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名叫徐石的律師在一篇文章中的話:
律師是干什么的?一言以蔽之:吃法律飯的。拿人錢財,運用嫻熟的法律和雄辯術,替人消災。
律師的正義是什么?在法治國家,律師眼里的正義其實就是窮盡一切手段讓自己的代理人勝訴。在美國(為避諱,本文例子皆取于美國),有一個經典的故事足以說明這個問題:一個律師剛剛打贏一場官司,興沖沖地給他的代理人拍了一份電報:“正義獲勝!”代理人不懂律師的正義含義,立馬回電:“啊?趕快上訴!”
就連黑律師們認為的文明的法制的美國,就連美國中被認為最文明的富翁們,都無法理解黑律師們的“正義”,當然,我們普通的人更是無法理解,我們就把這難懂的“正義”姑且叫做“高級正義”吧!
如果仔細分析一下,他們算盡機關、不擇手段,讓代理人獲勝目的是獲取高額的金錢。“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就是他們的“高級正義”。幾千年強盜的邏輯,在明火執仗的強盜失去生存的土壤以后,他們就換了個馬甲,變成了文明時代的黑律師。強盜們靠作富人的幫兇,靠幫富人欺詐弱勢的窮人掙錢,文明時代的黑律師何嘗不是如此呢?雖然形式變了,但他們遵守的法則沒有變。
雷人的還不僅是這位徐石律師,剛剛看了一位叫瘋瘋癲癲僧網友的文章,我們的陳有西律師還有更精彩的。下面是這位網友的文章:
李莊律師偽證案:精彩辯護語錄
文章提交者:不再忽悠山民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絡】 http://www.kdnet.net
陳有西律師李莊案庭辯片語錄網址: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ID=7d94f2f0-1e70-491b-9c4d-9cf0009cf715&user=10420
今天這個案件,影響的不只是一個李莊。是中國律師基本權利的一個縮影。英國首相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講中說:“臣民的茅草房,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蔽医裉煲蔡子靡幌拢骸爸袊蓭煹霓q護領地,風能進、雨能進,警察不能進!”請求法庭支持我們這樣的呼聲!
----第一輪辯論
如果這樣依法執業的律師可以送上法庭判掉,那么中國刑事辯護將進一步倒退,刑事律師將進一步畏懼刑事法庭,最后就是導致大量的刑事被告得不到負責的、高質量的辯護,冤假錯案必將更多產生,刑事法庭上只有強權的影子而不會有法治的光輝。
---第一輪辯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37規定: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但是,李莊律師審判階段的會見權,卻受到警察的違法“陪同”干預,被監視竊聽,被指手劃腳,引起沖突后,違法的卻抓了合法的。他因為自己認真負責的執業行為,被自己的保護對象舉報,而他被舉報的所有的所謂“犯罪行為”,則全是為了查明他的案情,為了他不被判死刑,保護這個舉報人的應有權益。這是一個現代版的《農夫與蛇》,這真是一個哭笑不得的悲劇,體現了當前中國的一種法治亂象,一種特定時期的中國法治西洋鏡。這是對剛修訂的《律師法》的一記響亮耳光!
---第一輪辯論
同為法律人,相煎何太急。今天的庭審太想急于完成一個既定的目標。但是做得太明顯了。一個國家的法治大廈,離不開李莊這樣公權機關討厭的律師。是他們幫助法庭把住了質量關。揭露了刑訊逼供,防止了冤假錯案。中國刑事法庭上,敢于負責進行真辯的好律師已經不多了。大律師、名律師都已經遠離。如果真要把這樣一個好律師判掉,將來誰會到刑事法庭上來真辯?最后只有只收錢不辦事、配合公權力演戲的所謂的律師。
----第二輪辯論
本案的起因,可以用一個俗語來概括:秀才碰到兵,有理講不清。一些公權機關長期來的特權思想,對《刑事訴訟法》基本概念的誤解,發展到極致,就是違法當自然,合法被刁難,結果違法的可以抓合法的。
----第二輪辯論
本案案情不大,但包含的意義重大。中國律師在刑事訴訟中,法律規定的為被告辯護權、會見權、調查權、法律幫助權、幫助控告權、不被監視干擾權,其界限到底在哪里?怎樣做才是合法的?怎樣做算是違規的?怎樣做是犯罪的?
-----開篇陳辭
“臣民的茅草房,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边@是資本主義國家富人集團意志的體現,他們提出這個口號,保護的是富人集團的財產,保護的是富人集團的領地,保護的是他們通過剝削強占掠奪來的弱勢窮人的血汗不受侵犯。對廣大的弱勢人民來說,它不過是一個偽命題,弱勢人民的茅草屋,連小偷也不光顧,國王進來干什么,臣民的茅草屋不過是貴族領地的代名詞罷了。對住在茅草屋的窮人來說,只能是欺騙!
就是這可憐的茅草房,真的誰也進不來嗎?在金錢主宰的社會,弱勢的窮人沒有錢,他們就什么也保護不了。如果有哪個犯竊疾的富人心血來潮對一間茅草屋產生進了興趣,你們這些拿了錢財的黑律師,自然要設法替他們消災,自然要設法完成他們的心愿,自然要主張“高級正義”,有了你們這些鉆法律空子的黑律師,他們的茅草屋還保得住嗎? “高級正義”總是要勝利的。當黃世仁看上喜兒的時候,有了穆仁智這個相當于黑律師的狗腿子的不擇手段,楊白勞連性命也保護不了,他拿什么保護自己的茅草房,他拿什么保護自己的女兒?這還沒有我們的現代的具有“高級正義”感的黑律師!
