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經常在電視與報紙上看到一些有關拆遷釘子戶的報道,因為事不關己,所以沒有作太多的關注。最近我所居住的小區也遇到了拆遷問題,此事雖說才剛剛開始,但親身經歷的事實讓我終于明白了為什么會有那么多的“釘子戶”。那完全是某些權貴逼良為“釘”的結果。
二○○九年七月初
我們居住的小區有人在城市規劃網上看到了武漢市東沙聯通工程的消息,說我們這個小區屬于拆遷范圍,因此小區業主委員會要各戶在調查表上發表意見,以便向上反映民意,我因未見到正式的說法,覺得小道消息不足為憑,也許拆遷與我無關呢……
二○○九年七月七日 星期二
今天武漢各地方報紙均刊登了東沙聯通工程開工的消息,省委書記親自參加開工典禮,在外地出差的省長也發來了賀電。對該工程大大地吹鼓吹了一通,武漢市大手筆投入115億元重金,搞的所謂“東沙聯通工程”,即是將如今水臭不可聞的東湖與沙湖聯通起來,進而與長江聯通,據說可以改善東湖的水質,讓東湖重現碧水藍天的美麗景色,但工程的詳情媒體均語焉不詳。當然周邊的居民并不健忘,幾年前武漢市花納稅人的錢,在水果湖(東湖的湖汊)搞清淤工程的時候也是說的這樣一些套話。殘酷的事實卻狠狠地抽了決策者一個耳光—如今的東湖變得更加黑臭,有時還漂著一層白色的死魚,其間還夾雜著大量的某某巾和某某套,對此治污成果實在不好形容。總之,不花大力氣去治理東湖的污染,而是簡單地讓江湖聯通,其做法根本不是治污,而是擴散污染,把東湖的污染轉嫁到長江下游,這那里是什么造福子孫,簡直是在破壞自然環境以及和諧的社會環境!
當天下午武重社區即召開了居民大會,宣布該處已被納入拆遷范圍,初步估計被拆遷戶約有8930戶。并稱不搞就地還建,要求大家在八月二十日前搬離。此時離最后期限僅一個月多點,搬家可不是小孩子過家家,再說如今工人階級屬于社會最底層,不偷不搶上哪變錢買房子?難道要大家敗壞社會主義的光輝形象睡馬路不成?如此動員立即引起群眾強烈地不滿。雖然會上沒有講拆遷補償方案,但小道消息滿天飛,據說是五千多元一平米(后來已被證實),但如今周邊的房價低的為8200元一平米,高的為13000元一平米。如此低的補償金,說得好聽點是權貴們不了解下情,說直白一點,這與搶錢又有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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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4 14:48:43
二○○九年七月八日 星期三
今天上午放鷹臺社區在我們“高知樓”小區召開了拆遷動員會,精神與武重社區相同,但話說得要客氣一些,只是說不考慮還建問題,拆遷方案還沒定,現在先征求大家的意見(沒有要在八月二十日以前搬走之類刺激人們神經的話)。并宣布拆遷辦的人即將入戶“征求”大家的意見。
參加會議的居民均明確表示反對拆遷。因為,此工程完全是當權者的“面子工程”,而且是打著治理東湖污染的幌子,大事撈錢的商業房地產開發項目。在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的項目定位和拆遷問題上,丟掉了執政為民的宗旨,變成執政為官、執政為上、執政為商、執政為錢;嚴重違背科學發展觀,影響社會穩定和諧,敗壞黨與政府崇高形象。不與居民群眾協商的強制拆遷,是違反物權法的違法行為。
我上網搜索了一下,關于工程的規劃只能查到幾年前的方案,該方案為“明暗渠結合”,不需要拆遷多少戶,而現在變成了挖人工運河。即使如此——我對照著地圖看了一下——,如果政府以民生為重的話,最多也只需拆遷一千戶左右,現在拆遷這么多戶,完全是借機擴大拆遷范圍,為了房地產老板的利益而魚肉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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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坐看板磚飛 回復日期:2009-09-04 15:01:43
3分-----天涯回復指導性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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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5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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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1 16:13 | 發短消息 只看該作者 頂(0)
當然老百姓是胳膊擰不過大腿,政府一定要強拆的話,我們的要求也不高,希望能夠“就地還建”,所建房屋的結構、面積、環境等均要與我們現在的相當。這個要求應當是合情合理的,因為如今中國號稱“法制國家”,我們的住房受國家物權法的保護。不是你想“少花錢多辦事,不花錢也辦事”就能隨便強拆的。再說小區內老年人居多(最高齡者已有99歲),本來生活非常安定,大家壓根就沒有想過要搬家——因為受不了搬家的折騰。現在政府看上了我們受法律保護的房產,雖說市場原則應當是買賣雙方自愿,現在盡管我們根本不愿賣,政府卻執意要強買。我們最后的底線是希望能夠“先安置后拆遷”。我想“人民政府”總不至于連“為人民服務”的某種布都不要了吧。
會上大家一致認為,如今拆遷辦名聲太臭,有打人的劣跡,我們小區老人較多,受不了他們的驚嚇,因此謝絕對入戶“征求意見”,要談可與小區選出的代表談。并當場選出了幾名代表。
說明一下:武昌水果湖“高知樓大院”是一九八○年前,原省市政府為解決知識分子住房困難而建造的,已故著名作家徐遲、碧野等均在此院內居住。此大院頻臨東湖,地理位置優越,出門就是公交車站,不用換車即可到達武漢市的一些主要地區,二分鐘可以走到東湖邊和超市,五分鐘左右可以走到水果湖二小、水果湖一中、水果湖高中,十分鐘之內可以走到中南醫院和菜市場。院內大樹參天,林陰蔽日,環境優雅。這里的房價和拆遷補償費你能說不應當是武漢市最高的?現在此處被人覬覦,一切盡在不言中。
雖說大家不歡迎,但當天下午拆遷辦人員還是敲門要求入戶“征求意見”,結果在預料之中——遭到了大部分住戶的拒絕。從此之后,所有住戶都養成了開門之前先通過貓眼看一眼的習慣——防“拆遷辦”如防賊。
作者:亭湖女俠 回復日期:2009-09-05 11:14:00
等待更新。
作者:iceambre 回復日期:2009-09-05 11:25:08
強拆民房的王八蛋
此消息發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作者:aaaa92233 回復日期:2009-09-05 11:56:41
哈!我們這也一樣,遼寧盤錦政府搞動遷,市里一句話,家就沒了,給的錢不夠買新房子的,回遷公攤面積25平方米左右,80%以上業主都不同意,人家政府有辦法,高音喇叭從早播到晚,親戚在機關的回家做動員工作,如果不簽字就不用上班了,個體的不簽字,你就別做生意了,馬上關門.弄的怨聲載道,關鍵的是你沒處說理去,以前對政府很支持,現在本人不那么認為了.
作者:killgov 回復日期:2009-09-05 22:04:12
武漢市政府的做法簡直就是強盜!把群眾當“愚民”,以為他們的伎倆群眾看不出來!!完全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通過強搶的方式讓先富起來的更富,中下層人民更窮,不得人心啊!人民都在反對這項工程,你們的執政合法性在哪里???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6 09:04:13
當天下午,武漢大學醫學部宿舍區也召開了拆遷動員會,內容與武重社區相同:不予還建,必須在8月20號以前搬走,并放言要在十天之內解決拆遷的簽字問題。由于醫學部宿舍區被規劃為所謂“高尚住宅區”,而作為此處原住民的高校教職工被當權者認為不夠“高尚”,因此必須外遷。反過來的意思是:如今只有自稱為“公仆”的“公務員”,以及那些有錢的“資本家”才能稱為“高尚”,余者皆為“賤民”。此舉激起了極大的民憤。會后武大醫學部宿舍區居民立即采取了“不高尚”的行動,他們打出“我們堅決不拆,誓死捍衛家園”的紅色橫幅,將門前的東湖路堵死。許多教師與家屬都在橫幅上莊嚴地簽上了自己高尚的名字。圍觀群眾對他們維權的行動紛紛叫好。
當晚8點武大醫學部的領導拿著話筒到馬路上來說:武昌區區長、武大領導、醫學部兩位書記等開會研究,達成以下意見:1,拆遷時間待定;2.,會充分考慮大家的意見(不拆或就地還建的意見);3,希望大家現在就回家休息,不要堵馬路了。
作者:65761R4ZD1WZK8Z7 回復日期:2009-09-06 10: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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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5EX1BL3HFQ8Z866 回復日期:2009-09-06 10: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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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6 12:59:07
二○○九年七月九日 星期四
早上7點30分武重退休職工在中北路與白鷺街交匯處將中北路堵上。他們也拉出紅色的橫幅,致使武漢的內環線交通為之斷絕,因為害怕受到打擊報復,參加此次行動的均為退休職工,當時氣溫很高,但他們為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無所畏懼。其精神令人敬佩,但因為影響了道路交通,也造成了許多急著上班之人的不滿。
政府在對待工人階級與知識分子的態度上截然不同,今天區長由于抓大事去了,無法親自露面,只好在上午十點半左右委托大批防爆警察代勞,兩個架一個地將武重老弱病殘的退休職工驅散,“人民警察”還賭狠地說:“蔡家咀的昨天就是你們的明天!”
本人愚笨,搞不清楚“蔡家咀的昨天”是怎么回事,后來碰到曾在蔡家咀居住的同事,問他們那里拆遷時的情形。同事說,他們那里拆遷時用上了斷水斷電外加打人的絕招,一共打了三次人。在被斷水斷電后,他們認為“人民政府”是人民的主心骨,于是打市長電話投訴。雖說他們干擾了市長抓大事,但市長心系群眾,“立即”于三天之后排安供電局施工人員前來恢復供電。誰知拆遷辦比市長還牛——供電局的施工人員也被拆遷辦的人員打了。真想不通是誰賦予了他們打人而不受制裁的權力。看來臭名遠揚的城管只能算是“雜牌軍”,拆遷辦才是“正規軍”!
