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官民對立
今天早上乘車上班,聽到兩件事。先是地方廣播里說,某鎮一個旅游區新建了一個五星級度假村,已投資數千萬元,不日將完工。顯然這是在做廣告。這種廣告面對的是哪些人群呢?或者是富人,或者是政府官員。這兩種人占有并享受著社會大多數資源。然后汽車經過一個路口時,只見路邊站了一群人。車上兩位婦女有了這樣一段議論:說這群人是近郊村子的村干部和各小隊——一個行政村分為幾個小隊,有的地方叫組——的隊長、婦女隊長,他們要出去旅游。兩位婦女都和這群人是一個村子的,但其中一個婦女對這件事卻一無所知。
年少無知時,看 王亞南 先生的《中國官僚政治研究》,其中提到官僚政治的基本矛盾是“官民對立”。當時頗不理解,心想,只有老百姓日子過好了,國家才能安定,官僚才能保住自己的地位,所以官民的利益不應該是一致的嗎?后來學習了馬列著作尤其是毛主席的著作,具有了階級觀點之后,才明白:原來官僚就是老百姓身上的寄生蟲,他們是靠吸食老百姓的膏血來生存的。其關系的對立正在于此。再聯系歷史事實和今天的所見所聞,可知 王亞南 先生的這個觀點是有著充足的俯拾皆是的論據的。
昨天上午,上班簽到的時候,交了支援玉樹地震的捐款。當時心里很不愉快。近幾年來,捐款這種事情是越來越法西斯化了。早些年,捐款基本上是自覺自愿的,數目不限,捐不捐也都在自己。老百姓還是有點選擇權的。而現在,選擇權是沒有了,完全成了強制性的。也就是說在捐款這件事上老百姓的自主權利被剝奪了。這種捐款的權利到哪里去了呢?由老百姓手里轉移到了官員手里。一方面,老百姓的權力在不斷縮小,相應的,官員的權力就在不斷擴大。看看我們所處的環境,從小的方面說,普通百姓在自己的單位里都有哪些權力呢?從大的方面說,普通百姓對政府的政策及行為有哪些權力呢?比如,老百姓對城市水價、電價的制定有沒有參與權呢?——一切社會權力都被少數人掌握了,老百姓對自己的社會生活是沒有一點自主權了。
二、捐款的作用
社會的一切物質財富,歸根結底都是工人和農民創造的。但在財富的分配過程中,工人和農民這個占人口最多的階層得到的最少。所有人都說,這些年,國家真富了。也就是說,國家的財政收入非常多。這么多的國家財富,其分配權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在這個分配過程中工人和農民沒有發言權。經過層層剝奪,老百姓手中的收入本來自己可以安心支配,但今天,捐款這項活動將老百姓對自己財富的支配權也剝奪了。
國家財富被少數人掌握之后,——事實上,這些財富已經不屬于全體國民,而是某個階級或階層的財富——他們就完全可以把這些財富用來為個人服務,暗地里是貪污腐敗,公開的是“公款消費”——公款這個稱呼也已不再合適,事實上它是某個階級或階層的私款,單位的“小金庫”是典型之一。
災害發生了,政府提倡社會捐款,也就是讓老百姓把自己被層層剝奪后分配來的那點微薄收入再拿出來點讓官員們使用,這樣可以減少國家為災害支付的財政支出,節省下來的財富掌握在官員手里,他們就有了更多的金錢來香車悍馬、饕餮貓尿、梅毒花柳了。如果沒有百姓捐款,把國家的財富花完了,他們還怎么美呢?或者花不完,但剩余不多,他們也沒法太美。還是應該讓老百姓多捐點,多為他們省點,讓他們有更多的錢來滿足個人的欲望。
這就是捐款的價值。
三、災區百姓的生活
在電視新聞上,我們看到災民的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吃飯是免費的。災民也很感謝國家。在沒有受災之前,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感受到過國家的溫暖。國家如果能永遠這樣關心百姓,那該多好啊!如果沒有國家援助,這些百姓或許就會走上斜路。這樣的話,恐怕會很讓官員們頭疼。總之,在這場救災中,官員們對災民不錯,沒有官員們組織的這些救災活動,他們一定是會走投無路的。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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