“中國律師的辯護領地,風能進、雨能進,警察不能進!”請問你們這些黑律師,你們為誰辯護,你們為什么辯護?這些富人與黑社會從廣大的弱勢人民中榨取了大量的血汗,,你們從中分得了一杯羹,你們與他們同流合污,你們與他們共同制造偽證,你們使盡卑劣的手段,要使他們非法所得合法化,使他們對人民的欺詐合法化。這時,如果警察不走進來,這不僅僅是警察的失職,更說明警察已經同你們及黑社會同流合污了,這警察已經是黑警察了,這警察已經是黑律師及黑社會的保護傘了,這關在監獄中的文強之流有了傳人了。試想當年文強之流橫行之時,管保你們這些黑律師黑社會平安無事。如果文強之流還在橫行,你們的“高級正義”就實現了,這對廣大的弱勢人民是多大的傷害呀,這會使得他們有冤無處伸,有苦無處訴,任由黑惡勢力宰割。你們裝出一副偽善的面孔,口口聲聲維護法律的尊嚴,那么多弱勢的人民受到黑惡勢力的侵害,你們給他們伸張正義嗎?,你們的偽善不過是穿著馬甲的毒蛇,披著羊皮的豺狼。你們伸張的只是“高級正義”
陳有西的辯護詞與徐石的“高級正義”是一脈相承的?!奥蓭煹霓q護領地,風能進,雨能進,警察不能進”何等的猖狂!“強盜的山寨,風能進,雨能進,官兵不能進”。黑律師取不義之財的領域,當然不能讓警察進來進來。你們是一樣的強盜邏輯!
你們為代理的黑惡勢力不擇手段、制造偽證,或誣告他人,或掩蓋罪惡,制造了多少冤假錯案!當警察摧毀了你們的山寨時,你們就大叫“制造了冤假錯案”。試問,是誰在制造冤假錯案。當然,在你們的眼中,誰斷了你們的財路,誰就不符合“正義”!
如果這些制造偽證,用盡卑劣手段一心要使黑惡勢力逃脫法網的黑律師受不到嚴懲的話,那這些黑律師將更加猖獗,他們庇護的黑惡勢力將咸魚翻身,黑惡勢力將卷土重來。他們在這些黑律師幫助下,敲詐人民將更加肆無忌憚,將制造更多的冤假錯案。普通弱勢人民付不起高昂的黑律師費,沒有你們這些具有“高級正義”的律師庇護,他們只能被“高級正義”了,將來法院的判決永遠是“高級正義”獲勝了!
這個現代版的《農夫與蛇》其實有兩條毒蛇,一條是不穿馬甲的毒蛇,一條是穿馬甲的毒蛇。不穿馬甲毒蛇直接進攻,穿馬甲的暗中掩護。當他們喝農夫的血時,因為誰都不肯少喝而發生了內訌,被捕蛇者一舉抓獲,農夫這才沒有被“高級正義”了。
“同為法律人,相煎何太急”,說的好,自古就有“官匪一家”的說法,新時代穿著馬甲的強盜,自然就與警察是一家,當這些潛規則被埋下不守規矩的警察打破時,強盜們于是急呼“我們本是一家人,為何要相煎何太急”。法律人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廣大弱勢人民具有正義感的警察、法官、律師,另一類是投機取巧鉆法律空子,維護黑惡勢力利益,把法律作為賺取個人私欲的工具,依靠買法律、玩法律獲取金錢的黑警察、黑法官、黑律師。這兩類法律人是水火不容的,豈能同流合污!如果同流合污了,那整個社會就是黑社會,那個社會就只有“高級正義”啦!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37規定: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不過它只保護律師的合法活動,它保護的是合法律師的人身權利。如果保護了黑律師的非法活動,那就不是法律,那連黑社會的規矩都不如。多少年,“有錢能使鬼推磨”的思想鼓舞著黑律師,讓他們在錢的炮彈掩護下,沖破了多少黑警察、黑法官的堡壘。不過,魔鬼做到多了,總要遇到鐘馗,邪惡的“高級正義”總要被人間的正義戰勝。
強盜們依靠制造暴力的優勢,明火執仗充當邪惡勢力的幫兇。新時代的黑律師利用嫻熟的玩弄法律的優勢,挖空心思鉆法律的空子成為邪惡勢力的幕后黑手,他們都從邪惡勢力巧取豪奪來的人民血汗中分得一杯羹。不同的是,強盜們依靠的是看得見的暴力獲取不義之財,黑律師依靠的是看不見的暴力獲取不義之財。只是時代變了,存在的形式不同而已。正如白骨精,不管是以青面獠牙的姿態出現,不管是以和藹善良的老人出現,還是以美麗可愛的少女出現,其吃人的本質沒有改變。當人人喊打的毒蛇無處藏身時,它就套上馬甲,以王八的姿態出現,但毒辣的本性沒有改變。新時代套著“高級正義”馬甲的黑律師,他們“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作黑惡勢力幫兇的本質一點都沒有改變!
不難看出,“高級正義”不過是邪惡的強盜邏輯的馬甲。
魔鬼作惡多了,自然要遇到鐘馗,多行“高級正義”必自斃,但愿我們的陳有西大律師們,好好記住,穿好馬甲,多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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