作者:znkl4321 回復日期:2009-09-06 15:00:35
堅決支持lz,我也是住在附近的。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6 16:48:03
二○○九年七月九日之后的日子:
不知是六十年大慶臨近的原因,還是拆遷辦屢碰釘子的原因,他們的活動收斂了許多,但武重社區三天兩頭有人貼出抗議拆遷的小字報。拆遷指揮部掛在紅嶺小學的牌子也被摘掉,不知他們轉移到何處去了。其實他們并未停止活動,可笑的是武重社區周邊的打印店均受到“拆遷指揮部”的威脅,不許打印和復印群眾所寫有關拆遷內容的“小字報”,誰打印誰負責。這種愚蠢而又歇斯底里的辦法虧他們想得出來。
作者:獨獨熊 回復日期:2009-09-06 16:56:46
在武漢 因為拆遷 被打死的人不是一個兩個了
作者:lll9p 回復日期:2009-09-06 17:56:39
作者:獨獨熊 回復日期:2009-09-06 16:56:46
在武漢 因為拆遷 被打死的人不是一個兩個了
一兩個,哼哼..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7 09:07:30
二○○九年八月四日
《瞭望》新聞周刊第31期,發表了慎海雄所寫的《中共中央常委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座談會講話》一文,有人立即將其張貼出來,此文是一篇真正替老百姓講話的文章,狠狠地抽打在那些把黨和人民群眾對立起來的官僚的臉上。現將此文抄錄於下:
中共中央常委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座談會講話
領導干部為什么必須統一對上級負責和對群眾負責
2009年08月04日《瞭望》新聞周刊第31期 作者:慎海雄
每一位領導干部都要好好照一照、問一間;我們的決策對群眾負責了嗎?人民群眾在我心頭到底有多重。
在最近一次座談會上,習近平同志向廣大共產黨員提出了五點要求。其中第二點明確提出:自覺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把對上級負責和對群眾負責統一起來,愛民、為民、利民想問題,依法,公正、公平辦事情,在連系群眾,服務人民、造福百姓中實現自己的人生追求。
這一論述中,把如何自覺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方式路徑和目標等,以高度濃縮而清晰直白的語言提煉了出來。集中到一點,就是要“把對上級負責和對群眾負責統一起來”。我們黨區別于其他政黨的一個顯著標志,就是和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始終保持最緊密的聯系。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中,正是因為堅持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報本宗旨,恪守了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才保障了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保證了黨的事業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
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要求各級領導干部進一步提高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自覺性,進—步提高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堅持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的自覺性,自覺實踐科學發展觀,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得到鞏固和加強。
但不可忽視的是,當前在我們的黨員干部中的確存在一些把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相分割甚至相對立的錯誤觀念和作風。有的領導干部在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的問題上,如征地拆遷等,不是從維護群眾根本利益的角度出發研究和制定政策,而是一味地要老百姓“犧牲小家顧大家”,甚至明目張膽地與民爭利,屁股坐在老板的位置上,群眾的正當要求被當作耳邊風,能壓就壓,能拖就拖。群眾一旦有維權行動就斥之為刁民,動則上綱上線,危言聳聽,直至把百姓推向政府的對立面,最終使人民內部矛盾逐漸演變成錯綜復雜,不堪收拾的大難題。近年來各地積累的許多案件中,此類性質的比例不在少數,應當引起我們的反思。
不久前,鄭州市城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一句“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的狂言引起各界關注。這類“狂”后吐真言,暴露了相當一些干部的頭腦中把對黨負責,對上級負責和對人民群眾負責相對立的錯誤思想和官僚作風,在這些干部眼里,只要上級滿意,讓上級領導高興,就是最大的成功、最好的政績,至于老百姓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根本無須多慮;甚至只要上級滿意,得罪和損害了老百姓也無妨。在這些領導干部身上,執政為民已經蛻變成為“執政為官”、“執政為上”、“執政為商”,嚴重背離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這是一種危險的苗頭。
領導干部要把對上級負責和對群眾負責統一起來,就需要站在愛民為民、利民的立場想問題作決策。依法,公眾公平辦事情,大量事實表明,什么時候黨員領導干部對黨的群眾路線執行得好,黨群、干群關系就密切,黨和政府的各項工作就能順利開展;什么時候黨員領導干部對黨的群眾路線執行得不好,黨群、干群關系就受到損害,黨和政府的各項工作就要遭受挫折,甚至要“栽跟斗”。某地前幾年強行搞拆遷,雖然幢幢新樓拔地而起,被強遷的老居民卻從未間斷過上訪,并且越鬧越大,當地干部為此疲于奔命,搞得疲憊不堪。直到最近政府咬牙出臺了一攬子解決方案,持續六七年的上訪才算是“案結事了”。當地的新任領導感嘆說:這幾年別人在大發展,我們卻幾乎把全部精力放在維穩上了!希望這樣的教訓越來越少。
今年清明節前夕,習近平同志到焦裕祿墓園憑吊時指出:焦裕祿同志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塑造了一個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縣委書記的光輝形象,鑄就了親民愛民,艱苦奮斗、科學求實、迎難而上、無私奉獻的焦裕祿精神。”他強調: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焦裕祿精神都是鼓舞我們艱苦奮斗,執政為民的強大思想動力,都是激勵我們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的寶貴精神財富,永遠不會過時。焦裕祿精神充分體現了自覺實踐黨的宗旨,在連續群眾,服務人民,造福百姓中實現人生追求的崇高品德和優秀作風。在焦裕祿這面鏡子面前,我們每一位領導干部都要好好照一照,問一問:我們的決策對群眾負責了嗎?人民群眾在我心頭到底有多重?
不可否認,我們今天所處時代環境,所積累的社會物質財富,尤其是百姓的財產觀念和維權意識,與焦裕祿所處的那個時代不可同日而語。但是焦裕祿“心里裝著蘭考人民,唯獨沒有他自己”的公而忘私、心系百姓的胸襟,永遠沒有過時,永遠值得所有黨員領導干部學習遵行。無論時代環境如何變化,社會財富如何豐富,從群眾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永遠不能丟,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永遠不能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作者:世界溫州人 回復日期:2009-09-07 09:30:11
只有頂帖,我什么都幫不上。人民權利殘缺
作者:scorpioanonymous 回復日期:2009-09-07 10:13:25
唉,越看越灰心了
作者:lfs2536 回復日期:2009-09-07 10:36:01
di
作者:toynasa 回復日期:2009-09-07 11:03:36
胡說,我們的人權比國外好五倍。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7 17:35:55
二○○九年八月十六日 星期日
今天小區為了應對政府的強拆,有人寫了一份《愛國保家房主聲明》,并發給了每戶一份,此文有理、有節,現全文抄錄於下:
愛國保家房主聲明
武漢“大東湖水網生態工程”中東沙聯通工程的“楚河漢街”是乘國家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內需的經濟刺激計劃之機,把多湖聯通,引江濟湖和湖泊生態修復的水利公益項目肆意放大,變成在武漢水果湖地區惡意圈占土地,擴大拆遷范圍,為少數權貴營造所謂“楚河漢街”、“高尚居住區”,經營與湖泊生態修復無關的旅游、房地產商業開發項目。在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的項目定位和拆遷問題上,丟掉了執政為民的宗旨,變成為執政為官、執政為上、執政為商、執政為錢;嚴重違背科學發展觀,影響社會穩定和諧,敗壞黨與政府崇高形象。我們是水果湖地區的原始居民,我們是高知樓大院內依法擁有“兩證”的房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鄉建設規劃等法規,我們有權參與工程拆遷方案的協商和制定。 我們聲明: 一、堅決反對拆遷高知樓大院,依合法途徑維權,保衛家園。 二、強權之下無奈選擇原地還建,即在水果湖地區內建好同等質量、同等環境條件、同等室內使用面積及同等裝修水平的新房后直接搬家,不接受任何“過渡”階段。 國是千萬家,有家才有國,有國才有家,我愛我的國,我保我的家! 高知樓大院(包括省地方志宿舍)全體業主
作者:wwddww1 回復日期:2009-09-07 18:35:19
堅決支持lz,我也是住在附近的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8 09:10:41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星期二
沒想到的是,拆遷辦不顧中央要求在國慶前保持社會安定的指示,像鬼子進村一樣又頻繁出來活動了,他們在武重社區入戶鼓吹其拆遷補償方案。方案仍然堅持不予就地還建,安置地為“錦繡江南”樓盤和中北路延長線四號地(紅廟)。遷往“錦繡江南”的按原居住面積補償,不予擴大居住面積,遷往紅廟的可以擴大居住面積,但其位置靠近青山,目前道路還在鬼話(規劃)之中。該處既無商業網點,更無醫院、學校等必需設施。那里現在還無任何商品樓盤。有的只是一幢幢農民為獲得拆遷補償而“種”的房屋,由于拆遷安置費的問題,原住戶還在與拆遷辦談條件。該處的“商品房目前連設計方案都沒有,要想到那里“安居樂業”豈非猴年馬月的天方夜譚?此方案遭到群眾強烈反對是不言而喻的——他們也太不把老百姓當人了!
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兩處樓盤均為武漢地產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開發項目,而東沙聯通工程的房地產項目也是由該集團開發,他們把補償金定得那么低,就是害怕拆遷戶去買其它開發商的樓盤,這樣所有的利潤都由他們獨吞,但對拆遷戶來說,這無異于被他們搶劫之后還要被他們剝去一層皮。
作者:野人客棧 回復日期:2009-09-08 10:04:33
支持樓主的正義的行動,我們都可能是下一個釘子戶
作者:豆豆是條流氓狗 回復日期:2009-09-08 10:16:20
也不知道我家住的那地兒什么時候就被拆遷了,到時會發生什么事兒還不知道呢,只能在這兒支持樓主一把了~
作者:電光景 回復日期:2009-09-08 10:25:36
支持樓主
作者:killgov 回復日期:2009-09-08 13:12:38
我們黨的執政地位不是與生俱來的,使人民的信任與幫助成就的!我們黨的執政資格也不是一勞永逸的!現在不是封建社會,人民群眾不是過去的“愚民”,只有真正的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承諾,才能夠“萬歲”。
期望我們的黨順應民意,科學決策,提高水平,永葆青春!有中國這么善良的百信,共產黨應該倍加珍惜,努力反思!亡羊補牢,猶未晚也!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8 13:57:50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星期三
今天拆遷辦的“拆遷刺激方案”再次刺激武重退休職工去堵了馬路。他們感覺自己的權益被野蠻地踐踏,而又無處申冤,他們不得不出此下策而采取了極端的行動。結果再次印證被稱為“領導階級”的工人們,他們在“公仆”面前處于被奴役的地位,“國家的主人”其實毫無尊嚴可言。結果早在預料之中,他們被比自己多一倍的警察驅散,并抓走了三個人。
作者:whb1828 回復日期:2009-09-08 14:18:08
人民永遠都是受害者 啊
作者:桃源仙鄉 回復日期:2009-09-08 14: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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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鍋燒2009 回復日期:2009-09-08 14:42:12
鼎
作
廣西北大青鳥南寧狀元廊培訓中心聯合軟件企業推出IT人才訓練營,開設軟件開發全能班、高中生特訓班、測試委培班,招高中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簽訂協議,訓練結束將安置到廣州、深圳、上海軟件企業從事軟件開發、軟件測試工作。網站:www.gxaccp.com 電話:0771-385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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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1 16:13 | 發短消息 只看該作者 頂(0)
當然老百姓是胳膊擰不過大腿,政府一定要強拆的話,我們的要求也不高,希望能夠“就地還建”,所建房屋的結構、面積、環境等均要與我們現在的相當。這個要求應當是合情合理的,因為如今中國號稱“法制國家”,我們的住房受國家物權法的保護。不是你想“少花錢多辦事,不花錢也辦事”就能隨便強拆的。再說小區內老年人居多(最高齡者已有99歲),本來生活非常安定,大家壓根就沒有想過要搬家——因為受不了搬家的折騰。現在政府看上了我們受法律保護的房產,雖說市場原則應當是買賣雙方自愿,現在盡管我們根本不愿賣,政府卻執意要強買。我們最后的底線是希望能夠“先安置后拆遷”。我想“人民政府”總不至于連“為人民服務”的某種布都不要了吧。
會上大家一致認為,如今拆遷辦名聲太臭,有打人的劣跡,我們小區老人較多,受不了他們的驚嚇,因此謝絕對入戶“征求意見”,要談可與小區選出的代表談。并當場選出了幾名代表。
說明一下:武昌水果湖“高知樓大院”是一九八○年前,原省市政府為解決知識分子住房困難而建造的,已故著名作家徐遲、碧野等均在此院內居住。此大院頻臨東湖,地理位置優越,出門就是公交車站,不用換車即可到達武漢市的一些主要地區,二分鐘可以走到東湖邊和超市,五分鐘左右可以走到水果湖二小、水果湖一中、水果湖高中,十分鐘之內可以走到中南醫院和菜市場。院內大樹參天,林陰蔽日,環境優雅。這里的房價和拆遷補償費你能說不應當是武漢市最高的?現在此處被人覬覦,一切盡在不言中。
雖說大家不歡迎,但當天下午拆遷辦人員還是敲門要求入戶“征求意見”,結果在預料之中——遭到了大部分住戶的拒絕。從此之后,所有住戶都養成了開門之前先通過貓眼看一眼的習慣——防“拆遷辦”如防賊。
作者:亭湖女俠 回復日期:2009-09-05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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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ceambre 回復日期:2009-09-05 11:25:08
強拆民房的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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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aaa92233 回復日期:2009-09-05 11:56:41
哈!我們這也一樣,遼寧盤錦政府搞動遷,市里一句話,家就沒了,給的錢不夠買新房子的,回遷公攤面積25平方米左右,80%以上業主都不同意,人家政府有辦法,高音喇叭從早播到晚,親戚在機關的回家做動員工作,如果不簽字就不用上班了,個體的不簽字,你就別做生意了,馬上關門.弄的怨聲載道,關鍵的是你沒處說理去,以前對政府很支持,現在本人不那么認為了.
