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批評“條件”不如干脆解決問題
鐘 聲
所謂的“創造條件”以求人民對政府的批評和監督,真不如干脆解決一些人民急切關注的實際問題為佳。
首先就字面而言,該“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就比較愚蠢而低下,似乎撰寫者和宣讀者都心有余愧,清楚長期以來人民對政府工作的態度如何,甚至只有消極的、使人意志消沉而非心情振奮的“批評”。不然的話,何不說“創造”“讓人民”理解、欣慰、贊許和表揚的條件?
其次就詞句的意義和結構而論,也實在不敢恭維。因為現在才提出要“創造條件”,無形中暴露了以往沒有“創造條件”,人民根本無法“批評政府、監督政府”,以致政府的諸多工作特別是決策即便違背人民意愿,犯下嚴重錯誤甚或罪行也可安然無恙的事實和弊端。
再次是撰寫者含糊其辭,既不說“創造”何種“批評、監督“的條件、路徑和措施,更諱言如何滿足條件內容、欲達目的和無視早已“創造”了的“批評”和“監督”條件。這就是:
指使禍國殃民的國資委大搞“國退民進”,瘋狂出賣甚至伙同私企吞并國企,直至通鋼工人階級奮起保衛國企并拳斃吞并者,不是你們業已“創造”了的“讓人民批評”的條件?主流媒體披露的“正在磋商之中”和引發舉國聲討的瓦罕走廊問題,不是你們業已創造了的讓人民批評的條件?一邊是國家財政赤字迅猛增加,通貨膨脹日趨突出,無數工農兵學群眾慘遭新“三座大山”的欺凌壓榨,一邊是幾近瘋狂地用改革“成果”和人民血汗錢大肆購買美國國債,與亡我之心不死的美帝國主義“共克時艱”,不是你們業已創造了的讓人民批評的條件?置東海問題和南海諸島被周邊彈丸小國侵占于不顧,大搞“擱置爭議、共同開發”類韜光養晦,還打腫臉充胖子似地不遠萬里到索馬里“護航”,不是你們業已創造了的讓人民批評的條件?……尤其是面對舉國掀起的事關亡國滅種的反轉基因主糧怒潮,你們“能請神不能送神”,迄今不給全體人民一個公開的合理的解釋,還想創造什么樣的讓人民批評、監督政府的條件?如果說連現有的條件都滿足和解決不了,再繼續侈談“創造條件”不是空話、廢話和屁話?!
事實上,你們只要遵循上述由自己業已創造了的“讓人民批評”的條件,按照人民的意愿,深刻反思并認真加以解決就足夠了,根本無須格外去創造缺乏實質意義的所謂“條件”。亦如中紀委曾經公開披露的深圳原市長許宗衡特大買官案,面對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高度關注的問題或“條件”,你們堅決徹底地予以查處并將事實真相公之于世,豈止是在“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恰恰相反,那是在創造讓人民理解、欣慰、贊許和表揚的絕佳“條件”!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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