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召開, 新華網4月27日發布了一則電訊《光榮屬于時代領跑者》。文中有一段話引起了我的注意。原文如下:
“從新中國艱苦創業時期的王進喜、王崇倫、孟泰、趙夢桃,到改革開放新時期的袁隆平、包起帆、許振超、李斌;從埋頭苦干、吃苦耐勞的一線工農群眾,到掌握先進技術、不斷自主創新的新型產業工人和技術人員;從功勛卓著的國企職工、專家學者到表現優異的農民工、私營企業主……無論是在自己平凡的崗位上,還是在大事、難事、急事的考驗面前,他們都不愧為民族的精英、國家的棟梁、社會的中堅、人民的楷模。”
勞動模范,顧名思義就是工人階級、勞動者群體中的先進模范人物。作者偷偷地把私營企業主塞進勞動模范、勞動者隊伍的行列。這就提出了一個重大的原則問題:私營企業主屬于勞動者群體嗎?
按照馬列主義的常識,私營企業主依靠私人占有的生產資料雇傭工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以賺取利潤(也就是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為主要生活來源,是以資為生的。無論如何,也不能把私營企業主說成是工人階級,說成是勞動者。
作者也許認為,私人企業主參加了企業的經營活動,而經營活動也應該算勞動。就算是這樣吧,那也應該判斷一下他的財產收入主要來源于勞動,還是來源于資本。根據《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私營企業指企業資產屬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盈利性的經濟組織。顯然私營企業主的主要財產收入來源于雇工剝削而非個人勞動。可見,借口私營企業主可能參加了一部分勞動而把私營企業主歸屬于勞動者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作者也許認為,現在提倡發展非公有經濟,應該給私營企業家應有的地位和尊敬。就算是這樣吧,那也應該適應私營企業主的群體特點,召開先進民營企業家表彰大會,大張旗鼓地宣傳他們造福社會、造福人民群眾的貢獻,專門對它們進行表彰才是。為什么一定要擠進工人階級、勞動者隊伍中去呢?
把私營企業主歸屬于勞動者群體,與胡錦濤總書記的講話精神嚴重沖突。例如:
胡錦濤總書記說:“要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廠務公開制度,組織職工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使廣大勞動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保障。”這與私人企業主有關系嗎?
胡錦濤總書記說:“要切實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創造更多就業崗位,促進充分就業,改善就業環境,提高就業質量,不斷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 這與私人企業主有關系嗎?
胡錦濤總書記說:“要切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就業幫扶、生活救助、醫療互助、法律援助等幫扶制度,著重解決困難勞動群眾生產生活問題,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提高廣大勞動群眾生活水平和質量,使他們不斷享受到改革發展成果。” 這與私人企業主有關系嗎?
胡錦濤總書記說:“要切實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建立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完善勞動保護機制,讓廣大勞動群眾實現體面勞動。” 這與私人企業主有關系嗎?
所以,把私營企業主歸屬于勞動者群體的說法不符合胡錦濤總書記講話精神的。
更嚴重的是:
把私營企業主歸屬于勞動者群體,混淆了勞動和剝削的界限。
把私營企業主歸屬于勞動者群體,混淆了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界限。
把私營企業主歸屬于勞動者群體,混淆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界限。
把私營企業主歸屬于勞動者群體,后果嚴重、影響惡劣,是一個嚴重的政治錯誤。
強烈呼吁,新華網立即糾正錯誤,挽回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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