作者:killgov 回復日期:2009-09-05 22:04:12
武漢市政府的做法簡直就是強盜!把群眾當“愚民”,以為他們的伎倆群眾看不出來!!完全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通過強搶的方式讓先富起來的更富,中下層人民更窮,不得人心啊!人民都在反對這項工程,你們的執政合法性在哪里???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6 09:04:13
當天下午,武漢大學醫學部宿舍區也召開了拆遷動員會,內容與武重社區相同:不予還建,必須在8月20號以前搬走,并放言要在十天之內解決拆遷的簽字問題。由于醫學部宿舍區被規劃為所謂“高尚住宅區”,而作為此處原住民的高校教職工被當權者認為不夠“高尚”,因此必須外遷。反過來的意思是:如今只有自稱為“公仆”的“公務員”,以及那些有錢的“資本家”才能稱為“高尚”,余者皆為“賤民”。此舉激起了極大的民憤。會后武大醫學部宿舍區居民立即采取了“不高尚”的行動,他們打出“我們堅決不拆,誓死捍衛家園”的紅色橫幅,將門前的東湖路堵死。許多教師與家屬都在橫幅上莊嚴地簽上了自己高尚的名字。圍觀群眾對他們維權的行動紛紛叫好。
當晚8點武大醫學部的領導拿著話筒到馬路上來說:武昌區區長、武大領導、醫學部兩位書記等開會研究,達成以下意見:1,拆遷時間待定;2.,會充分考慮大家的意見(不拆或就地還建的意見);3,希望大家現在就回家休息,不要堵馬路了。
作者:65761R4ZD1WZK8Z7 回復日期:2009-09-06 10: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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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5EX1BL3HFQ8Z866 回復日期:2009-09-06 10: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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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6 12:59:07
二○○九年七月九日 星期四
早上7點30分武重退休職工在中北路與白鷺街交匯處將中北路堵上。他們也拉出紅色的橫幅,致使武漢的內環線交通為之斷絕,因為害怕受到打擊報復,參加此次行動的均為退休職工,當時氣溫很高,但他們為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無所畏懼。其精神令人敬佩,但因為影響了道路交通,也造成了許多急著上班之人的不滿。
政府在對待工人階級與知識分子的態度上截然不同,今天區長由于抓大事去了,無法親自露面,只好在上午十點半左右委托大批防爆警察代勞,兩個架一個地將武重老弱病殘的退休職工驅散,“人民警察”還賭狠地說:“蔡家咀的昨天就是你們的明天!”
本人愚笨,搞不清楚“蔡家咀的昨天”是怎么回事,后來碰到曾在蔡家咀居住的同事,問他們那里拆遷時的情形。同事說,他們那里拆遷時用上了斷水斷電外加打人的絕招,一共打了三次人。在被斷水斷電后,他們認為“人民政府”是人民的主心骨,于是打市長電話投訴。雖說他們干擾了市長抓大事,但市長心系群眾,“立即”于三天之后排安供電局施工人員前來恢復供電。誰知拆遷辦比市長還牛——供電局的施工人員也被拆遷辦的人員打了。真想不通是誰賦予了他們打人而不受制裁的權力。看來臭名遠揚的城管只能算是“雜牌軍”,拆遷辦才是“正規軍”!
作者:znkl4321 回復日期:2009-09-06 15:00:35
堅決支持lz,我也是住在附近的。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6 16:48:03
二○○九年七月九日之后的日子:
不知是六十年大慶臨近的原因,還是拆遷辦屢碰釘子的原因,他們的活動收斂了許多,但武重社區三天兩頭有人貼出抗議拆遷的小字報。拆遷指揮部掛在紅嶺小學的牌子也被摘掉,不知他們轉移到何處去了。其實他們并未停止活動,可笑的是武重社區周邊的打印店均受到“拆遷指揮部”的威脅,不許打印和復印群眾所寫有關拆遷內容的“小字報”,誰打印誰負責。這種愚蠢而又歇斯底里的辦法虧他們想得出來。
作者:獨獨熊 回復日期:2009-09-06 16:56:46
在武漢 因為拆遷 被打死的人不是一個兩個了
作者:lll9p 回復日期:2009-09-06 17:56:39
作者:獨獨熊 回復日期:2009-09-06 16:56:46
在武漢 因為拆遷 被打死的人不是一個兩個了
一兩個,哼哼..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7 09:07:30
二○○九年八月四日
《瞭望》新聞周刊第31期,發表了慎海雄所寫的《中共中央常委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座談會講話》一文,有人立即將其張貼出來,此文是一篇真正替老百姓講話的文章,狠狠地抽打在那些把黨和人民群眾對立起來的官僚的臉上。現將此文抄錄於下:
中共中央常委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座談會講話
領導干部為什么必須統一對上級負責和對群眾負責
2009年08月04日《瞭望》新聞周刊第31期 作者:慎海雄
每一位領導干部都要好好照一照、問一間;我們的決策對群眾負責了嗎?人民群眾在我心頭到底有多重。
在最近一次座談會上,習近平同志向廣大共產黨員提出了五點要求。其中第二點明確提出:自覺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把對上級負責和對群眾負責統一起來,愛民、為民、利民想問題,依法,公正、公平辦事情,在連系群眾,服務人民、造福百姓中實現自己的人生追求。
這一論述中,把如何自覺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方式路徑和目標等,以高度濃縮而清晰直白的語言提煉了出來。集中到一點,就是要“把對上級負責和對群眾負責統一起來”。我們黨區別于其他政黨的一個顯著標志,就是和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始終保持最緊密的聯系。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中,正是因為堅持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報本宗旨,恪守了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才保障了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保證了黨的事業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
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要求各級領導干部進一步提高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自覺性,進—步提高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堅持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的自覺性,自覺實踐科學發展觀,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得到鞏固和加強。
但不可忽視的是,當前在我們的黨員干部中的確存在一些把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相分割甚至相對立的錯誤觀念和作風。有的領導干部在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的問題上,如征地拆遷等,不是從維護群眾根本利益的角度出發研究和制定政策,而是一味地要老百姓“犧牲小家顧大家”,甚至明目張膽地與民爭利,屁股坐在老板的位置上,群眾的正當要求被當作耳邊風,能壓就壓,能拖就拖。群眾一旦有維權行動就斥之為刁民,動則上綱上線,危言聳聽,直至把百姓推向政府的對立面,最終使人民內部矛盾逐漸演變成錯綜復雜,不堪收拾的大難題。近年來各地積累的許多案件中,此類性質的比例不在少數,應當引起我們的反思。
不久前,鄭州市城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一句“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的狂言引起各界關注。這類“狂”后吐真言,暴露了相當一些干部的頭腦中把對黨負責,對上級負責和對人民群眾負責相對立的錯誤思想和官僚作風,在這些干部眼里,只要上級滿意,讓上級領導高興,就是最大的成功、最好的政績,至于老百姓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根本無須多慮;甚至只要上級滿意,得罪和損害了老百姓也無妨。在這些領導干部身上,執政為民已經蛻變成為“執政為官”、“執政為上”、“執政為商”,嚴重背離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這是一種危險的苗頭。
領導干部要把對上級負責和對群眾負責統一起來,就需要站在愛民為民、利民的立場想問題作決策。依法,公眾公平辦事情,大量事實表明,什么時候黨員領導干部對黨的群眾路線執行得好,黨群、干群關系就密切,黨和政府的各項工作就能順利開展;什么時候黨員領導干部對黨的群眾路線執行得不好,黨群、干群關系就受到損害,黨和政府的各項工作就要遭受挫折,甚至要“栽跟斗”。某地前幾年強行搞拆遷,雖然幢幢新樓拔地而起,被強遷的老居民卻從未間斷過上訪,并且越鬧越大,當地干部為此疲于奔命,搞得疲憊不堪。直到最近政府咬牙出臺了一攬子解決方案,持續六七年的上訪才算是“案結事了”。當地的新任領導感嘆說:這幾年別人在大發展,我們卻幾乎把全部精力放在維穩上了!希望這樣的教訓越來越少。
今年清明節前夕,習近平同志到焦裕祿墓園憑吊時指出:焦裕祿同志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塑造了一個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縣委書記的光輝形象,鑄就了親民愛民,艱苦奮斗、科學求實、迎難而上、無私奉獻的焦裕祿精神。”他強調: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焦裕祿精神都是鼓舞我們艱苦奮斗,執政為民的強大思想動力,都是激勵我們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的寶貴精神財富,永遠不會過時。焦裕祿精神充分體現了自覺實踐黨的宗旨,在連續群眾,服務人民,造福百姓中實現人生追求的崇高品德和優秀作風。在焦裕祿這面鏡子面前,我們每一位領導干部都要好好照一照,問一問:我們的決策對群眾負責了嗎?人民群眾在我心頭到底有多重?
