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受價值1000萬元干股,案發前擔任合肥市新站開發試驗區財政局局長(副處級)、辦公室負責人、國資局局長等8項職務的董黎明一案近日偵查終結。這是繼合肥市紀檢部門查處合肥市城建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汪強(收受賄賂人民幣898.01萬元、港幣154萬元被判無期)后,又一次查處的涉案數額超過千萬的大案。
【分身有術】
財政局長身兼八職
現年41歲的董黎明,碩士研究生。案發前,董黎明擔任合肥新站開發試驗區財政局局長(副處級,今年3月18日,合肥市相關部門已經在網絡公示免去其財政局長一職)、辦公室負責人、國資局局長。除在政府部門身兼三職,董黎明還任5家公司的“一把手”: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房地產開發(合肥)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黨委書記、合肥新站建設投資公司董事長、合肥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安徽中州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證實了上述事實,并告之董黎明擔任職務的多家公司也屬于“國字號”。董黎明擔任一把手的這5家公司經營范圍有:國有資產投資、經營管理及項目投資管理、房產開發銷售、城市基礎設施及市政公用事業項目投資、融資、建設、運營和管理。
今年1月,紀檢部門開始對董黎明進行立案偵查。這位身兼8職的財政局長黯然“墜落”。
【升遷有術】
攻讀研究生“鍍金”
雖然自稱研究生學歷,其實參加工作時,董黎明只是合肥某校的中專畢業生。
1989年中專畢業,經過一次會計脫產學習“鍍金”后,1999年左右,董黎明開始擔任原郊區瑤海街道財政所所長,兼任合肥瑤海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助理。也就從這個時候開始,董黎明開始收受“好處”,人生仕途開始平步青云,屢屢高升之際也埋下了罪惡的“種子”。
2002年12月份,董黎明升任合肥市新站區財政局副局長;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任新站區財政局長(付初級)并兼任其他5家公司的“一把手”。期間,董黎明為自己的人生二次鍍金,開始攻讀研究生。
【斂財有術】
收受干股價值千萬
隨著手中權利的“升遷”,董黎明的欲望也隨之增大。在擔任街道財政所所長時,董黎明收受的不過是少則2000元多則萬元的“好處”,升任新站區財政局局長并兼任多職后,董黎明收受的好處不再是數萬元的好處,而是上百萬、千萬的干股。
給董黎明進貢的既有昔日的好友、同事,也有有求于他的銀行行長、會計事務所所長、房產開發商……
紀檢部門在調查此案時發現,2007年、2008年前后,董黎明涉嫌兩次收受干股,一次是某公司30%的股份價值180萬元左右;一是某公司20%的股份價值1000萬元。
目前,董黎明一案已經偵查終結交由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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