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委”能解決中國的能源問題嗎?
昨天,“ 國家能源委員會”以一種突然性的新聞事件呈現在國人的面前,從組成成員和領導級別來看不可謂不高,總理親自掛帥,二位常委位列其中,這在新中國歷史上可能也是少見的“大部委”,其目的不言自明——解決中國的能源問題。我不知道這一機構是臨時性的,還是一個長久運轉的新增部委,如果作為臨時性解決當前突出能源管理混亂的機構,我認為還是可取的,如果說就按照此模式長期管理中國的能源問題恐怕不是很妥當,我想就以下幾個問題跟大家共同探討一下:
第一個問題:中國能源問題的本質到底是什么?通常比較被專家公認的本質問題有四個:一是能源問題的國際化;二是能源安全;三是由能源延伸的國際政治、經濟、軍事、外交問題;四是傳統能源向新能源發展轉化的問題。
在我看來,這些問題不是制約中國能源改革停滯不前的核心之所在,中國能源問題的本質是國家利益——集團利益——地方利益——人民利益四方的搏弈問題。上面提到的四點是能源問題的表現形式而不是問題的本質,之所以被專家定義為本質問題其實是很多人想回避能源改革的關鍵矛盾,間接地希望由最大多數的老百姓暫時承擔能源問題復雜的改革負擔。前面四個問題都是世界各國的共同問題,并非只有中國存在,人家好的制度我們不用,我們自己的好東西又不愿意執行,歸根到底就是一個“利”字在作怪,這個“利”到底歸誰得、得多少才一直不明晰,不愿意站在最廣大人民利益的立場上辦事,把少數人利益置于多數人利益之上永遠不可能碰觸到能源問題的本質。
第二個問題:“能源委員會”是權力大還是執行力強?有很多人都把中國能源改革緩慢歸罪于部門職能交叉、協調難、執行難上,實際上也許有一定道理,但是,剛剛成立的能源委員會就能解決這些問題嗎?我初步看了一下委員會構成,可以說與國務院的構成只是大同小異的區別,已經接近于國務院了,人都還是溫總理下面的人,主管還是溫總理,我就不理解,同樣的下屬、同樣的首長,難道總理變成“主任”了,能源改革就順暢了嗎?以前改革推不動,總理把這些人召集在一起,討論同樣的問題不也是一樣嗎?以前的發改委不也是執行主管嗎?現在的辦公室主任還是發改委,具體執行起來不還是發改委牽頭嗎?難道要總理天天坐在能源委員會辦公不成?他那么忙不可能有精力管得那么細。我不反對成立一個由國務院直管的能源委員會,但不贊同總理直接掛帥的大統一,大統一就是不統一,國務院各部委本來就應當是由總理協調統管的,本來就應當是互相配合的。
另外,外交、國安、軍隊本來也是為國家政權服務的,加不加進來有何區別?難道說以前改革不順利是因為外交、國安和軍隊不配合嗎?把這三個部門進去純屬多加幾個座位,以前,中央的部署他們不執行嗎?難道說以后外交、國安、軍隊在能源問題上可以撇開黨中央獨立行事嗎?我看不可能。
如果說現在的委員會能解決能源問題,那么只能說明一個問題——以前國務院根本就沒有重視能源改革。否則,為什么同樣的人換個名字就有效了?難道以前溫總理不可以召開類似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嗎?在常務會議上,作同樣的部署有什么本質不同嗎?我看辦不好事情的原因還在于——工作不落實。
能源委員會如此組成,說明政府還是沒有看到能源問題本質中的另外三個方面:地方利益、集團利益和人民利益。國務院人員的大組合看起來很強、很大,但離開了地方、集團的支持,什么也推不動,尤其可怕的是,如果某些委員同利益集團互相勾結的話,那么很可能讓地方和百姓的利益受損,改革也許會陷入新的困境,也有可能出現改來改去還是原地轉圈,國家成立“能源委員會”,我完全贊同,但怎么組建,必須要規范化,國務院職能部門的成立首先要在明年的兩會上討論,部委改革方案的具體細則也要詳細,用機構改革相關法律法規來賦予職能機構的權力,而不是靠“大人物”的組合來實現“人治”,法律賦予的權力是部委執行工作的最有力保障,也是依法治國的最好體現。
假設性地問一個問題:如果此次高規格的委員會還是無法實現目標,下次是不是要成立以國家主席為主任的“新超級能源委員會”呢?為解決住房問題成立“住建部”,最后房價越漲越瘋,為解決保護耕地問題成立“國土部”,結果,耕地流失一天比一天嚴重;為解決國有資產不流失成立“國資委”,結果,國有資產流失越來越可怕。
我希望這次成立的“能源委員會”只是一個臨時機構,更寄望明年能依法產生出強有力的專門能源委或者能源部。
第三個問題:如何正確處理好中國能源的突出問題?中國的能源問題看起來由國家、地方、集團和百姓四部分構成,實際上可以簡化為兩個方面:自有能源和進口能源。先談自有能源,無論是石油資源、煤礦資源、水利資源、核電資源和新能源,目前絕大部分是由國有和集體所有構成,不管是以什么集團形式出現的,實際上都離不開一個“公”字,也就是說所有的能源幾乎都是“公有”的,當然也有一部分私有性質的存在,但與總體能源結構比起來,幾乎可以忽略,那么這就好辦了,既然國內能源都具有“公有性”,那么,中央就可以對“公有能源”作出安排,國家、地方、集團、人民如何進行利益分配就需要最先作出選擇。對于“進口能源”,國家則可以采取保證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以市場調配為主。那么這里面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兩種能源的比重問題以及如何以確定綜合成本的問題。有些資源是純國內性質的相對比較好辦,石油能源屬于交叉性質比較強的能源,那么國家就必須用一種透明的政策規范兩種資源的配比和綜合市場價格,國內能源,人民可以享受優惠的必須享受。中國需要一部新的《能源法》來規范各方利益和各方權責。
中國能源問題目前最顯著、也是老百姓最不滿意的地方在于透明度,尤其是成品油,一會兒說暴賺,一會兒又說巨虧,國際油價最高的時候說巨虧,國際油價降到最低的時候又說巨虧,最后老百姓不知道到底國際油價是高點好還是低點好,整個就象玩弄人一樣,這都是不透明引起的矛盾,很多職能部門裝聾作啞,對老百姓解釋似是而非,玩太極手法。如果不改變“輕視大部分人、重視少數人”的老思路,能源改革就是一條死路。
我本人是非常支持國務院搞機構改革的,作為公民,也完全支持溫總理的工作,提出質疑本意是希望“改革”要改到點子上,“改革”要看到問題的本質、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辦法,但愿我的質疑不會招來能源委員會的打壓,更不想因此被盯上。
孫錫良(轉載須署名)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