不可否認,我們今天所處時代環境,所積累的社會物質財富,尤其是百姓的財產觀念和維權意識,與焦裕祿所處的那個時代不可同日而語。但是焦裕祿“心里裝著蘭考人民,唯獨沒有他自己”的公而忘私、心系百姓的胸襟,永遠沒有過時,永遠值得所有黨員領導干部學習遵行。無論時代環境如何變化,社會財富如何豐富,從群眾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永遠不能丟,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永遠不能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作者:世界溫州人 回復日期:2009-09-07 09:30:11
只有頂帖,我什么都幫不上。人民權利殘缺
作者:scorpioanonymous 回復日期:2009-09-07 10:13:25
唉,越看越灰心了
作者:lfs2536 回復日期:2009-09-07 10:36:01
di
作者:toynasa 回復日期:2009-09-07 11:03:36
胡說,我們的人權比國外好五倍。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7 17:35:55
二○○九年八月十六日 星期日
今天小區為了應對政府的強拆,有人寫了一份《愛國保家房主聲明》,并發給了每戶一份,此文有理、有節,現全文抄錄於下:
愛國保家房主聲明
武漢“大東湖水網生態工程”中東沙聯通工程的“楚河漢街”是乘國家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內需的經濟刺激計劃之機,把多湖聯通,引江濟湖和湖泊生態修復的水利公益項目肆意放大,變成在武漢水果湖地區惡意圈占土地,擴大拆遷范圍,為少數權貴營造所謂“楚河漢街”、“高尚居住區”,經營與湖泊生態修復無關的旅游、房地產商業開發項目。在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的項目定位和拆遷問題上,丟掉了執政為民的宗旨,變成為執政為官、執政為上、執政為商、執政為錢;嚴重違背科學發展觀,影響社會穩定和諧,敗壞黨與政府崇高形象。我們是水果湖地區的原始居民,我們是高知樓大院內依法擁有“兩證”的房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鄉建設規劃等法規,我們有權參與工程拆遷方案的協商和制定。 我們聲明: 一、堅決反對拆遷高知樓大院,依合法途徑維權,保衛家園。 二、強權之下無奈選擇原地還建,即在水果湖地區內建好同等質量、同等環境條件、同等室內使用面積及同等裝修水平的新房后直接搬家,不接受任何“過渡”階段。 國是千萬家,有家才有國,有國才有家,我愛我的國,我保我的家! 高知樓大院(包括省地方志宿舍)全體業主
作者:wwddww1 回復日期:2009-09-07 18:35:19
堅決支持lz,我也是住在附近的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8 09:10:41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星期二
沒想到的是,拆遷辦不顧中央要求在國慶前保持社會安定的指示,像鬼子進村一樣又頻繁出來活動了,他們在武重社區入戶鼓吹其拆遷補償方案。方案仍然堅持不予就地還建,安置地為“錦繡江南”樓盤和中北路延長線四號地(紅廟)。遷往“錦繡江南”的按原居住面積補償,不予擴大居住面積,遷往紅廟的可以擴大居住面積,但其位置靠近青山,目前道路還在鬼話(規劃)之中。該處既無商業網點,更無醫院、學校等必需設施。那里現在還無任何商品樓盤。有的只是一幢幢農民為獲得拆遷補償而“種”的房屋,由于拆遷安置費的問題,原住戶還在與拆遷辦談條件。該處的“商品房目前連設計方案都沒有,要想到那里“安居樂業”豈非猴年馬月的天方夜譚?此方案遭到群眾強烈反對是不言而喻的——他們也太不把老百姓當人了!
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兩處樓盤均為武漢地產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開發項目,而東沙聯通工程的房地產項目也是由該集團開發,他們把補償金定得那么低,就是害怕拆遷戶去買其它開發商的樓盤,這樣所有的利潤都由他們獨吞,但對拆遷戶來說,這無異于被他們搶劫之后還要被他們剝去一層皮。
作者:野人客棧 回復日期:2009-09-08 10:04:33
支持樓主的正義的行動,我們都可能是下一個釘子戶
作者:豆豆是條流氓狗 回復日期:2009-09-08 10:16:20
也不知道我家住的那地兒什么時候就被拆遷了,到時會發生什么事兒還不知道呢,只能在這兒支持樓主一把了~
作者:電光景 回復日期:2009-09-08 10:25:36
支持樓主
作者:killgov 回復日期:2009-09-08 13:12:38
我們黨的執政地位不是與生俱來的,使人民的信任與幫助成就的!我們黨的執政資格也不是一勞永逸的!現在不是封建社會,人民群眾不是過去的“愚民”,只有真正的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承諾,才能夠“萬歲”。
期望我們的黨順應民意,科學決策,提高水平,永葆青春!有中國這么善良的百信,共產黨應該倍加珍惜,努力反思!亡羊補牢,猶未晚也!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8 13:57:50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星期三
今天拆遷辦的“拆遷刺激方案”再次刺激武重退休職工去堵了馬路。他們感覺自己的權益被野蠻地踐踏,而又無處申冤,他們不得不出此下策而采取了極端的行動。結果再次印證被稱為“領導階級”的工人們,他們在“公仆”面前處于被奴役的地位,“國家的主人”其實毫無尊嚴可言。結果早在預料之中,他們被比自己多一倍的警察驅散,并抓走了三個人。
作者:whb1828 回復日期:2009-09-08 14:18:08
人民永遠都是受害者 啊
作者:桃源仙鄉 回復日期:2009-09-08 14: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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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鍋燒2009 回復日期:2009-09-08 14:42:12
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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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星期三
今天拆遷辦的“拆遷刺激方案”再次刺激武重退休職工去堵了馬路。他們感覺自己的權益被野蠻地踐踏,而又無處申冤,他們不得不出此下策而采取了極端的行動。結果再次印證被稱為“領導階級”的工人們,他們在“公仆”面前處于被奴役的地位,“國家的主人”其實毫無尊嚴可言。結果早在預料之中,他們被比自己多一倍的警察驅散,并抓走了三個人。
作者:whb1828 回復日期:2009-09-08 14:18:08
人民永遠都是受害者 啊
作者:桃源仙鄉 回復日期:2009-09-08 14: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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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鍋燒2009 回復日期:2009-09-08 14:42:12
鼎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8 20:12:46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星期五
今天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讓我明白了什么叫“法制國家”,現抄錄於下,不知“公仆”們看后有何感想。當然,他們即使看見了也會把自己的眼睛蒙上,假裝沒有看見的。
一個德國拆遷釘子戶的遭遇文章提交者
威廉一世,號稱“軍人國王”的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后來在法國巴黎的凡爾賽宮鏡廳被德意志各邦君主擁立為德國皇帝,深受廣大人民群眾愛戴,他的助手就是大名鼎鼎的鐵血宰相俾斯麥。現在德國街頭還有他騎著青銅戰馬的塑像。 當年他在距離柏林不遠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宮。有一次,這位皇帝用偉人們慣有的動作,登高遠眺波茨坦市的全景,正欲插腰感慨江山如此多嬌,他的視線卻被緊挨著宮殿的一座磨坊擋住了。如此不合時宜的“違章建筑”,讓這位領袖非常掃興。但他畢竟還是愛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種公道的方式來解決,于是派人前去與磨坊的主人協商,希望能夠買下這座磨坊。 不料,這個磨坊主覺悟非常低,絲毫不顧全大局;心里只有小家,沒有大家,一點不把“市政規劃”和“國家形象”放在眼里,就認一個死理,這座磨坊是從祖上傳下來的,不能敗在我手里。幾次協商,許以高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表示組織的關懷,警告威脅領袖安全,影響偉大祖國形象這個問題的嚴重性。要知道這里可是一個國家的門面,來這兒的國際友人多極了,100多年以后波茨坦公告都是在這里簽的。可這個老漢始終軟硬不吃。 面對這樣不識抬舉、不可理喻的釘子戶,終于威廉“龍顏”震怒,派警衛人員把磨坊給拆了。 有趣的是,這個釘子戶拆遷時倒很配合,展現了良好的紳士風度,好像一點都不擔心,既沒有哭天喊地,滿地打滾,也沒有把汽油倒在身上威脅要自焚。他袖手站在一邊,嘴里嘰嘰咕咕:別看你是一國首腦,我德國尚有法院在,待我到法院與你理論。 第二天,這個老漢居然就在當地一紙訴訟把國家元首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決結果居然是威廉一世敗訴。判決皇帝必須“恢復原狀”,重新把那磨坊蓋起來,以賠償由于拆毀房子造成的損失。威廉貴為一國之君,拿到判決書也只好遵照執行,本來是想辦件好事,現在比竇娥還要冤。而那個刁民此時躺在他的小磨坊里,一邊數鈔票,一邊偷著樂,壓根就用不著冒被遣送拘留的危險,也不擔心什么打擊報復,秋后算賬,從此以后不管什么國際友人來訪,他天天心安理得地磨他的面粉。 后來威廉一世和那個磨坊主都“駕崩”了,輪到小磨坊主想進城,希望把磨坊給賣了,不由想起了那個老買主,但他不知第二代領導人對這個磨坊感不感興趣,就給威廉二世寫了一封信。威廉二世給他回了信:“我親愛的鄰居,來信已閱。得知你現在手頭緊張,作為鄰居的我深表同情。你說你要把磨坊賣掉,朕以為期期不可。畢竟這間磨坊已經成為我德國司法獨立之象征,理當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的名下。至于你的經濟困難,我派人送3000馬克,請務必收下。如果你不好意思收的話,就算是我借給你的,解決你一時之急。你的鄰居威廉二世。” 歷經了多少個統治者,到現在,那個磨坊,德國司法獨立的象征,代表了一個民族對法律的信念,仍像紀念碑一樣屹立在德國的土地上。
作者:yunya33 回復日期:2009-09-08 21:30:40
法官也大多是腐敗分子,獨立辦案不更加腐敗?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9 08:53:23
二○○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星期六 武重被抓之人至今未被釋放,今天到武重菜場買菜的時候,看到有一住戶在門口寫著:“友情提示,謝絕上門,捅死不負。”
矛盾被激化到如此地步不知是誰之過?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09 14:07:45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星期三
武重被抓人員昨天被釋放,坐牢期間每天伙食費50元,勺子20元,衣服20元,換一次衣服100元,坐8天牢共收費一千多元。看來無產階級專政對工人階級還是十分優惠的,否則多關幾天的話,每個月千元左右的工資連坐牢都不夠,必定要背上沉重的債務負擔。即使是優惠價,但對一個工人家庭來說,也屬沉重的負擔,沒辦法鄰居們只得募捐來彌補專政機關的掠奪。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10 09:55:16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星期一
下午東沙聯通拆遷辦在午休時偷偷貼出了拆遷公告,聲稱拆遷紅線圖內單位與住戶從2009年6月25日起至2010年2月19日,必須搬走。公告編號分別為33(興國路)、34(武重2街坊)、35(武重3街坊)和39(武重4街坊及我們大院)。這次張貼的拆遷公告沒有包含武大醫學部宿舍和衛生廳,難道他們終于承認高校教職員工屬于“高尚人士”而可以在原處居留?
