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拒繳公積金;工人兄弟就給它曬起來看嘛!
據報道,煙臺市最大企業———富士康(煙臺)工業園及所屬企業,頭頂“世界500強所屬企業”、“落實社會責任先進企業”的桂冠,多年來卻拒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違法用工涉及8萬余名,每年避交公積金資金近2億元。
眾所周知,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一樣,是一種強制性的社會福利。既然是強制性的社會福利,企業就必須得交,外企也不能例外。富士康老板不能只考慮往死了賺錢,不考慮工人“住有所居”問題。我國要建設的是和諧社會。有句老話叫作“安居樂業”。沒有 “安居樂業”的局面,和諧在哪里?其實,即使富士康每年為工人交了平均2500元的住房公積金,也根本解決不了工人住房的根本問題,――可事情不是那么個理兒啊!
首先,這是富士康踐踏大陸的法律。其次,這是不把工人當人看。既然國家法律規定了住房公積金制度,那么屬于企業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就是工人的合法收入。據說,一位富士康的員工再三向記者要求:“我們向你們反映情況,一定要給我們匿名,被公司知道肯定會受到打擊報復!”
我就不明白,――它富士康是個仙兒啊?――――它踐踏國家法律有理啊?!――它剝削工人有功啊?!工人可以聯合起來據理力爭嘛!這年頭工人出賣的是勞動力,它不給夠了工錢咱工人就給它曬起來看。此處不養爺自有養爺處嘛!如今在中國,它富士康并不是“蝎子BABA獨一份”,――工人到哪里不是靠出賣勞動力吃飯啊?!
不過,老朽有個問題搞不明白。富士康的工人擔心被“炒魷魚”而不敢聲張,這是如今的工人們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識大體,顧大局,建設和諧社會嘛!可當地的政府是要“以人為本”的呀!總不能只把“以人為本”掛在口頭上,一到實際就“以資為本”嘛!據報道,地方政府是“怕影響投資環境”,才默許企業不繳住房公積金。不僅如此,今年1月21日,富士康(煙臺)工業園還榮獲“十佳企業”和落實社會責任先進企業稱號,被獎勵雪佛蘭景程轎車一輛和獎金20萬元,――這就更沒有道理了。面對富士康踐踏法律,政府及有關法律部門不僅不作為,反倒姑息養奸,這不是同富士康穿一條褲子嗎?!
老朽真替這樣的地方政府擔心,難道就不怕將來被廣大人民群眾“炒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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