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推特.谷歌.網絡自由——他們一直在“創造條件”讓別國的“人民批評他們自己的政府”
先羅列幾條舊聞吧:
1、2010年2月19日,德克薩斯州的奧斯丁,IRS(美國聯邦稅務局)總部所在地。Andrew Joseph Stack III, 一架私人飛機繞盤旋一座稅務局辦公樓數周后,一頭栽向大樓的黑色幕墻。爆炸引發了火災,很快濃煙就包裹了這座建筑的上半部。撞機事件中,一人死亡,兩人被送往醫院救治,飛機駕駛員也隨墜機身亡。而斯塔克發布在facebook上對資本主義表示不滿的【遺書】最后【被刪除】了。
2、美國一名男子兩年前在互聯網上發表一首詩作,以“白人至上”口吻描述暗殺一位黑人總統的情形。美國特工處認為,詩作【影射】暗殺現任非洲裔總統貝拉克·奧巴馬。這名男子17日【被逮捕】,2月19日以涉嫌威脅總統等罪名遭起訴。
3、2009年6月20日,伊朗德黑蘭反對派利用twitter、facebook、谷歌的youtube等網站,交換即時信息,迅速組織起了大規模的抗議活動。這被某些人稱為伊朗的【twitter革命】。
4、美國國務卿希拉里21日發表題為“網絡自由”的演講,宣布美國將把“不受限制的互聯網訪問作為外交政策的首要任務”。盡管美國官員否認希拉里演講針對中國,但在經歷谷歌威脅退出中國事件后,人們很難相信希拉里的演講并非針對中國。北京大學學者余萬里21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美國決策者意識到,互聯網在越來越多的國際事件上可以成為達到美國政治目的、塑造美國全球領導力的有效工具。“對本國互聯網進行依法管理是一國主權范圍內的事,美國將網絡自由作為國家政策來對別國進行宣講未免有點一廂情愿”。
從上面幾條舊聞可以看出點什么門道呢?從第一條來看,美國的網絡也是有刪貼的,也是有信息過濾的。從第二條信息來看,在美國,如果發表“政治上不正確”的信息是危險的,哪怕僅僅是【影射】,也是有可能坐牢的。而老僧在強國論壇不知道發過多少“影射”的帖子,但目前還好好的,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看,在中國的網絡上發表意見比在美國安全。至于第三、四條消息,就非常清晰了,“網絡”是一種很好的“自由”工具,很多東西都是可以通過網絡來完成的,各種各樣的“革命”當然也可以通過網絡完成。所以,美國想在網絡上實現“網絡霸權”,這對于一個一直想建立單極世界的國家來說是可以理解的,只是他們找的理由不夠漂亮,他們自己都沒有做到真正“自由”,卻要將這種“自由”強行向別國推廣,這就顯得有些別有用心了。事實上,如果美國人真想推廣網絡自由和網絡平等,那可以首先將互聯網的核心服務器搬到日內瓦等地,由聯合國監管,這樣就可以洗刷美國妄圖控制世界信息通路的嫌疑。要是美國政府這樣做,我是舉雙手贊成他們的“網絡自由”政策的。
老僧似乎在強國論壇上批評政府很多年了,批評的條件還是有的,雖然版主偶有刪貼,但并不影響我發表合理甚至尖銳的意見,再說我個人的信息來源有限,思考的角度也有限,難免會有不周全或者判斷不對的地方,所以只要版主按照管理條款進行刪貼,比如不允許違反憲法,不污言穢語,不刷屏等等,老僧是很能理解版主的工作的。權利和責任一直都是如影隨行的,如果無法承擔某些責任,那么我寧愿放棄某些權利。當然,要允許老百姓批評,只要在【憲法規定的范圍】之內。
所以,我相信,任何創造出來的條件,都是了符合憲法等法律規范的。是“創造條件”完善社會主義,而不是“創造條件”破壞憲法、破壞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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