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勞取酬是資本家剝削的合法武器。許多人對按勞取酬原則認為是當然之事,是常識,是普世價值,是公理。極少有人懷疑它的權威性、它的公理性。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從社會實踐看,資本主義發展到今,依然是資本家拿大頭,勞動者的報酬合計也沒有資本家多,剝削長期存在。在改革開放的三十年中,我們見到太多的企業,只將利潤的10-20%分給員工,難道我們的勞動貢獻只有那么一點嗎?如果是這樣,利潤的其它部分是誰創造的呢?按照按勞取酬的原則,分配的話語權,勞動貢獻的計量權都在資本家一邊,如不聽他的,他就剝奪你的勞動權,讓你待業。所以目前勞動者在分配上沒有話語權。美國、歐洲的工人經過長期的斗爭,組織工會,團結起來,集體與資本家斗爭,也才爭取到50%的利益。我們這些新進入資本主義的民營企業員工,沒有工會組織,沒有斗爭經驗,到現在才有10-20%的利益份額,處于被殘酷剝削中。
我認為我們工人目前地位造成原因是:資本至上是剝削的法理基礎,按勞取酬是資本家剝削的合法武器。我們怎么能說按勞取酬不對呢?是對的,但怎么計量勞動報酬呢?沒有公式,馬克思搞個公式:按照勞動時間計算。資本家攻擊其為平均主義,到現在不承認,不落實。資本家給工人的工資真是按勞動貢獻計量的嗎?顯然不是,他是按照被剝削人的忍耐度,再根據個人職位高低,人為拍腦袋定的。這從富士康工人的十二跳,引起給工人普長工資30%的例子可明顯看出,它肯定不是按照按勞取酬計量工資的。按勞取酬是資本家自己編造的合法剝削工具,用了幾百年了,很少有人懷疑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即便懷疑了,也推翻不了,因政權還在資本家手上,在我國是在資改派手上。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第一次有能力奪取資本家手中的分配工具,但實際操作中還是將按勞分配寫在憲法里。實際上是沒有看清按勞取酬的剝削畫皮,依然認為社會主義的分配原則是按勞分配。實際上按勞取酬是資本主義的分配原則,是資本家剝削的合法工具,我們沒辨清,當寶貝給繼承下來了。
按需分配才是勞動者應掌握的分配武器。按需分配原則也是很少人敢想。毛主席是想過這個問題,他在建國后想恢復供給制,并在文革時期廢除了等級制,基本恢復了供給制。但當時畢竟社會物質財富不豐富,75憲法中依然保留了按勞分配原則,沒能改成按需分配原則。由于目前,中國社會的生活資料已大大豐富,人民的基本生活按照按需分配的原則已基本夠用,加之,我們目前生產生活資料的產能已到過剩的程度,我國民眾已消費不了,需要大量出口的程度,所以實行按需分配原則的物質條件已經具備。
在我國實行按需分配的原則,勞動者奪回分配話語權,可以倒逼人人平等、社會公平、政治民主、經濟民主的人民訴求的實現。社會也自然沒有了腐敗,因為官員已沒有必要再腐敗。除了多妻制沒有外,物質生活不再發愁,需要什么收入,只要要求合理,本單位、本地區人民沒意見,就沒問題。只需盡其所能為人民服務就行。
另外,我國如率先實行按需分配原則,相信美國、歐洲人均財富比我們多的國家,沒有理由不實行吧?我們就一舉奪回了世界道德的制高點,將美國的政治霸權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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