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文強真的判了死刑!
據重慶華龍網最新報道,2010年4月14日下午3時,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文強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16:45分,審判長當庭宣判: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文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個黑社會的保護傘,一個大貪官,一個徹頭徹尾的流氓,終于被重慶一審判了死刑。這是一次弘揚法律的打黑,這是一個順應民意的宣判,實在是大快人心!
文強到底犯下哪些罪行呢?
法庭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強利用其先后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調整,工作調動、安置,經營開發等謀取利益,先后多次單獨或通過其妻周曉亞收受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在內的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1萬余元,其中,文強、周曉亞共同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49萬余元
2003年至2008年,文強明知岳寧、馬當、王天倫、王小軍、謝才萍等人組織、領導的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仍予以包庇、縱容。2007年9月,文強、黃代強明知王天倫犯罪組織因“涉黑”已被立案偵查的情況下,接受王天倫的請托,阻撓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對王天倫組織成員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的查辦,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打擊,造成嚴重后果
2007年8月28日 晚,文強約某女到重慶市渝北區一餐館和一會所吃飯、唱歌,授意他人勸該女大量飲酒后,將其帶至一賓館,不顧該女反抗,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系。
此外,文強對1044萬余元財物不能說明來源。
文強所犯下的這些罪行罄竹難書,就是死上一百回、一千回,也是咎由自取!
文強將要死了,但文強的陰魂是不是還會繼續游蕩呢?
文強曾經揚言:“你們不判我死刑就罷了,要是判了我死刑,沒那么便宜,我什么都要說出來,大家就等著一起死吧!”我不知道,文強在死到臨頭的時候,會不會供出他所講的這個“大家”呢?
如果文強的背后真的沒有保護傘,他會在長達13年的時間內,這么逍遙,這么囂張,這么瘋狂,而沒有受到任何的懲戒和查處嗎?我至死也不相信!
那么,文強背后的保護傘是不是就是文強嘴里那個所謂的“大家”呢?如果這個“大家”不隨著文強一起受到法律的審判,文強的陰魂就一定還會在陰溝中翻船的!
打黑,既要無情地打擊象文強這樣的黑社會保護傘,還應該毫不留情地把文強后面的那把保護傘深挖出來。這對重慶而言,對薄熙來而言,是一個更大的考驗。打黑拔傘不能打到文強為止!
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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