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牛棚老牛在《瞭望東方周刊》看到:吉林省蛟河市一批上訪維權(quán)者被以“沖擊國家機關(guān)”罪名抓捕后,以“聚眾擾亂國家機關(guān)秩序罪”分別6個月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緩刑。70歲的姜學連老人在蛟河市看守所里迎來70歲生日,他因為寫了一篇關(guān)于煤礦沉陷區(qū)國家資助搬遷房屋的質(zhì)量問題的信訪材料,在去年9月9日,被蛟河市公安局刑警隊警員拘留,理由是涉嫌“沖擊國家機關(guān)”。
同案被拘留的還有十幾人。這些人因為質(zhì)疑當?shù)卣谥醒胝畵芸钯Y助的煤礦沉陷區(qū)治理搬遷房屋的建設(shè)中,多收了市民4356萬房款,當?shù)夭簧倜癖妿状紊显L。
從2008年5月24日起,連續(xù)多日有數(shù)百人聚集在當?shù)厥姓T前,政府辦公大樓的玻璃門被擠碎。檢察院在起訴書中稱,此次“聚眾沖擊國家機關(guān)”給政府造成300余元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
這些上訪者也曾想到了法律,他們到蛟河市法院要求立案起訴政府,卻被拒絕。
中共蛟河市委書記張恩波在一次市常委會議上稱:“部分上訪群眾經(jīng)常在市委、市政府門前聚集,已經(jīng)影響到我市的招商引資、項目建設(shè)等重點工作。”這被認為是上訪者最后遭當?shù)卣C關(guān)打壓的主要推動力。
2009年國慶節(jié)前,王占明、姜學連等14人因涉嫌“聚眾沖擊國家機關(guān)罪”被蛟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公安局僅用十天時間偵查終結(jié),被退回補充偵查一次后,當?shù)貦z察院迅速起訴至當?shù)胤ㄔ骸?/p>
在強大的攻勢下,被抓捕的上訪者中有四人被免于起訴,而他們則轉(zhuǎn)為證人,指證其他上訪者。檢察院提交的41位證人中還有政府官員36人。
2009年11月27日,蛟河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12月3日,蛟河市法院一審判決,判定王占明、姜學連等人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法庭上,不認罪的嫌疑人被判6個月到4年不等的實刑,當庭認罪者則被判緩刑。 看完以上材料難道不令人十二分的震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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