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光”“燒光”“賣光”——粵北山河泣血記!
前不久,本人驅車旅行,途經京九沿線粵北龍川河源梅州等地,發現當地各縣市毀林情況觸目驚心。聯想往日在京珠沿線所目睹之景象類似;加之隨著各地林改和林紙漿一體化運動的的全面展開,國家天然林生態顯然已遭毀滅性破壞。這是一場由國家高層官僚發動,由各級林政部門執行,由龐大境外資本參與運作的,由中國海南省開始,然后漫延至全國各地的系統滅亡中國生態的運動。
各地“砍光”“燒光”“賣光”“三光政策”的套路如下:
1.外資林業大鱷在中國獲得權貴支持,在中國銀行借得貨款開始運作
2.以與地方政府合資名義成立公司,收買政府官僚和林政部門
3.由地方政府和林政部門發動媒體宣傳“林權改革”
4.假稱國家政策允許農民可以林地私有,可以自由轉讓
5. 由地方政府赤膊上陣威逼利誘農民“流轉”出讓自已的林地以便給奸商們”規模化經營”;
6.由地方政府和奸商合資砍樹或下達硬指標動員村民上山毀林砍樹;說是改種經濟林后可每年分錢;
7.由地方政府及林政部門伙同奸商合伙賣林分錢:注意:農民按出讓林地面積獲得每年每畝7到12元錢不等,林木錢則由地方政府和奸商瓜分;
8.由地方政府和奸商雇傭村民種上經濟林;注意:有的地方只是象征性地種上幾棵;有的地方干脆剃光后長期拋荒;
9.地方政府和奸商謊報“退耕還林”向國家領取補貼分錢;全部落入地方政府和奸商腰包;
10.發動媒體宣稱“林改成果”和“農民已經致富”;
11.地方政府和奸商收獲成活的經濟林賣給外資林業大鱷造紙和制造板材在中國出售獲利;
12.如遇到象樣的反抗或揭露,地方政府和奸商則堅稱林地原本就是荒地荒山,沒有樹林;或58年、文革已砍光,現在是響應黨的號召“植樹造林綠化祖國”。并向上級政府申報植樹造林補貼,于是再賺一筆。
這就是地方政府同境外資本和奸商勾結出賣國家林業資源的完成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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