執行拆遷任務的公司為“武漢市佳欣房屋拆遷事務所”,經上網查對,該該公司是一家沒有進行工商年審的公司,換句話說該公司并無資質,而且過去有過暴力拆遷的歷史。現將公告之一抄錄於下:
武昌區沙湖拆遷公告
武國土房拆公字(2009)第39號
武漢地產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經武漢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批準,已取得武國土房拆許字(2009)第39號拆遷許可證,需拆除下列范圍內的房屋:武漢市武昌區沙湖(詳見拆遷紅線圖)。拆遷期限從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起至二○一○年二月十九日止。按照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凡在拆遷范圍內的被拆遷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持有關房屋產權證件、租賃證件、營業執照、戶口等證書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與拆遷人辦理房屋拆遷有關手續。希望被拆遷單位和個人積極支持,按期限搬遷。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11 09:19:42
二○○九年九月一日 星期二
今天拆遷辦在院內擺了一張桌子,說是政策咨詢,此乃天大的笑話!違反政策欲強拆民房的人來給維權的居民講政策,豈非滑天下之大稽!幸虧本院居民都對其不予理睬,否則大家都得滿地找被笑掉的大牙。
今天在網上終于可以查到“拆遷公告”了,公告日期為“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不過“拆遷期限從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起至二○一○年二月十九日止”。也就是公告還未發布他們就已經在“拆遷”了。
從33號文到39號文,不過其中缺少36、37、38這三個文件,不知其中有何陰謀。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11 20:33:21
二○○九年九月三日 星期四
今天武重社區有人貼出了兩條大標語:
“貪腐官員明火執仗搶劫,百姓萬眾一心和他們血拼到底!”
“□矮子不死,百姓無寧日!”(此處被我刪除一字)
“□矮子”是誰,原文應當有所指,本人不敢胡亂對號,在此僅以“□”代替,謾罵雖說惡毒了一點,但也可從中看出其氣憤之極,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希望“公仆”們能夠從中悟出點什么。
作者:pangfty 回復日期:2009-09-11 23:08:15
我就是一個拆遷戶,當時我家被拆時,那時真是有一種無力感,一個房子是可拆可拆的,可因為他家是第一家,拆遷辦的就殺雞給猴看,給強推了,這種事好像各地都有傳說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12 20:24:24
二○○九年九月五日 星期六
今天《楚天都市報》刊登了一篇文章,這是“東沙聯通”工程最后結果的注腳,現抄錄於下:
連續兩年大換血,依舊遭遇水藻瘋長
引漢江水“輪崗”也救不了月湖?
本報訊(記者盧水平)有漢陽“后花園”之稱的月湖最近正陷入一場人藻大戰:每天有近50名工人忙著清理水面上瘋長的菱角、浮萍、水藻等水生植物。
昨日上午記者在現場看到,月湖南北兩岸數十名工人正加緊清運撈起的植物(如圖),而湖中仍有近半湖面的水生植物等著他們打撈。據介紹,工人們必須在本月底前完成水面浮萍和菱角的打撈,工人們加班加點,每天清運的植物重七八噸,這還不包括南岸清理的數字。
記者從水務部門了解到,由于月湖嚴重污染,2003年3月底,月湖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在繼1960年首期治理開發擱淺近50年后重新上馬。2007年、2008年,改頭換面的月湖迎來了兩次大換血:從漢江中引水置換。因此當今夏菱角浮萍再次瘋長時,不少市民提出了疑問:為何徹底換水都治不好月湖的病?
對此,漢陽區水務局黨政辦負責人表示,其實經過兩次水體置換,月湖水質已明顯改善。尤其在換水初期,由原來的劣五類迅速轉為四類水質(我國地面水分為Ⅰ、Ⅱ、Ⅲ、Ⅳ、Ⅴ類與劣Ⅴ類),今年水質也維持在五類和四類之間。但月湖的污染是長期積累下來的,想恢復到“原生態”不太可能,況且在換水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讓水葫蘆、浮萍等植物從漢江流入月湖“埋下禍根”,這些水生植物一旦腐爛變質就會污染水質,發出惡臭。
曾在2006年前參與過月湖治理的武漢碧水科技公司負責人陳賢德認為,月湖大量出現菱角、浮萍等水生植物是水質在好轉過程中難以避免的情況。月湖雖然換了水、清了淤,但淤泥中的磷、氮等富營養物質仍會給水生植物提供充足的養分,只有通過及時收割,才能把深藏淤泥中的磷、氮等帶走。
而對月湖持續關注的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員吳振斌則直言:想根治月湖污染,不是換水就能解決的,除上述因素外,月湖周邊還有污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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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來頂一下樓主
作者:maueiceli 回復日期:2009-09-17 11:34:41
請注意,不是零投票,據現場爹爹報料,有近三十人投票,現場抓住若干擦皮鞋及不明身份人員投票,據稱是以一百元一張要求投的!具體投的哪個公司不明!以上內容可找三街十九棟附近居民了解!如有雷同,不是巧合!
作者:weiweiwu2007 回復日期:2009-09-17 11:50:44
2009年6月26日一伙黑惡份子綁走并打傷我家人,搶走我家全部財產,毀掉我家房子。我報警,警察說是政府行為不予立案。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09-17 14:30:41
我指的是我們“高知樓”,據說那天的投票點有好幾個。“高知樓”絕對是“零投票”,據說其它投票點也分別只有二、三十人投票。總共8930戶,區區幾十人投票,這難道不是民意是什么?昨天在網上看到,“據傳”湖北某高官已被“雙規”,我看這應當是情理之中的事。不是不報,只是早晚而已。http://www.ddhw.net/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88023
作者:awfiwfnh 回復日期:2009-09-17 16:10:53
好貼要頂,這就是它們說的和諧社會、以人為本,狗屁!說一套,做一套。
作者:myxhw 回復日期:2009-09-30 14:55:52
沒人頂了哦。
作者:忘了密碼淺水N年 回復日期:2009-10-06 13:52:58
沒有后續報道了嘛?
難道被和諧了?
作者:伯爵1209 回復日期:2009-10-06 14:30:52
有些地方都是強制拆遷的,我身邊就有,不同意的話,晚上肯定有黑道上的人上你家鬧事砸東西打人……直到你同意為止……
作者:伯爵1209 回復日期:2009-10-06 14:32:04
而且補貼是少的可憐啊,說白了就是搶。。。錢都往他們自己兜里去了
作者:killgov 回復日期:2009-10-13 23:09:06
http://www.wpl.gov.cn/pc-20738-78-0.html
[控制性詳細規劃]武漢市A110105-06、A110206局部控制性詳細規劃批前公示
2009-09-30 本站
經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審查,擬同意批準武漢市A110105-06、A110206局部控制性詳細規劃。現將擬批準的局部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公示。
公示內容如下:
公示日期:2009年9月30日-2009年10月30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間,有關單位或個人對該項目審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的,可通過以下方式向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反映。
1.網上留言:http://www.wpl.gov.cn/gsly20738.html
2.聯系電話:027-82700100 彭兆瀾
3.傳真:027-82700057 (請注明“規劃公示”字樣)
4.信件寄往“武漢市三陽路13號 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信息中心收” (請注明“規劃公示”字樣),郵編:430014
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剛快相互轉告,提意見啊!
狗日的,圖上把省委標成了省政府,這他媽是什么水平!
作者:lbraihhh 回復日期:2009-10-13 23:55:20
搶的是爾等,誰叫你們沒權呢,沒辦法的
此消息發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作者:lv768257 回復日期:2009-10-14 00:21:53
我D人士的作為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10-24 20:31:36
二○○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星期六
最近中央巡視組來到湖北并坐鎮武漢,我以為拆遷辦也許要收斂一點,其實那是高估了他們。
今天小區內貼出了《關于沙湖大橋工程(東湖路以東)項目待拆遷范圍內房地產初步估價結果公示的公告》,并且還擺上桌子進行所謂的“咨詢”。他們根據不同的樓層對本大院的房屋進行了評估,其評估價最高的僅為每平米5654元(三、四層)。
看來他們真是揣著明白裝糊涂,還以為老百姓都是可以被愚弄的傻子。房屋的定價難道僅僅是由其結構、質量、樓層和新舊程度決定的嗎,如果按他們的評估標準,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的房價要比武漢高三、四倍甚至五、六倍又如何解釋?難道開發商們在武漢建的都是豆腐渣工程?
其實房價主要是由其周邊的環境因素所決定,而環境因素又是不可復制的!你開發商有本事怎么不在武漢復制出一個北京、上海來?那樣的話你們豈不發大財了?
現在在我們附近的“東湖國際”樓盤的均價已經高達一萬三千元一平米,憑什么我們的房子就只能賣五千多元一平米?要知道我們這里的環境要比“東湖國際”高得多得多!如果你們想用比“東湖國際”低得多的價格買我們的房子,那你們就是明火執仗地搶劫!這難道是我們社會主義的法制國家所允許的嗎?
最近經常有人在水果湖散發“光谷生物城”某樓盤的售樓廣告,其每平米的售價僅一千三百八十元,難道其開發商不知道一萬三是其售價的十倍?難道如今的中國還真有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開發商?“東沙聯通工程”的開發商完全可以用低得多的價錢去把“光谷生物城”的樓盤買下來,在那里去挖你們的運河,那你們豈不是賺得連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下面將“公告”抄錄于下以觀今后事態的發展:
關于沙湖大橋工程(東湖路以東)項目
待拆遷范圍內房地產初步估價結果公示的公告
各位被拆遷戶:
根據湖北省武漢市黃鶴公證書我公司被選定為沙湖大橋工程(東湖路以東)項目待拆遷范圍內的房地產拆遷價格評估機構,并于2009年9月23日至2009年10門23日進行了現場查勘及拆遷評估工作。在查勘和評估過程中,我們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武漢市有關文件的要求,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出具了沙湖大橋工程(東湖路以東)項目待拆遷范圍內房地產初步估價結果。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及《武漢市城市房屋拆遷價實施意見》等規定,現將初步評估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自公告之日起7天,公示期間,我公司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
現場解答地點:高知樓(院內)
現場解答時間: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特此公告
武漢博興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作者:scheche 回復日期:2009-10-24 20:59:59
閱。
圍觀。
作者:jwh125 回復日期:2009-10-24 21:47:21
看完了 我有點心寒 我還是個中學生 在老師營造的社會里看到了這樣的社會有點難以置信 最近我們這里附近也有拆遷不知道是否也是這么黑 幸虧不是拆我房子
作者:你背后有人 回復日期:2009-10-29 20:31:35
頂
作者:mephiston 回復日期:2009-10-30 21:41:48
嚴重關注。。。
作者:zzzx2002 回復日期:2009-10-30 22:12:21
http://www.12388.gov.cn/xf/index.html
有問題上網找政府!
