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了,2010-03-23]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47276812_d.html
周末,網友來信說:你(本人)質疑基因作物安全,什么科學理由?沒科學理由的質疑誰都能做。農業部研究員說,他們的轉基因作物和天然作物的營養成分沒有生物學意義差異,“近一年來植酸酶玉米所表達的植酸酶和小麥等植物中的植酸酶是同一類酶,人類或動物已有長期安全食用或飼用的歷史”。同類,怎么不安全?有什么科學理由質疑安全性?(此是大意轉述。若轉述歪曲來信本意,請該網友來信批評指正,本人將做重新理解。)。
那位網友來信措辭尖銳,卻提出了一個非常好的甚至很重要的大問題:轉基因和非轉基因作物的蛋白植酸酶等等同類同質,有什么科學理由說轉基因作物不一定安全的呢?
回答之前,讓我們先來個比方情景(僅僅比方)。您買汽車,廠商給的安全證書只有左邊車輪鑒定,沒有右側車輪鑒定。您追問,廠商就說:左右車輪材料都一樣,所以,左邊的鑒定沒問題、那右邊的也就安全。--- 請問:您能接受那安全證書嗎?您買那車,放心嗎?咱敢肯定,您不放心,而不放心的理由就是那安全證書不完整,譬如,盡管左右車輪材料一樣,但左邊車輪安全并非意味著右邊車輪就是安全的。。
那是比方,但卻能指明一個科學道理:天然作物好比是左面車輪,它們安全,并非意味著同類同質的右邊車輪的轉基因作物也是安全的。
這種問題叫作“鏡象作用”或“同質異能”問題,群數學里叫“映象”或“翻版”問題,即兩者物質同類甚至分子式相同,但排列不同則可能有大不相同甚至相反的功能作用。
拿個醫學界早有的例子來說吧。腫瘤病毒有多種,其中Rabbit-papilloma(國內譯為“兔乳頭狀瘤病毒”)和Human-wart(國內譯為“人乳頭瘤病毒”)是同類同質的,可它們對同樣人群的致病功能作用卻很不相同。同類同質病毒,咋功能作用不同呢?那問題早就發現了,但長期沒獲得圓滿解答。
1980年代中期以后,納米技術和巴克球(buckyball,國內譯為“巴克球”或“巴基球”)技術實驗室普及以后,科研人員發現,“兔乳頭狀瘤病毒”和“人乳頭瘤病毒”不但同類同質、且多面體甚至也一樣(都是72),但卻是方向相反的“巴克球”病毒(兔者為[2,1],人者為[1,2]),即“同質異能”,結果,它們的作用及大小就很不相同了。
那個“同質異能”的科學道理說明,不能因為兩樣東西的同類同質,就下結論說它們的功能作用就是完全相同的;做那種結論前,必須考慮到那兩樣東西彼此是否存在“鏡象”關系,必須考慮它們是否“同質異能”。
本人的一些在英國、美國和香港的華人相識朋友,是搞基因學科研的。他們把納米巴克球技術引進基因研究,在蛋白、植酸酶和蛋白折疊過程等方面“同質異能”現象方面有新發現。一些行家說、他們的研究有可能帶來相當重要的基因學發展。
記得跟那些朋友聊天,曾提到轉基因和非轉基因作物的同異問題,他們說:越是深入研究,越發現人類對生命和基因知識的了解是多么粗淺;還沒怎么了解、就到處搞轉基因,說明人類膽子能有多大。如果說“學術界浮躁”,那基因學和轉基因領域是最浮躁者之一。他們還說:不過,許多科學新知識就是從盲目應用所產生的問題中獲得的,基因學也不例外;問題是,誰來擔當那些問題的犧牲者和支付代價呢?我們不敢讓任何人承擔犧牲代價,因此,關于轉基因產品的安全問題,我們不敢僅根據一些表面同類同質的現象就做肯定或否定的結論。
看學報通訊說,近些年來,中國大陸也有學者用納米巴克球技術做不同研究領域的“同質異能”的課題了,且進展成績相當好,有的在多面體“同質異能”方面頗有新穎見解。常態估計就能說,只要那些大陸學者堅持不懈,那就用不了多長時間,他們的科研水平就能與國際同行大體取平、某些方面還可能走到前列。不管他們進展如何吧,他們的見解跟那些英美研究者見解一樣,即:兩樣東西,不能僅根據它們同類同質的表面現象、就對兩者做出功能作用都一樣的結論。
說到這里,質疑轉基因作物跟天然作物一樣安全的科學道理應該足夠充分:且不說全部科學理由吧,僅“同質異能”這一條,就可以問問那些安全結論者:既然你們說轉基因和天然作物的蛋白植酸酶等等都一樣,那么,你們是否考察過它們之間是否存在鏡象關系呢?天然作物安全,就意味著人為轉基因作物也安全,那有什么科學根據證明?--- 那問題,還是本文開頭的比方問題(盡管僅是比方):若汽車廠商給您的安全證書只有左面車輪而沒右邊車輪的安全鑒定、推理說兩邊車輪材料一樣、所以左邊車輪安全那右邊車論也安全。如此安全證書,您接受嗎?
附圖:最簡單的“鏡象”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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