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持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和諧,落實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經研究決定,在有關部門和行業開展“困難群眾住房問題解決年”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端正思想,提高認識。
群眾有房住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具體體現,也是評價各部門、各行業工作成績的最重要標準。各部門、各行業要從講政治的高度來理解和認識這次活動的重要意義,認識到這次活動對增加部門、行業公信力,密切干部與群眾的血肉聯系、獲得廣大群眾的強大支持方面所具有的重大作用。
二、組織領導
成立“困難群眾住房問題解決年”活動領導小組(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一名由網民投票選出,得票多者當選,不必超過半數。副組長兩名,由組長提名,網名投票確定。成員十人,由組長、副組長根據多數決原則在網民中選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某網站論壇,某版主擔任辦公室主任。
三、主要工作
(一)深入調查,摸清底數。
領導小組要爭取在今年三月份之前,摸清全國范圍內沒有住房及人均住房不足20平米(建筑面積,家庭成員只有一人的,按實有面積的80%計算住房面積,下同)所有困難群眾住戶數,摸清全國范圍內空置住宅的套數及面積,摸清人均住房40平米以上的住戶數。
(二)開征物業稅目,打擊投機分子
自今年四月份起,對人均住房面積超過40平米者,超過部分每月按去年住房均價的10%征收物業稅。拒不繳納者,拍賣房產抵繳應納稅款。有多余房產的業主可以選擇按前述標準留足自己住房后,將多余住房按去年均價的五分之一價格賣給政府,也可以選擇按要求繳納稅款。
(三)接收余房,評估差額
政府買入的房子,一律不再出售,廉價租給困難群眾。租金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基本要求,如還有群眾租不起房,不得有余房未租。如房已全部租出,還有群眾無房可租,評估人數,確定下一步建房面積。
(四)注意防范金融危機,嚴打非法破壞行為
如房市萎縮,材料價格過快下降,有關部門要注意抓緊建房,防止上游行業產業急劇滑坡。期間有大地產商攜巨款出境的,先予以審查,確定經營中無任何違法行為的,方可放行,否則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行為負責。
四、考核評價
本次活動不以住房成交量為評價標準,將考慮解決困難群眾住房總戶數及解決率兩方面因素綜合予以評價,年底解決困難群眾住房總戶數不到一萬戶或解決率不足50%者,取消評優資格。總戶數不到一千戶或解決率不足5%者,各部門一把手免去領導職務并且終身不得再擔任領導職務。
希望各部門、各行業嚴密部署,周密安排,把這一工作做實做好。
發文機關、主送單位、發文時間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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