作者:爵士丨龍少 回復日期:2009-10-30 22:32:09
繼續關注,希望LZ一直寫到最后把結果通傳出來。
作者:zltc1024 回復日期:2009-11-06 15:04:10
LZ文采非凡 頂先!
之所以關注是因為我家也在拆遷之列!但情況更糟呀~~地處武漢內環以內!拆遷價2180.巨汗~~~~昨天也發生黑社會打人事件了!現在人心惶惶.
作者:945991380 回復日期:2009-11-26 11:13:01
看了樓主們的報道,我現在才知道其實黑社會對政府還是有作用的,真不知道,重慶市政府把黑社會趕盡殺絕以后工作怎么開展?幸虧我們武漢市政府沒有那么做,否則以后拆遷工作怎么搞?
時空汽車網與您牽手虎年,相伴永遠!恭祝眾網友新春快樂,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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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聽說黑社會參與拆遷,我們的房子也快拆了,真不知怎么辦?我等又沒有一點社會背景。
作者:老天爺快睜眼吧 回復日期:2009-11-26 14:29:09
瘟疫弟弟是房產10強之一的房產老總
湖造的女兒是國家電網的CEO
強遷你怎地了
就漲價你了....又怎地了吧。。
要不咱就換位。。。那是堅決不可能的
我等就是這樣的人:
操(照)稿念人話
傍法喪天良
剝你發房產
削你展錢圖
作者:漫卷秋風 回復日期:2009-11-26 18:58:12
不是我無語更不是我冷漠,強拆已經成為眾多中國善良百姓的災濫!而我們的DANG和ZF卻十分漠視甚至成為了無良開發商的幫兇和后臺!
作者:鼻史強 回復日期:2009-12-01 10:04:42
后續?
作者:鼻史強 回復日期:2009-12-03 08:38:30
沒了嗎
作者:qqaazzwws 回復日期:2009-12-03 08:58:50
我們的都是國家的,
國家的都都是黨的,
黨的就是少數領導的!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12-17 09:40:07
二○○九年十二月六日 星期日
距離拆遷辦承諾的獎勵一萬五千元的最后期限只剩兩天了,拆遷辦加大了宣傳力度,到處張貼公告,并開出宣傳車用高音喇叭四處宣講,聲稱東沙聯通工程拆遷范圍內百分之六十的住戶均已簽了拆遷協議,希望廣大被拆遷戶抓緊時間趕快簽字,特別是廣大共產黨員應當帶頭享受這一“優惠”,鼓吹共產黨員要見利益就上。這簡直就是與黨對黨員見利益就讓的教導大唱反調。他們還威脅說,逾期不簽字者,拆遷辦將“依法”予以強拆。
今天下午我到住在武重四街坊的校友家串門,誰知我前腳剛離開他家,拆遷辦人員后腳就進了他家的門,要他趕快簽字,并造謠說,對面高知樓的住戶百分之七十都已簽字。校友立即拆穿了他們的謊言,說我的同學就住在高知樓,他剛剛來過,他們那里一戶簽字的都沒有。
看來拆遷辦的造謠伎倆也太低劣了,照此推斷,所謂百分之六十的住戶已簽字也是他們造謠的產物了!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星期二
今天是拆遷辦承諾獎勵一萬五千元的最后期限,中央電視臺播出了國務院擬修改《城市拆遷條例》的消息,各網站也有相關報道,指出:
“12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官員透露,國務院正準備修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目前已組織國務院法制辦、國土資源部等部門進行前期立法調研。同一天,北大5位教授聯合致信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廢止或修改《拆遷條例》相關條款,稱該條例為強拆行為撐腰。”
現將黨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的相關文章抄錄于下,我們倒是要看看拆遷辦到底是要聽黨的話,還是要……
人民日報:為拆遷注入法治文明基因
2009-12-10 03:35:42 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北京)
用現代法治文明重新審視城市拆遷立法,融入權利保障、正當程序、民主協商、司法救濟等現代法治基因,這不僅是從根本上化解拆遷中官民沖突的現實需要,更是構建和諧城市發展秩序、推進政治文明的長遠之計。
用現代法治文明重新審視城市拆遷立法,不僅是化解沖突的需要,更是構建和諧城市發展秩序、推進政治文明的長遠之計
近來接連發生的拆遷暴力事件,促使人們再次聚焦城市拆遷制度,以及作為拆遷基本依據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日前,北大法學院五名學者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了《關于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審查的建議》,認為《拆遷條例》與憲法和《物權法》相抵觸,建議立法機關對《拆遷條例》進行審查,撤銷這一條例或建議國務院對《拆遷條例》進行修改。
這是繼2003年“孫志剛案”法律學者上書之后,學者又一次就行政法規上書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這不僅進一步推動了人們對拆遷制度的檢討,也為推進制度改革提供了良好契機。人們期待這一次能夠像6年前一樣,悲劇性的個案最終能推動制度的進步,讓城市拆遷立法融入更多現代法治的文明基因,以避免同類事件的再度發生。
其實,在《物權法》出臺之后,我國拆遷制度就受到質疑,此次如果能順應民意和法治潮流,對《拆遷條例》中與上位法相沖突的地方進行徹底修改,無疑是眾望所歸。而從長遠來看,要實現城市拆遷法治化,還需要全方位的革新“手術”。
在立法理念上,應實現由“權力保障法”向“權利保障法”的轉變。現行《拆遷條例》本是為了配套《城市規劃法》而由國務院制定的,當時為了加速城市化進程而賦予地方政府強大的拆遷權力,雖然經過2001年修改,但其整體立法理念仍是以保障政府權力為中心,過于強調公民“服從的義務”。隨著憲法和法律對私權保護的加強,以及公民維權意識的增強,這種舊有思維下的法律規范已經不合時宜。所以,拆遷法治化的首要路徑就是確立權利保障理念,通過立法控制和規范政府拆遷的權力。
在拆遷模式上,應在準確界定“公共利益”的基礎上“分而治之”。現行《拆遷條例》的最大缺陷,就是沒有區分公益和商業拆遷,其運作模式是公權力與開發商合作,政府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因此,應該準確界定“公共利益”,由政府主導公益性拆遷,此時公民在“正當程序”和“合理補償”的基礎上有服從的義務;而商業性拆遷則應由行政法回歸到民法領域,由開發商和被拆遷人通過談判協商解決。
在沖突化解上,應突出司法的權威以為公民提供有力的法律救濟。現實生活中,公民個體在與公權對抗中之所以選擇“以命相搏”,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們制度框架內的利益疏導機制存在梗阻。法治社會中,社會沖突可以回到法律框架下解決,所以在政府主導的拆遷中,應當著力打通“民告官”的司法渠道,在商業拆遷中應改變現有的由政府裁決的做法,將爭議交至法院作出最后裁斷,而所有強制拆遷則必須經過司法審查方能實施。
總之,用現代法治文明重新審視城市拆遷立法,融入權利保障、正當程序、民主協商、司法救濟等現代法治基因,這不僅是從根本上化解拆遷中官民沖突的現實需要,更是構建和諧城市發展秩序、推進政治文明的長遠之計。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星期五
最近武重社區處于BEI色恐怖的籠罩之中,拆遷辦張貼的宣傳資料被穿JING服之人守護,而群眾張貼正規媒體(黨報等)上刊登的有關國務院將要修改“拆遷條例”的文章被撕去,馬路上到處拉著“傳謠害人,信謠害己”的橫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所謂“謠言”是指“中央將要修改拆遷條例”的消息,他們竟敢將矛頭直指黨中央!沒有相當級別的后臺,他們能如此猖狂嗎?如今報上所載“退休信訪辦主任為拆遷多次上訪”的消息進一步說明了老百姓根本就無處申冤。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星期三
昨天是獲取一萬五千元獎金的最后期限,據“公告”稱已有三千多戶簽了拆遷協議,占總拆遷戶的73%以上,照理說,這么多人簽了協議,武重社區應當是搬家的汽車堵得水泄不通。不過不知是搬家者用了隱身法,還是半夜偷偷搬的,總之是只見稀稀拉拉的幾輛搬家的汽車。另外武昌區政府網站曾經在拆遷動員的報道中說拆遷戶為8930戶(該網站中此報道已被刪除),現在拆遷辦的公告中說總共5000多戶,不知道那一個說法是造謠?
今天早上路過武商量販店,看見該店已經停業,有大批身穿城管制服,頭戴城管頭盔的人員在門前廣場集合,并有身扛大鐵錘與撬杠的民工也往那里走去。武商量販店三樓以上是居民樓。有許多居民在門前述說昨天晚上八點多鐘有三十余人拿著工具把樓內沒有簽拆遷協議的居民家中的防盜門強行拆毀。很難想象這是發生在和諧的法制國家的事情。
今天在新浪網上看到一篇題為《國務院法制辦已經形成新拆遷制度草案文件》的報道:
國務院法制辦將邀請建言全國人大審查《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拆遷條例》”)的北大5名法學學者舉行座談會,研討拆遷制度修改的有關問題。
參加座談會的學者收到了國務院法制辦已經形成的修改后的關于新拆遷制度的草案文件。據了解,同時出席座談會的還有王利明和梁慧星等民法學者,此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相關負責人,也有望參加這次座談會。
也許拆遷辦又要說這是謠言了。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星期四
今天中共武漢市委機關報《長江日報》也刊登了將要修改條例的報道,人民網和新浪網均將其轉載了,可能市長大人看后要氣得跳腳,要質問他們是“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
現在我們小區動靜還不大,但與我們一條馬路之隔的武重社區已經鬧得雞飛狗跳的,ZF已經知道拆遷條例要修改,因此他們要搶在修改之前把房屋拆掉。前天晚上還有一幫受雇的民工強行把未簽協議住戶的防盜門拆掉,簡直就是土匪的強盜行徑。昨天早上買菜時看到,一大批身穿城管制服,頭戴城管頭盔的人員與手握鐵錘與撬杠的民工集結,威脅各個經營戶趕快歇業。
以下是中共武漢市委機關報《長江日報》相關報道的全文:
公共利益界定成拆遷條例修改焦點
印有“機密”字樣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條例(草案)》呼之欲出!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就此召開了第三次專家座談會,共有21位專家學者和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參加座談,就公共利益如何界定,補償標準如何確定等六個焦點問題展開研討。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表示,征收草案會在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后,將面向社會公開征集。
昨天上午,金臺飯店8層會議室聚集了很多“法學界大腕”。包括就修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建議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王錫鋅、姜明安、錢明星,及著名民法學家、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梁慧星、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中國政法大學的應松年教授、薛剛凌教授等。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稱,此次座談會將圍繞《征收條例(草案)》的內容展開,而并非此前媒體報道的《拆遷條例》。
記者在現場看到,每位到會專家手中都有一個印有“機密”字樣的檔案袋,這是國務院法制辦為了讓專家更了解草案內容,以便形成針對性的討論意見而專程送達的草案文件。此次座談會用時4小時,直到中午12點45分才結束,房間內不時傳來專家們高亢的、激動的言語。
由于暴力抗拆血案近期不斷在各地上演,《條例》也變得備受媒體關注,數家媒體記者在會議室門外苦苦守候。會后,郜風濤向苦守在會場外的媒體記者表示,當天的專家座談會早在上個月就已經做出安排;但由于召開全國法制辦主任、法規司司長會議等工作安排,使這個會耽誤至今。而并非針對五位學者建言所特意作出的回應。
焦點:何為公共利益拆遷?何為商業利益拆遷?如何更好地保護私有房產?
