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搞競選必然導致選舉的異化
——與李飛先生商榷
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飛在關于新修改的【選舉法】的講話中說,我們關注的是實質民主,搞競選會使選舉變成有錢人的事。這也就是說,在李飛先生看來,競選和實質民主是相互排斥的。搞競選不能體現實質民主,而不搞競選才能體現實質民主。這種看法是值得商榷的。筆者的看法恰恰相反,在筆者看來,只有搞競選才能真正體現實質民主,而不搞競選不僅不能體現實質民主,而且必然導致選舉異化。
正如李飛先生所說,競選本身只是一種選舉形式。這種選舉形式是不是只能被有錢人利用,而不能被沒錢人利用呢?在筆者看來,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競選是在有錢人即資本家占有生產資料,掌握各種媒體的條件下進行的。因此競選這種形式必然被有錢人所操縱,變成李飛先生所說的“有錢人的事”。但是即使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有錢人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操縱選舉,也不等于沒錢人即無產階級就不能利用競選。事實上在許多資本主義國家無產階級都曾利用競選來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為實現自己的政治主張制造輿論,甚至利用競選為自己在議會中爭得席位,以達到自己參政議政的目的。當然由于這種競選畢竟操縱在有錢人手中,無產階級要想在競選中獲得勝利幾乎是不可能,無產階級“不可能指望從這種競選中獲得更多的東西”。
但是我們國家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不同,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國家是生產資料公有制占主體,廣播、電視、報紙等主要媒體是掌握在無產階級的政黨共產黨的手中,因此不存在搞競選會被有錢人操縱的條件。如果在我們國家搞競選出現像李飛先生所說的被有錢人操縱的情況,那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共產黨變成了資產階級政黨,變成有錢人的政黨。當然這是我們所不愿看到的情況。從目前的情況來說,恐怕李飛先生也不會承認已經出現了這種情況。盡管我們不排除出現這種情況的可能,但是我們還是相信我們黨現在還是有能力避免這種情況出現的。既然現在我們國內的各種主要媒體還都掌握在共產黨手中,為什么我們還擔心搞競選會被有錢人所操縱,變成有錢人的事呢?為什么我們就不能利用各種主要媒體為廣大勞動人民參與競選,在競選中實現自己的民主權力創造條件呢?
我們之所以主張在選舉中搞競選是因為競選可以給更多的人提供一個展示自己的舞臺。如果說,文藝演出是給演員提供展示自己文藝才能的舞臺,體育比賽是給運動員提供展示自己體育才能的舞臺,那么我們也可以說競選可以給政治人物提供展示自己政治才能的舞臺。在我們國家有科學家、藝術家、經濟學家等,卻很少聽說有政治家。這恐怕與我們沒有給政治家的出現提供競選的舞臺有很大關系。以往我們在選舉中不搞競選,使很多有政治抱負政治才能的人沒有機會展示自己的政治才能,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相反卻讓一些根本不懂政治,只會人云亦云的人當選。這不能不說是我們這種不搞競選的選舉制度的悲哀。搞競選必然會使一些有政治抱負政治才能的人通過競選脫穎而出,使這些人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小人物一躍而成為一個公眾矚目的政治明星,成為一個政治家。這些政治明星、政治家的出現必將在我們的政治生活中產生發揮巨大的作用,從而會極大地提高我國執政的素質、執政的水平、執政的能力,并對今后我國的發展進步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
在選舉中搞競選還會極大地吸引公眾積極參與到選舉當中。不搞競選,公眾很少關心誰會當選,也就沒有什么興趣參加選舉。而搞競選勢必引發公眾對選舉結果,對誰能當選的關心,從而積極參與到選舉中。搞競選還會使競選的過程變成公眾參政議政,對候選人進行審查監督的過程。不搞競選,公眾就無法了解候選人的政治主張,無法了解候選人是否能夠代表自己,反映廣大群眾的呼聲,無法了解候選人到底是個什么樣的人。搞競選公眾才能關心候選人的政治主張,才能對候選人的政治主張進行評議,才能通過評議比較鑒別候選人的政治主張哪些是對的,哪些是錯的;哪些是有用的,哪些是沒用;哪些能夠代表廣大群眾的利益,反映廣大群眾的呼聲,哪些違背廣大群眾的利益,沒有反映廣大群眾的呼聲。才能讓公眾更加了解候選人的各方面的情況,以便于對候選人進行審查監督,從而做出自己的選擇。
所以,只有搞競選才能在選舉中真正體現“實質民主”。
以往我們國家在選舉中之所以沒有采取競選的方式,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由于我們國家是從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直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因此絕大多數人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在選舉中所普遍采取的競選方式比較陌生。
二、我們這一套選舉制度的產生可以追溯到中國共產黨誕生初期。在當時白色恐怖的條件下,我們共產黨不可能在選舉中搞競選,甚至不可能采取馬克思所肯定的巴黎公社式的普選制。
三、我們已經習慣于自己的這一套選舉方式,并且由于這一套選舉方式的選舉結果在一段時間里,總的來說大多數人還比較滿意,比如所選出的人大代表大多為開國功臣、社會上德高望重的各界人士及先進模范人物等,所以人們對這種選舉方式很少產生懷疑。
四、更重要的是當時社會矛盾還不突出,出現一些社會問題能夠很快地得到比較公正地解決。
現在人們之所以對我們過去的這一套選舉方式產生懷疑,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認識上的問題,而是有著深層次的社會原因。這就是當前的社會矛盾越來越突出,社會上出現的很多問題都難以得到公正的解決。正是在這種社會背景下,人們開始把目光投向作為廣大人民群眾代表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希望這個代表廣大人民行使權力的最高權力機關能夠反映廣大人民的呼聲,公正合理地解決各種社會矛盾社會問題。而這時人們才發現在全國人大代表中,絕大多數都是政府官員和“有錢人”,真正普通勞動者的代表寥寥無幾。這些官員人大代表和“有錢人”人大代表參加人大會議除了會評功擺好,不投反對票,根本不可能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反映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這就不能不引起民間的一些有識之士對這些人大代表產生的方式,即選舉方式產生懷疑。結果發現我們這一套不搞競選的選舉方式實質上已經使選舉異化了。
在這們這一套選舉方式中由于不搞競選,實際上通行的是一種選舉的潛規則:選舉的組織者同時又是被選舉者,也就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自己給自己當裁判,自己選舉自己。間接選舉把由“我來決定選舉誰”變成由“我來決定誰來選舉我”。選舉的結果早已在選舉前由少數人內定,選舉不過是走走形式,實際上已經成了變相的選拔。這種選舉方式根本不可能體現“實質民主”。
所以我們現在有理由要求徹底修改【選舉法】,在選舉中采取競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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