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之孔見
和諧,是個充滿溫馨而令人向往的字眼。家庭和諧則家和萬事興;社會和諧則國泰民安。因此,古往今來的仁人志士無不將此作為奮斗的終極目標。大同世界也罷,共和社會也罷,共產主義也罷,說到底就是和諧二字。因此,說和諧是社會發展的最高境界,一點也不為過的。
于是如何構建和諧社會,便成了值得思考的問題。有人認為加強管理就行了。其實不然。辯證法告訴我們,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本,而外因只是條件。因此,加強管理只能作為輔助手段解決些表面問題。而由此達到的所謂和諧,也只是平靜的表象罷了。
和諧,首先也主要取決于社會上人的心理是否平衡。而這個問題,加強管理是無法解決的,甚至在某種條件下,會加劇不平衡的發展。
不深刻地認識這個問題而想構建和諧社會,恐怕是舍本逐末的空想。
能使人心里平衡的主要因素只有兩個字:公平。
無論縱觀還是橫觀歷史的發展,都能發現一個共同點:所有的造反、暴動乃至革命,尋根究源就是因為不公平。而不公平首先就體現在分配上。這就是馬克思窮畢生心血研究出來的剩余價值問題。分配的不公,促成了人的心理不平衡;心理不平衡便導致了社會這個天平的傾斜。就如車船載物,由于貨物堆放的不均衡而必然車翻船覆一樣。
由此可知,要想達到和諧,就必須制定公平的分配制度而堅決實行之。順便說一句,公平和平均,是不同的概念。
制度是人定的,公平的分配制度也不例外。這就要求制定政策的人們要有一顆公平的心——良心。
有良心便懂得感人民之恩。因為只有人民,才是推動歷史發展的動力。黨領導人民打下了江山,創造了國家財富。所謂國有資產,其實就是人民財產。沒有人民,何以有政黨和國家?只有認識到人民是自己的衣食父母,才能知恩圖報,真心實意地為人民服務;才能站在人民的立場上對一切侵害其利益的行為疾之如仇;才能不懶、不貪,才能廉政、勤政;才能制定出為人民謀利益的各項方針政策,而不會損害之,更不會巧取豪奪占為己有。
圣人云:吾日三省吾身。毛主席說要開展積極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胡錦濤總書記說要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其實都含有一個意思:自省自律。檢查自己是否符合做人的標準、黨員的標準或干部的標準。對于不能自省自律的人,則必須加強管理——嚴厲地懲戒之。
果如是,則政不腐;官不貪;商不奸;民不懶。掌權必造福一方而不會以權謀私;致富將益于社會而不致為富不仁。
解決了這個問題,其它的問題便迎刃而解,而和諧則必然水到渠成,指日可待。
舍此而談和諧,都是騙人的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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