專家觀點:公共利益其實不復雜,理論上說就是全體社會成員都能夠直接享受的利益,它不是一部分人能夠享受的,而且是直接享受,比如飛機場、公立醫院、高速公路、大學、中小學,民眾能夠直接享受。
征地拆遷有兩種,一是為商業利益進行征地拆遷,二是政府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
在原有的拆遷條例中,混淆了因公共利益拆遷和因商業利益拆遷的兩個概念,不管是哪種情況,政府均授予開發商拆遷許可證這把尚方寶劍。有了“尚方寶劍”,開發商可以肆意拆遷,甚至是為了商業利益。
梁慧星認為,商業征地拆遷就是開發商為了商業利益與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直接商談,是一種單純民事法律關系。而政府的征收不能為了商業利益,只能是為了公共利益,特別是涉及到強拆,因此,征地條例中界定何為公共利益是所有拆遷問題的根本。
王錫鋅則認為界定起來不難,比如國防、鐵路建設很明顯是公共利益,就可以明確的列出來。混合利益可以引入程序來保障,讓各種意見充分表達,讓相關利益人參與,通過討論或聽證等形式予以明確。最后由地方人大或法院作出一個評價。
焦點:是有人漫天要價還是政府低成本拆遷?拆遷標準一直以來都是被拆遷人最關心的核心問題。
專家觀點:應該制定一個關于拆遷補償標準的全國性的指導規則,在這個指導框架的基礎上,地方根據自己的情況可以做一些具體規定,但不得與全國性的統一指導規則發生沖突和抵觸,這就可以最大程度的實現原則性和具體情況的平衡。
到底應該補多少?這個標準由誰來定?與會專家紛紛出謀劃策。
王錫鋅認為,目前關于拆遷補償標準大部分是由地方政府來做具體規定,這種由地方規定的做法,雖然有一些合理性,比如說各地房屋價格有所不同,地方規定可以防止“一刀切”。但如果完全由地方來規定補償標準,中央對房屋補償問題的重要政策可能在地方打折扣,甚至補償的落實還會出現被截留的問題。
王錫鋅認為應該制定一個關于拆遷補償標準的全國性的指導規則,地方根據自己的情況可以做一些具體規定。
沈巋則認為合理的補償要靠市場評估,評估機構必須中立,不應該由政府確定,而是由被拆遷人自己選擇。同時,標準和補償方案制定應該充分的公開和協商,一旦在結果上不能達成一致,應該有一個法院審查的程序。
王錫鋅認為,合理的核心就是公開和參與,而不能用一紙政府文件規定。
專家:條例制定遭遇地方阻力
《征收條例》 是《拆遷條例》的“升級版”
記者:《征收條例(草案)》是社會公眾及學者廣泛關注的《拆遷條例》嗎?原有的拆遷條例會廢止嗎?
王錫鋅:《征收條例》是《拆遷條例》的“升級版”。憲法和物權法都規定,要拆遷必須先征地,沒有依法征地就沒有拆遷,現行的《拆遷條例》就是割裂了征地這個必要的環節,而過分關注如何拆遷,才違背了憲法和物權法的公共利益和保護私有財產的精神。因此《征收條例》的出臺就意味著拆遷條例的終結。
缺乏有效的違憲審查
記者:現實生活中,公民手拿《物權法》卻抵擋不住拆遷人“依法拆遷”的鏟車,到底是為什么?
王錫鋅:毫無疑問《拆遷條例》和《物權法》比起來,當然是《物權法》更大。但是在現實中的確我們看到,《物權法》抵擋不住“依法拆遷”的鏟車,我認為一方面這是由于《物權法》僅僅是提供了對財產權保護的基本的原則,過于抽象和空洞。另一方面政府拆遷部門在拆遷問題上往往更習慣于、更傾向于適用《拆遷條例》的規定,因為《拆遷條例》更加具體,操作起來對他們更加便利。
當《拆遷條例》和《物權法》存在抵觸時,我們缺乏一種有效的違憲審查的程序和操作機制,所以即便在形式上兩者有抵觸,也很難及時的對《拆遷條例》通過審查來加以廢止或改進。
條例遭地方政府阻力
記者:有專家認為《拆遷條例》之所以能在違憲的前提下大行其道就是因為政府躲在幕后,與開發商合謀牟利,地方利益阻礙了《征收條例》的進程,您怎么看?
王錫鋅:沒有區分公共利益拆遷和商業開發拆遷,很容易引發一些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團合謀的情況,損害房屋所有者的利益。目前的修改雖然已經在進行之中,但是應該說還有比較大的障礙,阻力主要來自于一些地方政府基于局部的、短期利益考慮,片面強調城市的建設發展,可能忽視對財產房屋所有人的權利保護,他們希望能夠用傳統的這種管理、控制模式來進行城市管理,但是我認為阻力越大,越表明對房屋征收補償拆遷制度進行改革的必要性、緊迫性,我們應當堅定的向前走。
參會法學家守口如瓶 負責人解釋為何機密
與會專家的文件袋上印有“機密”字樣,所有參會專家也對已形成的草案內容守口如瓶,這不得不讓一則本應十分透明的事關所有民眾利益的政府規章變得異常神秘起來,對此沈巋教授解答了記者的疑問。
此次《拆遷條例》的修改尚未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是立法的一個過程,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也多次向記者強調立法就是一個制度建設的過程,這個過程需要理性和審慎的精神。但是任何一個立法者、任何一個學者、任何一個政府官員,甚至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事先對立法所需要解決的問題都考慮得十分周詳、成熟,所以,在起草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不成熟的條款的擬定。沈巋認為,在這些條款尚未成熟的情況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很有可能會激發沒有必要的爭議,而當條款的擬定比較成熟之后,并且已經在充分考慮各方面意見的情況下,形成了更加完善的條款之后,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或許可以使很多不必要的爭議在此階段之前就能夠得到比較好的解決。
征收條例艱難中前行
2007年12月14日9時,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一會議室主持召開第200次常務會議,《征收條例(草案)》是第一項議題。溫家寶說:“條例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用的時間長一些,但這是對國家、對人民負責。”在過去近兩年時間內,征地拆遷條例在各種利益糾結中艱難前行,被拆遷人以命相抗,甚至自焚,地方土財政與開發商合謀牟利都在詮釋著公權力和私權利之間的無聲較量,也使得《拆遷條例》這一違物權的政府規章不能被判處死刑。
兩年的時間過去了,這一切都在國家權力機關小心謹慎的態度中,在專家學者的振臂呼吁中默默前行,新的《征收條例(草案)》也終于再次提速,但所有市民關心的問題將在條例中得到怎樣的體現?目前仍因“機密”兩字不得而知,但種種跡象顯示,《征收條例(草案)》正在向維護憲法精神,維護物權法要義,維護居民利益的方向邁進。
防止政府與開發商合謀
有網友提問:政府在拆遷中應該扮演什么角色,如何遏制其在此過程中的逐利沖動?
對此,建言審查拆遷條例學者王錫鋅表示,這其中首先涉及到一個前提:那就是對拆遷房屋的征收和補償。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應當受到保護。但是國家可以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對私有財產進行征收,并給予補償。所以對于在拆遷中政府應該扮演什么角色的問題,首先需要明確政府只能基于公共利益的考慮,才能對房屋進行征收,這種征收必須要給予公平的補償。如果是因為公共利益并且有公平的補償,那么政府就可以真正成為公共利益的維護者——這正是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為了遏制一些地方政府在此過程中的利益沖突,他認為必須明確公共利益的范圍和認定程序,規定公平的補償標準,應該堅決防止政府與開發商合謀進行的商業征收和拆遷。(人民網)
作者:lairihai 回復日期:2009-12-17 09:41:49
成都拆遷戶唐福珍自焚事件、重慶奉節六旬老人陳茂國因拆遷上樹“安營扎寨”3個半月等
作者:我只愛芳芳 回復日期:2009-12-17 09:49:07
我終于明白一個衰亡民族默無聲息的緣由
此消息發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作者:老姜廉頗 回復日期:2009-12-30 10:10:24
釘子戶是這樣被制造出來的
——東沙聯通工程拆遷大事記(七)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星期三
最近各媒體,包括中央主流媒體新華網、人民網、中央電視臺均大量報道與拆遷條例修改相關的內容。面對中央明確的輿論導向,拆遷辦也知道它們是秋后的螞蚱蹦不了幾天了,但他們竟然還敢頂風對抗,進行狂轟濫炸式的宣傳,一方面將群眾張貼的宣傳中央精神的小字報撕毀,一方面大量張貼它們的公告及問題解答。
不過做賊者的畢竟心虛,今天買菜路過武重社區時,發現“造謠害人,信謠害己”的大橫幅已被悄悄撤掉。但其“堅持拆遷政策不改變”的大橫幅依然在路邊向群眾示威。當然這些橫幅還是不撤為好,這就是它們對抗黨中央,向人民群眾示威的罪證,它要消滅罪證群眾還不依呢!
當然這一小撮反黨反人民的分子最后肯定絕無好下場,我們將拭目以待。
作者:pair555 回復日期:2010-01-16 15:38:17
希望LZ能繼續跟新
作者:酒依賴 回復日期:2010-01-16 16:34:52
等待結果
此消息發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作者:896122030 回復日期:2010-02-25 21:26:32
武重宿舍拆遷辦是違法犯罪集團!_武漢_天涯城市_天涯社區
網上搜到樓主事態發展帖,特此跟進!
