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媒體是報道的治安新聞不少。影響比較大的年前有廣東一黎姓男子在原公司索要工傷賠償被拒后,脫掉褲子提殺豬刀砍公司大門。他自稱“沒衣服、沒飯吃,就只能去偷去搶。并不是我不想做好人,是家庭環境、社會現實沒有給我機會。有錢人什么都有,我連煙都沒得抽。與其茍且活著,不如通過這樣來改變命運。” 接著有正月初三上午陜西白河縣政府門前發生爆炸3人受傷,對葉開國作案的原因,白河縣政府解釋稱:犯罪嫌疑人自稱曾在外省某磚廠務工,工頭欠他2800元工資拿不到手,到有關部門反映無果,心里很窩火,遂對社會產生報復心理。還有一個駭人的是新華網太原19日消息:“18日凌晨1時30分許,屯留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屯留縣西賈鄉茶棚村村委會副主任趙云飛一家5口被殺。”“據警方初步調查,死者趙云飛與犯罪嫌疑人馮建崗以前結怨很深。17日,雙方又發生沖突,馮建崗被打,懷恨在心。18日凌晨1時許,馮建崗沖入趙云飛家,殺死了趙云飛夫婦及3個孩子。”
還有一則有意思的新聞是南京江寧公安分局東山派出所推出了取款護送的便民服務,在春節前20天至大年初八這段時間內,凡是在江寧東山街道轄區內個人取款5萬元或者單位取款10萬元以上,均可撥打110與東山派出所聯系,要求民警提供取款臨時性護送的免費服務。東山派出所所長張遠斌告訴記者,“與其等到案件發生了我們再來破案,不如在犯罪萌芽狀態做預防工作。” 說來這也不是什么新鮮事,早在2006年廣東鳳崗就有了大宗提款免費護送的做法。
這些新聞讓人們看到現在公安同志任務的繁重與社會治安情況的復雜,也讓人又想起“楓橋經驗”。20世紀60年代初,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干部群眾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1963年毛主席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楓橋經驗”由此成為全國政法戰線一個膾炙人口的典型。2008年11月24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浙江省委在浙江紹興召開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45周年大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出席會議并講話 。周永康強調,要高度重視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認真學習運用“楓橋經驗”,堅持抓源頭、抓苗頭、抓基層、抓基礎,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環境。
現在又過去兩年多了,從實際治安狀況來看,學習運用“楓橋經驗”還有一個深入理解的問題。如“取款護送”意在犯罪萌芽狀態做預防工作,實際上“取款需要護送” 說明的卻是犯罪快要到了結果狀態。這個時候來預防,頂多只能起到防止把孩子生在路上的作用。從一些相關信息中,大于覺得現在一些地方學習“楓橋經驗”注重的是他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其實,“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只是他們的外在表現,真正的精髓還在發動和依靠群眾,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可以說,離開了毛主席的群眾路線,是學不來“楓橋經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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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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