
但近年來,大城市年輕人對兵役普遍存在抗拒心理,許多人總挨到最后期限才去打靶,甚至寧愿被罰款也不愿抽半天時間去打靶。瑞士有關部門規定,不在限期內打靶要依據情節輕重處以80至400瑞郎的罰款,但情況并未因此好轉,以日內瓦為例,僅這項罰款每年就能使市政府增加15萬瑞郎的收入。通過強制性射擊活動賺了大錢的還有瑞士的子彈制造廠商和經營靶場的公司。按現在每顆子彈售價0.38瑞士法郎(1.69瑞郎約合1美元)計算,子彈生產廠由此每年從政府那里賺取700多萬瑞郎。瑞士經營靶場的公司有4000多家,遍布瑞士各地。他們每接待一名打靶者可從政府獲得18瑞士法郎的補貼,每年總收入達數千萬瑞士法郎。
四、兩派意見
由于槍支的高普及率,瑞士人對槍反而沒有其它國家百姓的那種神秘感。因此,盡管人均擁有槍支彈藥的比例高,但瑞士在全球卻是最安全的國家之一。1997年,瑞士全國發生87起故意謀殺和102起謀殺未遂事件,只有91起涉及槍支,而且大半還都是旅居瑞士的外國人所為。1998年,瑞士共有465人死于槍擊事件,但其中412人屬于自殺,只有27起是蓄意謀殺,其余是誤殺和走火事故。
但是瑞士并非永遠風平浪靜,兩起槍擊血案引發了瑞士人對槍支安全的討論。2001年9月27日,一位名叫萊巴切的男子進入楚格州議會,開槍打死打傷10多名議員和官員后自殺,成為瑞士社會多年以來發生的最嚴重的槍殺案。2002年2月19日,洛桑的一家色情電影院里也發生一起類似的槍擊事件,兇手在打死一名、打傷兩名觀眾后自殺。
對于瑞士軍隊來說,42萬支散落民間的槍,每年只有幾百支可能與槍擊事故有關聯,并不算特別高的比例。瑞士總參謀部發言人菲利普·薩諾認為,這些事件屬于特殊情況,“民間藏槍有助于增加百姓對槍支的了解和責任感”。
另一派意見則認為,就算必須讓服役者保存槍支的話,至少不應該向其發放子彈。瑞士著名的犯罪問題專家馬丁·基里亞斯曾對瑞士軍隊發放子彈的傳統進行了一番調查。他寫道,1940年,瑞士名將桂山將軍在法軍戰敗后遣散了一部分士兵,為了應付可能的戰爭事態,他要求向這些士兵發放子彈以應急,但是到了1945年二戰結束后就取消了這一做法。不過到了1951年冷戰局勢緊張的時候,又開始發放子彈,并且一直延續至今?;飦喫怪赋?,當今發放子彈的理由早已不復存在。不過,瑞士軍方遲遲沒有對他的調查作出回復?!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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