作者:呼法治 回復日期:2010-02-26 13:44:27
廢墟填湖派用場?
垃圾遍地啥風光!
作者:秦普法 回復日期:2010-02-27 11:18:08
武重四街坊16棟宿舍樓失火。_武漢吧_百度貼吧
有新內容!
拆走消防栓,罪責須承擔!
違反《消防法》,追究莫等閑!
作者:hlza 回復日期:2010-02-27 23:17:55
教訓要分清,怎當保護傘?
為何不提及?故意去隱瞞?!
作者:896122030 回復日期:2010-03-01 23:50:17
“東沙湖連通工程項目拆遷指揮部”是違法犯罪集團! - 有料天天報 - 鳳凰論壇
武重四街坊16棟宿舍樓失火。_武漢吧_百度貼吧
都有相關新內容!
在被拆走消防栓的原址附近新裝了一個消防栓!
亡羊補牢固然好!
查出拆者很必要!
受害家庭須追償!
違法懲究才公道!
廣西北大青鳥南寧狀元廊培訓中心聯合軟件企業推出IT人才訓練營,開設軟件開發全能班、高中生特訓班、測試委培班,招高中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簽訂協議,訓練結束將安置到廣州、深圳、上海軟件企業從事軟件開發、軟件測試工作。網站:www.gxaccp.com 電話:0771-385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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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6 主題4 精華0 積分28 時空幣19 SKB 閱讀權限10 性別女 時空年齡4 歲最后登錄20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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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6 時空幣19 SKB 性別女 時空年齡4 歲最后登錄2010-4-11 7樓
2010-4-11 16:20 | 發短消息 只看該作者 頂(0)
自焚事 件后武漢又一惡性拆遷埋活人_天涯博客_有見識的人都在此_天涯社區
有新進展!
作者:hbwhzb2010 回復日期:2010-03-17 09:25:13
我們武重拆遷戶已經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了,他們(拆遷公司)已經開始強行拆遷了,我們這里有幾戶拆遷戶兩證在手,房子已經被拆了,而且還是七八十歲的婆婆,你們說,他們連這么老的婆婆都不放過,你們說我們這里的人是不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我建議大家都來聲援我們,我們要反抗,我們要住房。
作者:pipid 回復日期:2010-03-17 11:00:22
咋沒回復涅?
作者:hlza 回復日期:2010-03-26 13:35:35
武重宿舍拆遷辦是違法犯罪集團!_武漢_天涯城市_天涯社區
獻給武漢市長阮成發的打油詩原版和增補版(轉載)_武漢_天涯城市_天涯社區
作者:896122030 回復日期:2010-03-30 13:17:00
[百姓聲音]武漢市政府搶在新拆遷法頒布前,踐踏物權法強拆!_百姓聲音_天涯社區
作者:896122030 回復日期:2010-04-06 00:33:50
今天的“焦點訪談”就“我的合法住房怎么說拆就拆?”報道了揚州的違法拆遷事件!_武漢_天涯城市_天涯社區
開頭的引語:
就個人住房來說: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樣的說法形象說明了個人財產不容公權力任意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在江蘇揚州,有這樣兩個小區,業主們買了房好好住著沒幾年,卻突然被告訴說房子馬上就要拆了,手中的土地使用權證即將成為廢紙一張。這好好的房子,怎么說拆就要拆?土地使用權證怎么說沒就沒了?
結尾的評論:
"我們經不起折騰了"。這種無奈,聽著讓人心酸、讓人感慨。個人財產不容侵犯,這是憲法、物權法明確規定的法律原則,在地方卻被無情踐踏。土地還沒收回居然就敢拍賣,這和拿著別人的東西賣錢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政府確實要為公共利益而提前收回土地,也應本著"先補償,后收回"的程序,依法辦事。再者,老百姓辛辛苦苦攢錢買房,第一次購房,地方政府已經從房子下面的土地轉讓中賺了錢;沒幾年,房子被拆掉還是建商品住房,而房子下的土地二次轉讓,政府又賺了錢。可老百姓卻來回被折騰,利益被侵害。節目中那些百姓的要求既合法又合理,無非就是"安居樂業,不要折騰。"可政府在做關系這么多人利益的決策時卻如此輕松隨意。更讓人不安的是,這種事情在全國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并非個案。這怎么能讓老百姓安居樂業?
作者:秦普法 回復日期:2010-04-09 09:42:27
『百姓聲音』 [百姓聲音]武漢拆遷之痛(轉載)
作者:hbwhzb2010 提交日期:2010-4-9 8:52:06 樓主
昨天,長江日報刊登了我們武重南北地塊的招標,用途是商業,商業金融業,他們的謊言已經被揭穿了,他們口口聲聲說這里是國家工程建設,始終不承認是商業開發,你好,我們是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三街坊的居民,我們這里現在因為要搞什么所謂的“東沙湖連通工程”,正面臨拆遷,他們打著政府的旗號,說是什么政府工程,現在他們所謂的“拆遷公司”的人員在社區里面亂拆亂打:1:把沒有簽訂協議的住戶防盜門給撬了,網線給剪斷了,斷水斷電。2:有的住戶沒有和他們簽訂協議就把隔壁簽訂了協議的住戶的房子砸穿,影響到沒有簽訂協議的住戶的正常生活。3:他們晚上叫一些所謂的“拆遷公司”人員在樓棟騷擾,讓你晚上無法入睡。這就是他們所謂的政府工程所做的事。他們拆遷公司的人把我們拆遷戶給打了,找他們拆遷辦,他們說這是拆遷公司做的事,與他們拆遷辦沒有關系,你們說有沒有關系?叫警察抓住兇手,他們卻要我們抓到人交到他們手上,現在要他們警察做什么?我們這里的房價是每平方米9000,他們拆我們的房子是每平方米5400,你們說這合理嗎?這不是明擺非法占有我們的土地嗎?他們現在又搞出一些招數,叫什么行政裁決,15天之后就可以合法的進行強行拆遷,他們這不是違背了中央的精神“先安置,后拆遷”。你們說他們這個行政裁決合法嗎?請幫幫我們這些老百姓啊。他們這個“東沙湖連通”工程連五證都沒有,他們政府就敢打著政府旗號,動用政府公務人員上門做工作,動用公安,城管,工商為他們掃除障礙,請你們管一管我們武漢吧!太亂了。我們是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三街坊的居民,我們這里現在因為要搞什么所謂的“東沙湖連通工程”,正面臨拆遷,他們拆遷辦想搶在新的搬遷條例出來之前把我們這里夷為平地,他們動用了一切能動用的手段:打人,堵鎖眼,斷水斷電,現在眼看可能新的條例快出來了,他們也急紅了眼了,已經把(物權法)丟在了一邊,把拆遷戶強行從家里拖出來,強行把房子給扒了,前天我們三街坊23棟還有人沒有簽訂協議,他們就去揭別人的瓦,我們打110報警,警察來了,做了詢問紀錄,就準備走,我們說別人沒有簽訂協議為什么揭別人的瓦,你們110說“他們三樓是簽了協議的,所以揭他們的”我們就質問110,三樓如果把瓦揭了,要是下雨那一樓不是要漏雨,你們110怎么說“到時候漏雨再說”你們說一說,這是你們人民警察說的話,我們老百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有困難,找警察”難道警察就是這樣為我們解決困難的嗎?那天出警的是東亭派出所,警車號是:5521。
。
作者:hlza 回復日期:2010-04-09 10:44:15
[百姓聲音]關于武漢借“東沙連通”工程進行商業開發搞拆遷擴大化問題的上書(轉載)_百姓聲音_天涯社區
作者:s750 回復日期:2010-04-09 11:00:10
翻
作者:秦普法 回復日期:2010-04-11 10:33:37
『武漢』 武重宿舍拆遷辦是違法犯罪集團!
我國《憲法》第13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有武重宿舍的合法房主控訴:自己擁有兩證,但合法住房竟被不法分子武重宿舍拆遷辦的人違法拆了。武重宿舍拆遷辦就是一個明目張膽的違法犯罪集團!
簡直是傷天害理無法無天!
這樣的違法犯罪行徑該誰管?!
和諧民主自由的社會主義國家卻有多少漠視法律為非作歹的罪惡勾當堂而皇之的發生!實在令人無比憤慨!好端端的國家就被這幫人搞得一團糟!神圣的法律的尊嚴到哪里去找?!
所說的完全是武重宿舍拆遷辦干的違法犯罪勾當的真實寫照!
政府職能部門的下派機構卻目無法紀,公然違反《憲法》第13條的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將擁有兩證的合法房主的住房無理強拆,這是只有違法犯罪集團才會犯的罪行!
嚴重破壞社會和諧氣氛的正是武重宿舍拆遷辦這一違法犯罪集團!
感謝看熱鬧的人!
更感謝有正義感的留言!
雖然未必有什么作用?
希望能有普法的意義!
揭露武重宿舍拆遷辦的違法犯罪行徑!
我國《憲法》第13條規定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何時能真正得到落實?!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何時能夠踐行?!
有責任執法的人該維護《憲法》的尊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合法房主擁有兩證!,
野蠻強拆明顯失理!
當政執法該追責任!
據擁有兩證的合法房主訴稱:此惡性案件已報警,違法犯罪集團武重宿舍拆遷辦的歹徒是撬開門鎖而入,將房內的取暖器,抽油煙機,防盜鐵門及合塑鋼窗,幾套棉被及衣物和鍋碗瓢盆等各類雜件都洗劫而去,目前僅剩數件大家俱和一片狼藉晾在沒有門窗和屋頂的露天里。這是在搞拆遷嗎?這分明是在肆無忌憚的乘合法房主不在家公然破門闖入私人住宅盜搶私有財產的違法犯罪行為!
目前警方已經錄像取證。期盼法律會還合法房主一個公道!
幾張相關圖片。
洗劫后的室內景
拆后樓外景
拆前樓外景
洗劫前的室內景
作者:家在一樓 回復日期:2010-1-26 20:08:00 21#
同情武重的老工人,
干了一輩子,就這樣被趕走了
作者:896122030 回復日期:2010-1-26 20:50:00 22#
走,要讓合法房主做好必要的準備。
依法而行。怎能沒有簽約就亂來?!
詳情見:
武重宿舍拆遷辦是違法犯罪集團!_武漢_天涯城市_天涯社區
作者:秦普法 回復日期:2010-04-11 13:53:51
“百姓連線”前采訪:
沙湖岸成垃圾場!
“經視直播”昨報道:
紅磚在蓋“還建房”!
到處胡亂強拆遷,
貪官奸商為啥忙?
破壞環境劣質量!
是否有人愧難當?!
這些正在發生的新建劣質房說明什么?
有良知的人怎能無動于衷還隨聲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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