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介一個新雷詞:被恐懼
大興村民李國諒因拆遷時揚言點汽油,被訴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昨天上午,該案再次開庭審理。7名村民為李國諒作證稱,當時并沒有感覺到恐懼。(中國新聞網)
事情的經過這樣的:2008年初,大興區瀛海鎮三槐堂村拆遷。村民李國諒表示,拆遷違法,如果政府強拆,他將點燃家中存放的汽油瓶。半個月后,李國諒被警方帶走。警方在李國諒家中搜出兩瓶汽油和一個未有可燃氣體的煤氣罐。大興檢方以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起訴李國諒。 大興法院一審時,瀛海鎮政府證明,李國諒在自家藏有禮花彈、汽油瓶等危險物品,并揚言與政府對抗。大興公安分局兩名民警也作證稱,李國諒曾表示在政府強拆時引爆汽油瓶等物,當時周圍多名圍觀群眾表示恐懼。據此,去年7月,法院判決以李國諒犯有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判刑1年3個月。李國諒上訴至一中院,去年11月2日,一中院裁定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發回大興法院重審。李國諒被取保。
從中可以發現,李國諒被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的“證據”有三:一是口頭表示了“恐怖信息”;二是家中有“瓶汽油和一個未有可燃氣體的煤氣罐”,還有“瀛海鎮政府證明”的“禮花彈”;三是大興公安分局兩名民警的作證,“當時周圍多名圍觀群眾表示恐懼”。
看來,這個案件的“關鍵”是有沒有群眾“恐懼”了。
據報道,昨天該案再次開庭。庭上,公訴人出具的證據中不再有嬴海鎮政府的證詞。兩名民警的證詞仍稱多數圍觀居民表示非常恐懼。 李國諒也向法庭出具了16份證據,其中包括記者現場采訪的錄像,7名圍觀群眾的證詞。7名群眾的證詞均表示,他們對李國諒的話不感覺到恐懼。媒體采訪錄像中顯示,他和圍觀群眾接受采訪時,情緒看起來非常愉快,采訪完一個個都笑呵呵地走了,這說明圍觀群眾未感到恐懼。
檢方還出示有關證據,表明李國諒涉嫌犯罪的后果,直接導致拆遷延遲。但 李國諒的律師稱,李國諒揚言前,法院已判決大興住建委頒發拆遷許可證違規。“該項目的拆遷確實不合法,李國諒要求合法拆遷是合理的。”李國諒的律師說。
大興法院以仍有部分證據需要質證為由宣布擇日繼續開庭。
看到這里,公眾全明白了。大興檢方的起訴很“大興”,大興法院的審判也很“大興”,居然全建立在憑空相像的“多名圍觀群眾表示恐懼”上。其實,在這起案件中,令人恐懼的不是李國諒面對違法拆遷說的“過激”話,這種因言獲罪的現象,才是真正的令人恐懼的。所謂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按在大興檢方、大興法院頭上是再合適不過了。
公眾將繼續關注大興法院的最后審判結果。但不管審判結果如何,“被恐懼”一詞是絕對有資格登上2010年中國網絡雷詞榜的,這里先提前推介了。
201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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