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網友批評我主張什么都搞垂直管理。為了說明這個思考的理由,突然想起了地方債的問題。先不說地方債的用途。不知道中央想過了沒有,現在允許地方發(fā)債,動輒幾十億,地方政府將來拿什么來還。最多十年后,地賣完了,債務卻積越多,地方政府破產之際,會不會利用政權的強制手段立法來全面地加稅,全面地剝奪人民群眾,會不會激起人民群眾的反對?
由于地區(qū)間的差異和文化習俗的差異,中國的兩級分化必然會因個體的人延伸到政府一級,地方政府之間也會出現兩極分化。到時富的地方政府富可敵國,窮的揭不開鍋。手心向下給予的是“爺”,手心向上要錢的是“孫”,“爺”們必須要權,“孫”們必須讓出權利。這樣地區(qū)間的單純的自由競爭而不是全國一盤棋,勝者通知原則必然導致地區(qū)間的沖突和權力爭奪,這些問題怎么處理?
現在的選舉體制,以地方為代表團的劃分單位,就已經產生了一些問題,在選舉中搞定了人數較多的幾個代表團,就能獲得選舉的勝利。將來富地方人口多代表多,幾個富地方聯(lián)合起來,就能把持政權,那么窮地方不僅沒有錢而且沒有權,必然成為被壓迫的一方,他們能適答應嗎?
所以必須要建立統(tǒng)分結合的地方治理結構。必須要把黨的紀律檢查機構、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的非履行地方治安職能以外的機構、工會全部垂直管理,形成對地方權力的約束。我們現行的國家治理結構,其實是非常科學的,即黨和人大、政府及政協(xié)共同形成的兩套系統(tǒng)雙軌結合。黨為全國集中統(tǒng)一領導,其他三套班子相對地方色彩濃一些。但是這套系統(tǒng),完全取決于黨的紀律能否得到嚴格執(zhí)行,還沒有形成體制及組織系統(tǒng)上的制約。
只有把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垂直管理,才能保障黨紀的徹底執(zhí)行,強化黨的組織體系的集中作用。只有把司法權上收到中央,才能防止地方政府違法行為的發(fā)生;只有把工人這個中國現在及將來最大的系統(tǒng)的組織權掌握在中央手中,才能確保集中。因為中國城市化率已經接近50%,將來肯定超過這個比例,城市必然成為全國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中心,過去的農村路線在變化了的新形勢下,將不再具有普遍性。所以要注意城市的穩(wěn)定。穩(wěn)定的辦法就是掌控工會組織。
中國的歷史發(fā)展證明,中華民族只有團結起來才能實現利益的最大化,分裂必然導致自相殘殺。西晉末的五胡亂華、唐末的五代十國、南宋末的蒙古屠殺、明末的十日三屠、八年的日本侵華戰(zhàn)爭,都是巨大的民族災難。所以只有大一統(tǒng)才能保障整個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大一統(tǒng)的安全就要求必須要掌控少數民族地區(qū),這是歷史教訓。
然而中國總結歷史教訓,完全地從集中的角度考慮,建立了極其嚴密的皇權體系,不僅從組織上而且從思想上控制。所以明清兩代,中華民族完全喪失了血性和犧牲精神。這種辦法,用于東亞大陸行,面對世界范圍則必然遭受滅族的危機。三千年未有之變局,中華民族的犧牲精神才重新煥發(fā)出來,并被中國共產黨發(fā)展到了新的高度。
現在需要的是,要研究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因為現在的集中是無力的,沒有民主的集中,必然是對外投降對內鎮(zhèn)壓的軟弱,比如滿清就是這樣,因為這種集中沒有人民群眾的支持,完全依賴于國家強力機構。
而在民主的選擇上,必須要正確分析什么是真民主什么是假民主,能夠保障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的民主、能夠讓最多數人的意見得到充分發(fā)揮的民主才是真民主。
歐美國家人口少又有長達數百年侵略積累的財富,所以他們的民主,即使是少數人掌控,也能做到財富比較公平地分配。就算這樣,美國現在不也出現大量中產階級破產的現象嗎?他們的這種對內妥協(xié)和共富,是建立在對外侵略和剝削的基礎上的,是不能持久的。他們的高福利最終必然將破產,這種破產往往會表現為整個國家的破產,比如較弱的希臘和冰島。
中國人口巨大,無法實現基于私有制基礎上的西式民主,那種民主只能是導致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局面。革命的因素永遠無法消除,和西方國家和競爭中,我們永遠無法做到團結起來、一致對外。
所以國情和文化傳統(tǒng)—不患寡而患不均---要求我們必須要采取公有制基礎上的大民主,極大地減少財富分配的不公平或差距過大現象,否則國家就無法穩(wěn)定。只有在這種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國家才能真正保持統(tǒng)一和強大,成為世界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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