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又大規模向臺灣省出售武器,引發了我國外交部的反對,也引起了網上的一些爭論。有網友發帖評論美國售臺武器,認為這是好事,并提出了三條理由:
1)臺灣軍事力量更加強大了,中央政府才有危機感;
2)臺灣軍事力量更加強大了,最終和平統一,則中國軍事力量也會增強;
3)臺灣軍事力量更加強大了,可以牽扯、打擊一下那些企圖霸占中國海疆的外國勢力。
上述評論的前提假設是:美國售臺武器越多,則臺灣軍事力量就更加強大了。本網友認為,這個前提假設是有問題的。
讓我們來設想一下:假如我國以前并未研制出核武器,現在美國為了某種原因,比如對抗俄羅斯,把核武器賣給我們。
那么,我們買了美國的核武器,是不是就可以說我們的核攻擊能力就強大了?從美國買的核武器越多,是不是我們的核攻擊能力就越強大?
看起來似乎很顯然,但是,事情其實沒有這么簡單。
現代武器不但不同于冷兵器,也不同于簡單的熱兵器了,它已經進入了自動控制的熱兵器時代。
雖然我們買了核武器,但是這些核武器并不是我們自己造的,美國人究竟在里面弄了些什么玩意,關鍵時刻是不是能夠指揮得懂,那是很難說的。
首先,我們可以肯定,如果我們決定要用這些買來的核武器去攻擊美國,那么只要美國知道了我們這個決定,那一定是會失敗的。
因為核武器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控制部分,而這部分的核心機密,美國人當然是不會教給我們的。
其次,同樣的道理,我們拿著這些從美國人那里買來的核武器,如果決定去進攻其他國家或地區,那也只有在美國人支持或默許的時候才可能實施。
因此,我們雖然從美國人那里買來了核武器,我們的核攻擊能力確實也提高了,但是,使用這種能力的權力實際上卻控制在美國人的手里了。
那么,這究竟算不算我們的核攻擊能力變強大了呢?本網友認為,恐怕只能說是作為美國的炮灰的能力變強大了一些而已。
如果把上面的核武器換成常規武器,本網友認為,道理也是一樣的。
甚至,把常規武器換成民用設施,比如民用核電站之類,道理也是完全一樣的。
而且,這些從美國人那里買來的東西,如果里面帶有美國的技術,那么美國為了防止技術秘密泄漏出去,肯定會要求設立某種協調機構,以便定期“核查”。
當然,美國人會給我們留面子,這種協調機構的名目肯定還是“自主”的,比如冠以“國家XX委員會”只不過其功能一定包含了“協調國際合作”這個主要內容。
這樣,我們就不得不在一定時期內放棄部分的主權,允許美國隨時來“核查”。這樣的行為,究竟是聰明,還是愚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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